不止是我的老闆,今天來的所有客戶也愛圍着我轉。明明店裡有七八個售車小姐,結果所有客戶都簇擁在我這兒,弄的別的姐妹一直衝我翻白眼。
我覺得奇怪,懷疑是不是哪兒太暴露了,便抽空跑到了衛生間再仔細對着鏡子一瞧,原來是黑西裝裙太單薄,造成的效果就好象沒穿底褲一樣,顯得曲線玲瓏。難怪今天這麼多臭男人圍着我轉。嘴裡雖然在罵,心裡卻是甜絲絲的很得意,丁字褲可真是件神奇的玩意,以後要是常穿,銷售額豈不直線上升?我心想。
對着鏡子才發現,腿上的絲襪竟不知道什麼時候破了一個洞,大概是人多時有些臭男人故意蹭的或菸頭燙的。我急忙脫下絲襪,雖感覺有些涼嗖嗖的,但也顧不得了,今天只帶了一條絲襪。
快下班時,老闆又笑咪咪的來了,在我耳邊小聲嘀咕:“下班別走,我請你吃飯?談下給你升職加薪的事,好不?”
等了一天,等的就是這句,就怕他不上鉤。
下班後,我出店沒走幾步路就看到老闆的車停在路邊,他放下車窗東張西望鬼鬼崇崇的叫我上車。
我上車後,老闆將車徑直開往海邊,越開越偏僻,看來他是想找一處無人的海灘。
老闆的小舅子是公安局的,經常去酒店查房,所以老闆想要幹壞事什麼的,不是車震就是野戰,從來不敢去酒店。
我假裝不安,不停的問,去哪裡談工作啊。老闆笑而不語,一幅胸有成竹今天誓要把你拿下的模樣。
開到一處偏僻無人的海灘,老闆停車了。他關上車窗,喘着粗氣,不由分說的撲向我,在我臉上胡亂親着,臭哄哄的氣息包圍着我,我幾乎要嘔吐。
我推開老闆:“等會,我把衣服脫掉。”
老闆見一向抗拒的我,今天竟然從了,興奮的直搓手。
我撅了撅嘴用甜的像糖的聲音發嗲撒嬌道:“不嘛,你不要看着人家脫,看着人家,人家就不脫啦。”
老闆笑,將頭扭往一旁:“好,小寶貝,我不看着你。”
我迅速將丁字褲從裙子裡脫下,然後將它塞到扶手箱裡,用他的煙盒壓住。
t褲小的就跟手絹一樣,揉成一團還不如煙盒大。
“對不起,老闆,我來那個了!”我紅着臉道。
老闆鐵青着臉:“不會吧?你耍我?給我看看!”
我指給他看,他更加憤怒了,像頭咆哮的雄獅,指着車外叫我滾蛋,隨後迅速開車走了,將我一個人丟在海灘上。
他的憤怒絕不僅僅是因爲不能做那事了,而是他一向很迷信,覺得見着女人的經血對生意人來說是件很不吉利的事,好像這是他老家的迷信風俗。
次日,老闆沒有來上班。
再次日,公司全體員工接到通知,老闆住院了。
第三日,全體員工去醫院看望老闆。老闆頭上纏着厚厚的繃帶,人事不知,像個植物人,一說話就流口水,吃飯還要保姆喂。
老闆岳父告訴大家,老闆是被人打劫了,那劫犯窮兇極惡,竟然把老闆打成這樣。
我笑而不語。
我知道老闆娘每天都會不定時的搜查老闆汽車,搜到什麼都會像狗一樣狂嗅,看沒有什麼女人味道。
我明白扔一條新底褲是沒用的,老闆會隨口一說,這是買來送給你的呀。
所以我才選擇穿了大半天再藏進老闆車裡陷害他,丁字褲比普通底褲更貼身,體味和香水味肯定濃烈的不得了。
到時老闆娘一嗅,媽的,這是什麼味?她還會相信什麼是老闆買着送他的麼?難道老闆要解釋是自己穿的麼?
我更知道老闆娘有嚴重的暴力傾向,時常對老闆拳打腳踢,更奇葩的是,當老闆娘對老公拳打腳踢時,岳父、小舅子、岳母會全家一起上。
入贅女婿真不好當呀。
這件事,就這麼的解決了。以後老闆再也沒有來上過班,他是被掃地出門還是做家庭婦男我不得而知,總之我們的店開始由老闆娘親自接手。
我不會內疚,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這種壞男人就該是這種下場。
女人沒有男人的體力和拳頭,能靠的就只有身體和頭腦,有時你對別人手軟就是對自己殘忍。
當我第一次見到曹國慶時,他那時還沒這麼大事業,是個土老冒。買車時不知手動檔和自動檔的區別,分不清寶馬與寶駿的標誌,把納智捷當成了日本豪車雷克薩斯。
他剛進來時,站在裝修豪華的汽車店裡還有點手足無措的感覺,捧在手裡的茶一口沒喝還潑出一大堆。
他剛拿到駕照不久,上車就發抖,我義不容辭的陪他試駕。
店裡很多姐妹碰到這樣有錢但土鱉的男人,大多是有些不屑的,覺得是沒品味的暴發戶。我和她們看法不同,我覺得這是潛力股。
因爲我覺得真正有錢很久的男人,花心也很久了,像老曹這種乍富的土鱉心還沒玩花,容易勾搭,也相對單純。
所以我對老曹表現的相當的熱情和耐心。
第一次他沒買,說第二次再來看看。
其實我看得出來他想買,也帶夠了錢,之所以拖到第二次其實是想來看我。
第三次試駕、第四次,第五次……我們開始約會了。
因爲我是想抓住他一輩子,所以萬萬不可滾牀單,得裝矜持,得裝高貴,臭男人都吃這一套。
於是無論他再怎麼猴急再怎麼哀求再怎麼送花送禮物,我都堅守最後一道防線,表示不結婚前絕不做那事。最大的程度也就是接吻,允許他淺嘗輒止的摸摸上半身。
很多女孩擔心這樣的堅持會讓男人退卻或放棄,應該適可而止的放棄抵抗讓男人得逞,其實那是不瞭解男人。
我認爲男人絕不會輕易放棄一個沒弄到手的女人,對於男人而言,追不到的才永遠是最好最誘惑的。
矜持只會讓男人堅定的覺得你是個冰清玉潔守身如玉的好女人,值得娶回家。
認識兩年後,我們終於結了婚。
那時,他的事業已經蒸蒸日上,財富如滾雪球一般越滾越大。
我已辭職,店裡的姐妹要來送結婚賀禮的,我一概拒絕。
因爲老曹有足夠的錢,我壓根也不在乎這些禮錢。我更知道我的那些小姐妹全是一等一的騷貨,防火防盜防閨蜜,閨蜜是萬萬不可領着跟老公見面的。
像老曹這種農村來的土鱉男人大多都有第一次情結,我非常清楚。他也一直因我的矜持而認爲我沒有戀愛經驗,我認爲他娶我,覺得我清純正經肯定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我交過好幾個男友了,不是完璧之身,但沒事,我有辦法。
在洞房花燭夜前段時間,我吃了一種可以推遲姨媽期的藥,在我的精確計算下,我確保結婚那晚將是姨媽期的最後一天,會有極少量的血。
姨媽期纔開始的血是絕不能僞裝第一次的血的,因爲那時量多,色差也略有不同。
至於在過程中,要如何僞裝出第一次的神態和動作,對交過好幾個男友有豐富經驗的我而言更是小菜一碟。無非是死咬嘴脣、拼命喊疼、閉目流淚,表情羞澀不安,動作生疏……
至於對身體的保養,我一向很有信心,蜂蜜都塗過好幾斤,絕對粉嫩,絕不像是身經百戰的人。
那一夜,我要求將檯燈開得最暗,理由是害羞,其實是心懷鬼胎不想讓他看得太清楚。
這也符合女人初經人事時的害羞心態,老曹表示完全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