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957年一樣,在發表那篇重要社論的前一天——1966年5月31日——委派陳伯達率工作組,突然進駐《人民日報》,奪了吳冷西的權。據當時任《人民日報》副總編輯的李莊回憶,他是在1966年5月31日下午,到中南海懷仁堂出席緊急會議的。會上宣佈,陳伯達率工作組進駐《人民日報》。
筆者多次採訪過陳伯達。他回憶說,他很匆忙進駐《人民日報》。進駐的最初幾天,每天由他口授一篇社論。這樣,通過《人民日報》,一下子就把“**”之火,在全國點燃起來。
這一回,《人民日報》又到了一個關鍵性的時刻。葉劍英明白,在粉碎“四人幫”之後,必須馬上把《人民日報》的大權奪過來!
葉劍英向《人民日報》派出了工作組。這工作組的負責人,便是遲浩田將軍。
1995年9月28日,十四屆五中全會決定增補遲浩田爲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遲浩田這名字引起了世界的注意。
遲浩田在1988年被授予上將軍銜,他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將領之中是後起之秀,是一個充滿傳奇色彩的人物……
遲浩田生於1929年,山東招遠人。他在1944年加入八路軍,1946年加入中國。
1949年5月,當中國人民解放軍進攻上海之際,發生了一樁令人難以置信的奇蹟,而這一奇蹟的創造者便是遲浩田。
當時,21歲的遲浩田擔任先頭部隊濟南第一團三營七連的指導員,連長爲蕭錫謙。
在進攻上海市區時,他們遇上了頑強的抵抗。國民黨青年軍204師佔據着四行倉庫和中國銀行倉庫,以密集的火力封鎖了蘇州河上的咽喉──西藏路橋。雙方打了十來個小時,仍難解難分。
5月25日子夜時分,遲浩田帶了兩名戰士王其鵬和張瑞林,決定孤軍突襲青年軍的師部。遲浩田三人在黑夜之中,遊過蘇州河,摸掉了對方的哨兵,潛入青年軍204師師部。他們抓住了該師上校副師長,要他下命令繳槍投降。那位上校副師長在遲浩田鐵槍的威逼下,只得下達了投降命令。當橋上的青年軍奉命撤離,蕭連長立即命令部隊發動進攻,佔領了四行倉庫和中國銀行倉庫。
就這樣,遲浩田創造了奇蹟:三個人逼降了國民黨青年軍204師的師部和三個營總共1000餘人!爲此,遲浩田榮獲華東三級人民英雄稱號。
此後,遲浩田在1950年參加了抗美援朝,擔任中國人民志願軍某營教導員。1952年立一等功。回國後,遲浩田任中國人民解放軍某團政治部主任。
1960年,遲浩田畢業於軍事學院。畢業後,他擔任師政委,後來,升任北京軍區副政委。在剛剛拘捕了“四人幫”之後,葉劍英爲什麼馬上從唐山抗震現場急調遲浩田進駐《人民日報》呢?葉劍英看中遲浩田,是因爲遲浩田也有着“文官”經驗:
那是1971年9月13日爆發“事件”之後,遲浩田被派往《解放軍報》社,擔任副總編,分管政治工作。在“文革”中,《解放軍報》是中央“兩報一刊”中的“兩報”之一,其地位僅次於《人民日報》。《解放軍報》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機關報。遲浩田一進《解放軍報》,就感到頗爲棘手,內中最爲棘手的要算是“蕭力”問題。
“蕭力”何許人?和所生的女兒李訥也。“蕭力”,也就是“小李”的諧音。李訥姓李不姓毛,其原因便是由於父親在中國如日中天,姓毛太不方便,而本姓李,所以女兒用李姓。但是,即便叫李訥,後來也廣爲人知。於是,在“文革”中用了“蕭力”之名。
李訥於1959年秋考入北京大學歷史系,1965年夏畢業,被分配到《解放軍報》當編輯。
在“文革”的浪潮中,1966年盛暑,在《炮打司令部》的感召下,李訥在《解放軍報》也“炮打司令部”。她以“蕭力”之名,寫了批判當時《解放軍報》總編趙易亞的大字報。趙易亞下臺了。“衆望所歸”,26歲的“蕭力”成了《解放軍報》總編輯。
“蕭力”當了《解放軍報》總編輯不久,又被指派爲聯絡員,去做別的工作去了。不過,“蕭力”在《解放軍報》工作期間,曾發生過所謂的“綁架”事件。這一事件被說成是“反‘蕭力’就是反、反”,一下子使《解放軍報》不少人蒙受冤屈。
遲浩田進入《解放軍報》之後,便着手解決所謂“綁架”事件。他經過調查,認定那是一個假案。可是,要解決這一假案,卻不容易,因爲這案子是過問的,必須經同意才能解決。
遲浩田勇於負責。他把這一情況向《解放軍報》當時負責人張志以及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田維新作了認真的彙報。後來,又經當時總政治部主任李德生力爭,終於闖過這一關,使《解放軍報》蒙冤的幹部得以平反。
遲浩田在《解放軍報》社工作了兩年,他在那裡平反冤假錯案,受到人們的稱讚。可是,後來居然被打成“翻案大隊長”、“還鄉團頭子”、“批左英雄”。
儘管如此,當時主持中央軍委工作的葉劍英,卻非常看重遲浩田。
正因爲這樣,在粉碎“四人幫”的關鍵時刻,葉劍英“點將”遲浩田,派這位有過報社領導經驗、與“四人幫”作過堅決鬥爭的將領前往《人民日報》。
於是,遲浩田被任命爲《人民日報》工作組組長,副組長則爲《北京日報》總編輯孫軼青。
遲浩田一進《人民日報》,下令逮捕了《人民日報》原總編輯魯瑛。遲浩田率領工作組進駐《人民日報》之後,當即在《人民日報》領導層中宣佈了逮捕“四人幫”的消息。當時的《人民日報》副總編李莊回憶,遲浩田是這樣宣佈的:
告訴大家一個大快人心的消息,“四人幫”被打倒了!過去領導《人民日報》的那個人不行了,他們在《人民日報》的一系列嚴重罪行必須徹底清算。
遲浩田宣佈:“《人民日報》從現在起要聽黨中央指揮,執行正確路線。”不言而喻,遲浩田所說的“黨中央”,就是以華國鋒爲首的新的中央。
遲浩田嚴正警告:“誰唱反調,逆歷史潮流而動,誰就沒有好下場。”
遲浩田規定了紀律:“中央未公佈此事前,不能亂傳,嚴守崗位。”
遲浩田擔任《人民日報》工作組組長兼第一總編輯達一年零20天。直至1977年10月28日才奉命調離人民日報社,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
李莊記得,遲浩田在《人民日報》工作的日子裡,上上下下都喊他“老遲”。遲浩田和大家一樣,在食堂裡排隊買飯。李莊稱遲浩田所率的工作組,是進駐《人民日報》最後的一個工作組,也是最好的一個工作組。
除了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和《人民日報》分別由耿飈、遲浩田進駐之外,新華社和《紅旗》雜誌作爲重要的“喉舌”,也撤換了領導。
由於耿飈是當時中央宣傳部門的總負責人,而他來自外交界(他原本擔任過外交部副部長、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於是大批調集駐外大使和外交人員,“進駐”宣傳部門。
據原駐德國大使王殊告訴筆者,這出於兩種原因:第一,耿飈熟悉外交界的幹部;第二,外交官們長駐國外,一般來說,跟國內“四人幫”體系沒有太多瓜葛。
一時間,出現了“大使當總編”的“史無前例”的有趣現象。駐德大使王殊,便在那時當上了《紅旗》雜誌的第二任總編輯。
《紅旗》雜誌作爲中央的理論刊物,在1958年6月創刊時,總編輯是陳伯達。
1970年9月,陳伯達被撤銷總編輯之職。此後,《紅旗》雜誌雖然仍在出版,但是總編輯空缺。
粉碎“四人幫”之後,王殊於1977年1月起,擔任《紅旗》雜誌總編輯。1977年12月,擔任過駐阿爾及利亞、南斯拉夫、法國大使的曾濤,接替朱穆之,出任新華社社長。
1949年,新華社的首任社長是陳克寒。從1952年12月起,社長爲吳冷西。吳冷西在1966年6月下臺,由熊復繼任。半年後,熊復下臺,胡癡、王唯真曾先後擔任過代社長。1972年9月,朱穆之被任命爲社長。
中國新聞界最初遵命保持沉默
雖說1976年10月6日夜晚中南海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由於葉劍英規定要“保密兩個月”,所以在第二天,《人民日報》一個字也沒有提及昨夜的大事變,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也保持沉默。
10月7日,中國在平靜中度過。
10月8日晚上8時,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在新聞聯播節目中,首先播出當天新華社的兩則重要電訊。這兩則電訊,在10月9日《人民日報》頭版發表。
這兩則電訊,其實是在10月8日作出的兩項重要決定。
第一項重要決定是《中國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建立偉大的領袖和導師主席紀念堂的決定》。決定全文如下:
爲了永遠紀念我黨我軍和我國各族人民的偉大領袖、國際無產階級和被壓迫民族被壓迫人民的偉大導師主席,教育和鼓舞工農兵和其他勞動羣衆繼承的遺志,堅持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思想,把無產階級革命事業進行到底,決定:
1、在首都北京建立偉大的領袖和導師主席紀念堂。
2、在紀念堂建成以後,即將安放主席遺體的水晶棺移入堂內,讓廣大人民羣衆瞻仰遺容。
這一決定,明顯地違背了本人在1956年親自簽名的關於將遺體火化、不建墳墓的建議。
華國鋒明知在1956年作出過這樣的建議,可是在1976年的特殊的情況下,卻不能不作出爲保存遺體、建造紀念堂的決定。“文革”把對於的個人崇拜推到了頂峰。華國鋒作爲指定的接班人,他剛剛粉碎了“四人幫”,就不能不作出這樣的決定,以求“符合民心”。
1980年8月,鄧小平在回答意大利記者奧琳埃娜·法拉奇的提問時,這麼談及關於紀念堂的問題:
粉碎“四人幫”後,建紀念堂,應該說,那是違反自己的意願的。50年代,提議所有的人身後都火化,只留骨灰,不留遺體,並且不建墳墓。是第一個簽名的。我們都簽了名。中央的高級幹部、全國的高級幹部差不多都簽了名。現在簽名冊還在。粉碎“四人幫”以後做的這些事,都是從爲了求得比較穩定這麼一個思想考慮的。
第二項決定是《中央關於出版〈選集〉和籌備出版〈全集〉的決定》。這項決定指出“儘快出版《選集》第五卷”。
其實,《選集》第五卷的編選工作在此前有過兩起兩落:
《選集》第五卷在《選集》第四卷出版之後,曾經由陳伯達主持編選過一個待審的初稿。陳伯達曾經對筆者說,當時他報審閱,因“倦於看舊作”而擱置下來。《選集》第五卷原本要在1969年10月1日作爲向國慶20週年的獻禮書,也因不同意出版而取消。
1975年鄧小平主持中央工作時,曾經由胡喬木主持編選《選集》第五卷,後來因“批鄧”而中止。
這時,在原先兩次編選的基礎上,經過重新編選,終於在1977年4月15日出版了《選集》第五卷。在《中央關於出版〈選集〉和籌備出版〈全集〉的決定》中,有一句話是引人注意的:
出版《選集》和《全集》的工作,由以華國鋒同志爲首的中央政治局直接領導,下設一個主席著作編輯出版委員會,負責整理、編輯和出版的具體工作。
這句“以華國鋒同志爲首的中央政治局”,是去世以後第一次這樣公開見報。
在去世之後,由“輿論總管”姚文元把持的新聞傳媒,從來不提“以華國鋒同志爲首”。例如:
“在黨中央的領導下,堅持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沿着社會主義道路繼續前進,團結起來,爭取更大的勝利!”
“我們一定要最緊密地團結在黨中央周圍,統一思想,統一行動,全黨服從中央,堅決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
所以,從“黨中央”到“以華國鋒同志爲首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文件的不同提法,其實悄然地反映了中國政局的重大變化。不過,儘管《人民日報》和中國各報都在1976年10月9日醒目地刊登了中央的決定,卻沒有多少細心的讀者從中悟出中國政局發生的重大變化。
兩報一刊社論泄露“最大機密”
儘管葉劍英要求“保密兩個月”,實際上是無法做到的。因爲粉碎“四人幫”是中國驚天動地之舉,而報紙天天要出版,廣播天天要播出,怎麼也無法“保密”。
就拿事件來說,當時也要求“保密”。令人吃驚的是,陸定一夫人嚴慰冰,身陷囹圄,關押在高牆深院的秦城監獄,居然在出逃後的十來天,就知道了這一絕密的消息。
當時,嚴慰冰在獄中連連大笑。“專案組”以爲動向可疑,便提審了她。不料,嚴慰冰竟說:“黨內出了大事一樁!”當時,連中國的一般幹部都不知道出逃,嚴慰冰怎麼會知道“黨內出了大事
一樁”呢?原來,長期從事宣傳工作的嚴慰冰明白:“黨的最大機密,都在報紙上!”
嚴慰冰天天在獄中很仔細地看《人民日報》。那時的報紙上,總是提“以爲首、以林副主席爲副的黨中央”。她發現,那幾天報紙上本來應該出現“林副主席”的地方,忽然不提“林副主席”了。
她又聽見獄中的廣播喇叭裡,忽然播起《三大紀律八項注意》這支歌。嚴慰冰作出判斷,黨內一定出了不聽指揮、不守紀律的人。所以,她得出結論:“黨內出了大事一樁!”
確實,“黨的最大機密,都在報紙上”!
在粉碎“四人幫”的第四天——10月10日——以“《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紅旗》雜誌”這兩報一刊名義發表的社論《億萬人民的共同心願》,便“透露”了“黨的最大機密”!這篇社論是配合兩個決定而寫的,闡述兩個決定反映了“億萬人民的共同心願”。社論中這麼一段不平常的話,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歷史的經驗證明,要搞垮我們的黨是不容易的。任何背叛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思想,篡改指示的人,任何搞修正主義、搞分裂、搞陰謀詭計的人,是註定要失敗的。
社論中的這段話,顯然在“有的放矢”!究竟誰在“背叛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思想”呢?究竟誰在“搞修正主義、搞分裂、搞陰謀詭計”呢?社論中特別令人不解的一句話是提到有人“篡改指示”,究竟是誰呢?
英國《每日電訊報》記者韋德看了這篇社論,也意識到高層發生了重大變化。其實,這篇社論上的幾句話,泄露了的“最大機密”!社論中提到的“篡改指示的人”,指的就是“四人幫”。
在去世之後,在粉碎“四人幫”之前,圍繞着一句“指示”,曾有過一場激烈的鬥爭。
這句“指示”,就連那位英國記者韋德也注意到了:在追悼的大會上,王洪文不安地從背後窺看華國鋒的講話稿,關注着華國鋒的稿子上有沒有那句“指示”。
這句“指示”,就是所謂的“按既定方針辦”。
首先公開披露這句“指示”的,是1976年9月16日的兩報一刊社論《永遠活在我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