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之後的爭論被視爲後來的“大朝辯”之首,但是當它真正發生的時候,絕大部分人只是把這當作是一次尋常的交談,它背後蘊含的那些偉大的變革,在場的人當時誰也沒有看出來。
有的時候,那些重要的轉折關頭,蘊藏的深刻含義只有後來纔會體會到,當時只是感覺平平淡淡,甚至有些漫不經心。
面對高俊的問題,在場的人確實就是這種感覺,他們開始引經據典,證明官府不應該過多的介入家庭,因爲倫理綱常纔是註定的,而官府與刑律是後來定的。
在這一點上,即便是有韓小娘父母這種極端案例做鋪墊,在場的所有人依舊做出了類似的決斷,如果讓官府來管父母教育兒女的事,那又怎麼得了?
“所謂刑罰乃是德政之輔,所謂德政,首重天地倫理,如果用刑法干預倫理,那豈不是以客奪主了嗎?”元好問拱手而談:“聖人治國,以德爲先,後人不及先聖之明,故而定法典爲參。趙鞅鑄刑鼎,孔子以爲非禮,是也。”
“對於韓小娘這種事,首先還是要加重德育的教化,讓父母親其子女,子女孝其父母。如果父慈子孝,那麼又何必加以法律的手段呢?”張亮也這麼說,由於他在根據地裡已經當了一段時間的縣令,對於法律條文更加熟悉,所以還繼續補充了一段:“更何況法律有限,而仁德無限,法律之辯,拘泥於舊規,而仁德蘊涵於一心,百變於外,世間千情百態,皆可以此由之歸之。”
在場的人意見如此一致,但是高俊卻沉默不語。
德政教化是我國曆史即在所追求的目標,相比於冷冰冰的法律,仁德確實看上去柔和寬闊,但是高俊非常清楚,看似美好的仁德政治卻是根本實現不了的黃粱大夢,至少在高俊有限的見識當中,追求以仁德治理天下的國家並沒有實現他們的目標,反而離原有的目標越來越遠,在十九世紀中葉,東亞最後的好時光時,無論滿清、越南還是李氏朝鮮,所有的國家都變得僵化,腐敗,低效。
最可怕的是,在宋代以後,隨着人口的劇烈增加和不斷的內卷化,仁德成了父母壓榨子女、皇帝壓榨國家、地主壓榨民衆的大棒,在這面旗幟下,他們想盡一切辦法殘酷壓榨底層人,終於將這個國家壓榨成了一潭死水。
到了清末,這種思想登峰造極,譬如所謂的《弟子規》,這本小冊子的腐朽遠超各代。理學有“爲天地立心”的遠大抱負,勸學詩還有“書中自有顏如玉”的物質追求,哪怕三字經也有“爾小生,宜立志”的目標激勵。
可是《弟子規》裡通篇只有“勿XX”“應XX”的強硬要求,強調的是對父母、師長的單方面絕對順從,至於發奮自效,建功立業?對不起,不存在的。
《弟子規》誕生時代的中晚清是一潭臭水,是個人意義被完全否認的黑暗時代,是無論誕生多少天才都不可能走向現代化的時代。
也許,也許有那麼一絲可能,如果理學有突破性的進展、如果蒙元滿清沒有成功、如果江南紡織業勃然發展、有人突發奇想造出了蒸汽機……在這麼多假設之後,中國可能走出一條和西方截然不同的道路,形成中國特色的現代化。
但是,高俊沒有資格拿這個民族以後千年的命運去賭,賭一條充滿荊棘的曲折道路,他只能沿着在他那個時空已知的路線,帶着中國人不斷向那個方向前進。
日耳曼人剛剛從森林中走出來的時候也不是什麼彬彬有禮的紳士樣子,西班牙人建立宗教裁判所的時候也不講什麼人道,但是他們最終還是推崇起這些東西來了,世間的情形千變萬化,但也許成功的路真的只有這麼一條,高俊不能從別的方向上去冒險。
高俊開始試圖說服他的這羣手下們,但是元好問等人可並非易與之輩,他們對高俊的想法不以爲然,至於人的權利義務,他們從來沒聽說過這樣的描述方式,他們更習慣於從人與人的關係出發,探討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如何,君主與臣子的關係如何,同僚朋友的關係又如何,而從來不以人爲本身定位。
高俊與人本身的定位爲節點,然後去探討他們之間的關係,而元好問他們則以人地關係爲重點,再來考慮上下尊卑的位置。
“我覺得高郎君所說的確實是世間至正之道!”帳篷外面突然響起了一個聲音,鄭迎走了進來,這讓在場的人有些驚訝,作爲根據地最主要的軍工負責人,他居然前來膠東,讓大家好生驚訝。
“我擔心膠東局勢不穩,所以讓他一塊過來。”何志也解釋。
“原來如此,快坐。”
鄭迎坐到末座,隨即開口對諸位說道:“讓法律管家庭怎麼就有悖於人倫了?我倒是見了不少父不慈子不孝的人,如果有法律管管,他們說不準反倒好了,倘若法律不能伸手家庭的話,那爲什麼十惡不赦當中還有一條不孝?”
大家都知道鄭迎原本只是個廚子,沒讀過什麼書,所以陳秉彝等人掉以輕心:“不孝之人過於狂悖,應當懲之,以明尊上之意。”
“那老夫子不光講了尊上,也講了父母的慈愛,怎麼就不懲治那些不配當爹媽的來宣揚老夫子的道理?”
鄭迎這番話讓高俊都有些驚訝,其實這並不奇怪,自從跟從高何二人之後,眼看着這兩個人帶給山東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在心理上產生了一種強烈的崇拜,既然是高郎君的觀點,鄭迎當然無條件的支持。
在場的讀書人也都不是死讀書的,其實道理大家都懂,但是讓冷冰冰的法律管進家庭內部依舊讓大家覺得不能忍受。元好問等人面面相覷,不知如何說。
“每個人首先都是人,既然是人,就是國家赤子,天地靈長,所以,天覆他,地載他,國家愛他,我們這些父母官也要管他。”高俊不容辯駁的說:“即便是家庭內部,即便是父母,那也不能侵犯兒女的基本權利,如有違背者,國家當然有權利糾察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