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氏縣在52年的時候,成立一隻遷墳隊。說得像挺正規似的,其實,那就是招了一批,有力氣的莊家漢子,到田間地頭上,把零散的墳頭遷走。幹這活也沒什麼要求,會拿鐵杴會挖坑就行。但實際,招的都是青壯年的漢子,歲數小身體虛的,那也是不要的。
因爲挖墳刨坑,屬於體力活,沒力氣的人招來也幹不了多少活,在那幹杵着還怪礙事的,隊裡也不能養閒人,還有一點是因爲,田間地頭上的老墳陰氣重,幹活的得是陽氣足的漢子,那才能壓得住墳裡的邪祟。
後來因爲有些人,不願意遷走自家的祖墳,每當看到遷墳隊的人幹活,都說他們是在趕墳,這一來二去時間久了,人們也不說遷墳隊,直接管他們叫趕墳隊。
趕墳隊的餉錢,是按個人挖多少墳頭每日一算,不僅每天都能拿到現錢回家,有時候還能給些糧食補貼,這在當時絕對是個好差事,比一年到頭在地裡刨食種地,好的不知多少倍。
因爲待遇好也比種地能輕快些,趕墳隊最多之時足有百十號人,這活賺的錢多,那些個莊家漢子都不種地跑去遷墳。有的人上午在自家地裡忙活,下午沒事就去找到正在幹活的趕墳隊,跟管事的報個到籤個名就可以一起去挖墳了,幹一天就開一天的錢,幹半天就給半天的錢,那跟打零工的性質都差不多。
那時候看地裡有不少人在忙活,離遠的看就以爲是耕田,走近了纔看出來挖墳頭呢。那時候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不收糧食收墳頭,不種莊家改種墳。”
這種要讀成四聲音種地的種,那爲什麼說是種墳呢?說起來挺有意思可以仔細講講。趕墳隊的規矩是按挖多少墳頭給多少錢,那些老墳時間久土質都硬化,再有力氣的人一天也挖不了幾個。
有的人心眼多鬼主意也多,趁着半夜別人都睡覺,就到白天要幹活的地方,找個角落挖開一個淺坑,把坑裡放些豬牛一類大型家畜的骨頭,來充當人骨,再把坑埋了用軟土壘個小土坡,等到白天來遷墳的時候,搶着要挖這處墳,那土軟沒幾下就能挖開,撿出裡面的屍骨裝進麻袋中,扔在人力的平板車上,那一個墳頭的錢就算是到手了,這就是種墳。
由於當時管的也不嚴,花的也是公家錢,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做得太過分,那就當做是幹活了。後來的那句“不收糧食收墳頭,不種莊家改種墳”也是有嘲諷的意味。說的是那些種墳的人,他們滿腦子想着怎麼貪點小便宜,但始終沒繞過那個彎,仔細想想,起早貪黑的挖坑做假墳,白天在當着管事的面挖開,那費得勁加起來,不比挖一個老墳輕快多少。
話說盧氏縣趕墳隊成立之初,算上那些沒事過來打零工的,人數是很多的。直到51的下半年,趕墳隊有了變動,原本每日一結的餉錢變成了每月一開,也不按墳頭給錢每月固定開那麼些,糧食補助也沒有,最多提供給隊員宿舍住。錢少了也沒法打零工,而且每個月隊裡還有定量的任務,那都是必須得完成的,你要是這個月任務沒完成,那餉錢也就少,你要是挖的多到月末也就給那點錢,當地的莊稼漢都老實的回家種地了,沒過多少時間整個趕墳隊只剩下七個人。
曾經那些有錢的地方大財主,在全國解放後也都被抄了家,田地和房屋也都被分給當地老百姓。雖說當時吃不飽飯,但這遮風擋雨的地方倒是不用愁,趕墳隊提供唯一的福利宿舍,當地人自然是看不上的,但外地來的人沒趕上分田分地,也只能將就在遷墳隊裡餬口飯吃,起碼還能有個住的地方。
最後剩下的七個人裡,有六個都是外地來的,他們也在趕墳隊裡幹了有些年頭,算的上是老手,站在墳頭邊打眼一瞧,就知道墳土有多厚,得挖多長時間,動手之前先分工,每天清理墳頭的進度還不錯。
趕墳隊中有一對親兄弟,在隊裡排行老三和老四。兄弟中的哥哥叫李富財,弟弟叫李富德,兩人解放前是武漢老碼頭那的腳伕,只因爲惹了事逃到河南,後來在趕墳隊餬口。
腳伕是對舊時候搬運貨物工人的稱呼,在內陸趕着騾、驢、馬等牲畜幫人運輸貨物的這種人被稱爲趕牲靈或叫腳伕。這種腳伕的生活很困苦,走南闖北,翻山越嶺,風餐露宿,一走就是十幾天或至數月、數年,全憑兩隻腳謀生餬口。
在漢口碼頭用肩扛扁擔挑運貨的工人也叫腳伕,這幫人則全憑着一副肩膀一根扁擔,靠賣力氣賺點錢餬口。
當時從沈家廟起坡的貨物主要是中藥材,每捆都有300到500斤,最重的有800多斤,得兩排跳板兩條扁擔4個人擡,打起號子才能起坡上岸。有時候,腳伕們要光着身子站在齊肩深的水裡,把貨扛到前灘,再搬到沿江的馬路上。進倉庫一般要扛4到5層樓那麼高,上了頂還要爬八寸的跳板上堆,才能領到一根歡喜。歡喜就是一根上面刻有行號的竹條當做籌碼,幹完活了拿着歡喜可以去領工錢,碼頭上有句老話說了很多年叫“千年扁擔萬年籮壓得腰弓背又駝”。
李家兄弟兩當時就在寶慶碼頭當腳伕,那時候寶慶有個把頭叫胡玉清,手底下的腳伕有上千號人,是當地有名幫會的黑紅會大把頭。
把頭就是幫會的老大,幫會靠收取腳伕的保護費得來的錢,多半是進了把頭的口袋,雖說腳伕是各個行業中最底層,那賺的錢也是最少的,但架不住吃着碗的人多,在碼頭上也形成了一定的勢力。
舊社會的許多行當中,可能碼頭上的江湖氣、行幫色彩是最濃厚的了。武漢老碼頭不僅幫派林立,而且幫內有幫,派內有派,門戶森嚴,錯綜複雜。幫派不同,碼頭的肥瘦不同,爲了爭奪貨流量大的碼頭,這幫派之間經常會發生械鬥,互相都下死手,每一次械鬥都得死傷不少人,但只要不鬧出大動靜,當地的政府也不會管的。
黑紅會大把頭胡玉清年輕的時候,只是個小混混,一直在街面上混日子,從來,就沒幹過什麼正經的活。後來到寶慶碼頭,投奔上一任大把頭,他不是腳伕,則充當小弟、打手的角色,因爲每次幫派之間械鬥,胡玉清都是衝在最前面,手裡夠猛夠狠,結果就被大把頭看中,給提拔起來。等到上一任大把頭,在一次械鬥中被人偷襲,用刀砍掉半拉腦袋死了,胡玉清是他生前最器重的人,自然成爲黑紅會新的把頭。
胡玉清剛當上把頭,就把腳伕們的份錢給加一倍,這讓腳伕們叫苦不迭,原本每天累死累活賺的幾個錢,剛能夠餬口,這下連半飽都吃不上,但卻不敢有異議,要是不幹這個那就只能等着餓死,還指望着在碼頭幹活養家餬口也都得忍着。
說着李富財李富德兄弟兩,就在胡玉清地盤裡當腳伕,他們兩人原本就欠下一屁股的債,等到月底要交份子錢,是一個大字也拿不出來,他們就躲在家裡想趁機糊弄過去,結果黑紅會手下專門收錢的小混混,就找到他們。
那日弟弟李富德,去街面買了兩碗武漢有名的熱乾麪,用竹筒裝着拿回來當晚飯,剛走到門口,就讓幾個黑紅會專門收錢的小混混給堵住。
其中一個小混混就對李富德說:“知不知道,老子找你們好幾天了?份子錢怎麼沒交?怎麼不想在這幹了?告訴你,就是不干你這月的錢也得交,不然廢你一條狗腿,聽沒聽懂?”
李富德是個悶葫蘆,平時就沒多少話,只會悶頭幹活,被人堵着門要錢了眼睛也沒擡一下就了回一句“沒錢。”
那羣小混混,仗着自己是黑紅會的,出門都橫着走,找腳伕收錢的時候,看哪個不順眼,就是一頓拳打腳踢,腳伕被打也不敢還手,堆着笑臉把錢遞過去還得說一句:“幾位爺受累了,多給一些拿去喝酒。”
腳伕在他們面前,也都低三下四的,誰知這回遇到個李富德,不僅不給錢還愛答不理的,他們罵罵咧咧,挽起袖子就要動手打人。
正在這個時候屋子的門開了,李富財從裡面堆着笑臉就出來,對那羣小混混點頭哈腰的說:“哎呦呦!幾位爺別動手哎!別動手、別動手,我弟弟他腦子不好使,別跟他一般見識,有錢!怎麼能沒有錢呢?都在屋裡呢,要不幾位爺受累跟我進來拿?正好攢錢剛買一隻燒雞,還沒下口呢!幾位爺來的正好屋裡來吃。”
幾個小混混一聽,這臭腳伕還買一隻燒雞,正好,也是好久沒吃到這口了,饞的厲害,一把就推開站在門口的李富財,一共四個人進了屋。
李富德心想:“兩人窮的熱乾麪都是使了挺大勁纔買兩碗,哪有錢買什麼燒雞啊。”
但隨後,見剛纔還是滿臉堆笑的李富財,轉頭一瞬間臉色陰沉,眉目間有濃重的殺氣,當下也明白過來,今天是躲不過了,不弄死他們自己也活不了,便跟着李富財一起進屋,隨手關上外門。
混混們進屋後就在桌子上找,既沒錢也沒燒雞,便回頭要問,結果見李家兄弟二人,各拎着一把柴刀,站在門口面色兇狠,那常年幹粗活壯實的身板,加上就像是要活劈他們的神情,當場就把四個小混混給鎮住。
沒等他們做出反應,李富財一柴刀橫劈過去,就把站在最前面的一個混混腦袋削掉一半,剩下半拉腦袋還頂在身體上,一股股的往外冒着血,這下把其餘的三人嚇的是屁滾尿流,當下腿軟就跪在地上求饒,說自己上有老母下有兒女什麼的。
李富財這人,平常總是一副笑臉嘻嘻的模樣,但實則上爲人極其兇狠,見對面的三個混混跪地求饒,也沒手下留情,幾刀就剁了下去,頓時砍的是鮮血橫飛,濺的屋內滿牆血紅。
兄弟兩剁了四個黑紅會的人,還拿走他們身上收的份錢,連夜就逃出武漢,一路打着零活走到河南,後來加入當地的趕墳隊,也幹了不少年。
李家兄弟在遷墳隊七個人中,排行老三和老四,在盧氏縣遷墳也住了不少時間,每次趕上鄉親們收糧食忙不過來的時候,他們兩人還去幫忙,附近的人對他們兄弟兩印象都不錯,認識的見到都稱呼他們“老三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