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時候,萊特也對勝利充滿了希望。
發現中國艦隊的主力戰列裡只有五艘戰列艦,萊特就想吃了顆定心丸一樣,覺得勝利離他已經不遠了。
只是,他還沒有高興到幾分鐘,就發現不是這麼回事。
這就是,美軍戰艦上的雷達探測到了位於主力戰列側後方的第二戰列,而且發現第二戰列裡有七艘大型戰艦。
雖然萊特知道,那七艘戰艦中,只有三艘是大型巡洋艦,另外四艘都是主炮火力差了很大一截的防空巡洋艦,但是這七艘戰艦的戰鬥力絕對不容小覷,不但三艘大型巡洋艦能夠對美軍的大型巡洋艦構成致命威脅,如果那四艘防空巡洋艦也獲得了新式穿甲彈,就同樣能夠對付美軍的大型巡洋艦。
此時,萊特已經意識到,中國艦隊指揮官的這一編排,根本目的就是要利用強大得多的巡洋艦來對付美軍的大型巡洋艦,從而在艦隊總體戰鬥力上獲得優勢,再集中力量對付美軍的快速戰列艦。
當然,萊特並不相信中國海軍的大型巡洋艦能夠對付快速戰列艦。
“依阿華”級與“南達科他”級就不用多說了,其防護標準是針對戰列艦級主炮,完全能夠應付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彈的直接攻擊。即便是兩艘“北卡羅來納”級戰列艦,也在改造中把水平裝甲的總厚度增加到了接近兩百毫米,關鍵部位甚至超過了二百二十毫米。其防護水平不比“依阿華”級差多少。
問題是,如果巡洋艦編隊被擊潰,第33艦隊肯定打不贏這場海戰。
道理非常簡單,沒有巡洋艦提供的掩護。主力艦很難對付敵人的驅逐艦。到時候,中國艦隊肯定會讓驅逐艦發起魚雷攻擊,即便攻擊失敗,沒有對美軍戰列艦造成損傷,也會打亂美軍的戰列。
只要戰列被打亂,美軍就不可能取勝。
要知道,任何一艘單獨作戰的戰列艦,都不可能是艦隊的對手。如果第33艦隊的戰列艦失去了統一指揮。中國艦隊完全可以分而殲之,逐一消滅掉落單的美軍戰艦,而美軍恐怕連還手的機會都沒有。
更何況,在美軍的六艘戰列艦中。只有兩艘的速度比中國海軍的戰列艦快。
“南達科他”級與“北卡羅來納”級的最高航速都不到三十節,而且實際最高航速都在二十七節以內,而中國海軍的五艘戰列艦的最高航速都在三十節以上,實際最高航速也接近三十節。
也就是說,只要戰列被打亂。第33艦隊甚至沒有機會撤走。
萊特首先要做的,就是確保主力戰列的完整。當然,羅成剛一樣。兩位艦隊指揮官都必須盡一切努力來保證主力戰列的完整性。
爲此,萊特就必須加強巡洋艦編隊的戰鬥力。
問題是。萊特已經把兩艘大型巡洋艦編入了主力戰列,而且剩下的只有四艘重巡洋艦與四艘輕巡洋艦。
雖然美軍輕巡洋艦的戰鬥力極爲強悍。比中國海軍的輕巡洋艦強了許多,但是噸位上的差距。讓輕巡洋艦根本不可能對付大型巡洋艦與防空巡洋艦,甚至沒有資格與這兩種戰艦交戰。
至於重巡洋艦,與大型巡洋艦的差距也很大,只能勉強應付防空巡洋艦。
也就是說,萊特不可能用僅有八艘戰艦的巡洋艦編隊去對付中國艦隊的第二戰列,必須加強巡洋艦編隊。
唯一的辦法,就是把兩艘大型巡洋艦編入巡洋艦編隊。
可是,在這個時候,萊特猶豫了。
這是萊特在這場海戰中犯的第二個錯誤。
當時,雙方的距離還在三十公里以上,而且雙方都在調整航線,因此萊特還有半個小時的時間來調整戰列。也就是說,如果他及時做出決定,位於主力戰列最後面的兩艘大型巡洋艦就完全能夠退出去加入巡洋艦編隊。
戰後,很多人都認爲,如果萊特在這個時候把大型巡洋艦編入巡洋艦編隊,中途島海戰的結果恐怕將大不一樣。主要就是,在兩艘大型巡洋艦的率領下,擁有十艘戰艦的美軍巡洋艦編隊不見得比中國艦隊的第二戰列差,如果再加上幾艘擅長魚雷攻擊的驅逐艦,那麼美軍的優勢還較爲明顯。在戰術上,只需要讓兩艘大型巡洋艦與四艘重巡洋艦咬住中國戰艦,然後讓四艘輕巡洋艦掩護驅逐艦發起魚雷攻擊,就能夠衝散中國間隊的第二戰列,使第二戰列難以發揮決定性作用。
以當時的情況來看,萊特要做的,就是阻止中國艦隊的第二戰列參加主力決戰。
這樣一來,他就能夠用六艘戰列艦去對付中國海軍的五艘戰列艦,加上主炮數量上的明顯優勢,即便把不利因素考慮進去,萊特也至少有一半的勝率。如果受到中國艦隊第二戰列的干擾與影響,那麼萊特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用六艘戰列艦與兩艘大型巡洋艦擊敗總數達到十三艘的兩支戰列。
猶豫之後,萊特犯了第三個錯誤。
這就是,他不但沒有讓兩艘大型巡洋艦退出主力戰列,反而讓四艘重巡洋艦加入了主力戰列。
顯然,這是一個極爲嚴重的錯誤。
雖然萊特的初衷是好的,即通過擴大主力戰列的規模,迫使中國艦隊讓第二戰列參加主力決戰。這樣一來,雙方將形成十二比十三的兵力對比,而美軍多了一艘快速戰列艦,加上兩艘大型巡洋艦的火力更加兇猛,以及重巡洋艦的八英寸艦炮對防空巡洋艦有很大威脅,因此第72艦隊的勝算不會太小。但是萊特忘記了,他的戰術要發揮作用,首先就得讓中國艦隊的主力戰列感受到巨大的壓力,其次得把交戰距離縮短到足夠近的地步,不然中國艦隊指揮官就不會讓第二戰列參加主力決戰,而且美軍的四艘重巡洋艦也無法對中國艦隊裡的防空巡洋艦構成威脅。
顯然,萊特根本辦不到這兩點。
首先是,能夠對中國海軍的五艘快速戰列艦構成直接威脅的,也就只有美軍的六艘快速戰列艦。原因很簡單,在任何交戰距離上,哪怕是使用新式穿甲彈,美軍兩艘大型巡洋艦上的十二英寸主炮的威力都不足以對付中國海軍的快速戰列艦,因此在交戰中,中國艦隊的戰列艦完全可以不理會那兩艘大型巡洋艦。這樣一來,在六打五的情況下,萊特根本不可能讓對手感到巨大壓力。
其次是,羅成剛再笨,也應該知道保持交戰距離的重要性,而且中國艦隊的強項就是遠程炮戰。更重要的是,受航速最慢戰艦的拖累,美軍艦隊的航速不如中國艦隊,加上雙方火控系統的差距,在提高航速之後,美軍戰艦的炮擊命中率顯然比中國戰艦差得多,因此萊特也沒有機會縮短交戰距離。相反,如果萊特執意要縮短交戰距離,反而有可能把機會送給羅成剛。
由此可見,萊特的戰術根本行不通。
當時,就算萊特沒有把兩艘大型巡洋艦抽調出來,他還有一個選擇,而且是一個比他所做的更好的選擇。
這就是,讓四艘重巡洋艦與四艘輕巡洋艦組成的巡洋艦編隊掩護驅逐艦,在交戰開始後就發動魚雷攻擊,而且重點打擊中國艦隊的第二戰列,盡最大的可能讓第二戰列無法發揮關鍵作用。
可以說,只要第二戰列沒有能夠及時參加主力決戰,萊特依然有取勝的機會。
雖然這個機會不是很大,但是肯定要比他做出的安排好得多。
當然,萊特犯的錯誤,也可以理解。
要知道,萊特是來自大西洋艦隊的將領,而在此之前,他曾經在英國皇家海軍中服務了一年多,主要就是負責指揮編入英國皇家海軍本土艦隊的美國戰艦,因此受英國皇家海軍的影響非常大。
在英國皇家海軍的戰術思想中,在主力決戰中取勝是最爲關鍵的。
也正是如此,萊特才如此重視主力決戰的結果,也纔不惜代價的加強主力戰列,把希望全都寄託在了主力決戰上。
顯然,這種嚴重缺乏靈活性的戰術,在太平洋上根本行不通。
要知道,英國皇家海軍的對手是弱得多的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而萊特此時的對手是中國海軍。
指揮官連續犯下的兩個錯誤,決定了第72艦隊的命運。
三點左右,兩支艦隊主力編隊的距離縮短到了二十四公里之內。
三點過七分,收到各艦的報告之後,羅成剛率先下達了開火命令。
雖然這個距離顯得遠了一些,但是羅成剛對艦隊很有信心。
首先開火的,正是五艘快速戰列艦。當時,第二戰列距離美軍主力戰列後面的兩艘大型巡洋艦有二十七公里。雖然這已經在二百八十毫米與二百四十毫米艦炮的有效射程之內,但是在這個距離上,兩種穿甲彈的威力都不是很大,而且中國海軍並沒有獲得美軍大型巡洋艦的防護數據。受此影響,羅成剛沒有命令第二戰列同時投入戰鬥,因此第二戰列的七艘戰艦都沒開火。
很快,萊特就意識到,戰鬥並不是他想像的那麼回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