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久之後,所長几人才逐漸恢復神態。
畢竟是經歷過大陣仗的人,心裡素質不是邊上週圍百姓能比得了。
挖出人,還是冤死的。
真的假的?
真有冤死之人,這事情大了。
現在看來,這道士還真有本事。至少尋人挖人方面,不是他們比得了。
一時間,衆人心思各異,臉上表情變化不斷。
“受你父親大人於世蘭所託,今有玉龍寺道人李氏帶你回鄉。雖無錦衣,願魂歸故里。”
李林繼續唱着。
聽清楚李林唱詞的人,臉色又變。
死者真的叫於玉桂?
人家還答應了?
看着李林從坑中跳出,走到行囊中取出紅布遮住太陽,又抱着一團麻布跳入坑中。
而李林挖出屍體的消息也快速向周圍傳播。
“冤死之人?”
聽着周圍的議論,所長皺了皺眉。
事情似乎朝着自己不知道的方向發展了。
“小劉,查一下這附近有過墳墓沒有?”
所長道。
此地距離工業區不遠。
若這屍骨真是冤死之人,那問題就大了。
一個死人被人埋在這裡,還沒有人知道,說不一定是大案子。
管還是不管?
管肯定有一堆麻煩事,不管一個人豈不是白白死亡?
要是調查這個毫無頭緒的死者,該從哪裡入手?
於玉桂……
這死者姓名還有一切道士都知道,若這死者是被人害死的。
怎麼看這道士脫不了干係了。
此外就沒法解釋他怎麼知道死者埋在這裡,並且很快找準位置。
不對,這道士看起來二十來歲,而這條路修了十幾年。
剛剛看了一下骨頭已經成白色,身上的衣服只剩下站滿了淤泥的纖維。
十幾年前,這道士不可能出來害人。
那這道士肯定知道什麼。
嗯~
調查吧~有這道士在此,調查這樁案子簡單。
只是接下來日子,所裡警員的工作將會異常忙碌了。
先看看再說,最好能從這小道士這裡弄清楚一些情況。若是太麻煩了,那就算了。至少有十幾年的案子,想要調查太過不容易了。
誰也沒有知道就這麼一瞬間這位所長想了許多。
周圍人見李林搭棚子,立馬出來一批人幫忙。
看着李林將於玉桂的屍骨取出來,整整齊齊碼在麻布上。所長才走過去,細細觀察起來。
“男人的屍骨,死的時候二十五六歲,身上有多處骨折,頭部似乎被鈍器所傷。”
稍微翻看一下屍骨,所長倒吸了一口涼氣。
絕對是謀殺,都不用懷疑。
“是的,他的死與一個屬馬楊柳木的人有關。”
李林隨口道。說話的同時,李林從口袋中取出一塊玉石塞進於玉桂屍骨的口中。
“屬馬的?哪一年……”
“丙午年。”
丙午年是哪一年?
所長也不是傻子,掏出手機查了一下臉色就變了。
這上哪找這人去?
“你知道這人?”
所長問道。
“不知道!”
“那你……”
“推算出來的!”
李林不等所長開口,先說道。
“推……推算……”
所長腦袋宕機了。
推算這是什麼意思?
“是的,不僅與於玉桂死亡有關的人,還有他埋葬的地點都是推算的。”
李林用麻布一點點將於玉桂的骨頭擦拭乾淨,然後裹起來。
等所長想明白後,感覺自己的世界觀都要玩完了。
不要迷信,不能迷信。
這道士肯定吹牛。
隨即一想,人家沒有必要騙他的啊。
單單就是準確的找到這屍體的位置,就已經說不通了。
就算這道士是殺害這個於玉桂的兇手,不說十幾年這裡修了路,就是沒有修路,幾年過去想要原地如此準確挖出屍體都不可能。
看看人家畫的線,完全沒有問題。還有那挖地的力量,比挖掘機都厲害。挖掘機想要挖開這路面不拼命恐怕都完成不了。
將於玉桂的屍體包裹好,李林取出法器畫符。
傀儡符,這是李林第二次畫了。
上次是大山,這次是於玉桂。
取於玉桂屍體之前,李林找了許多運輸公司與私人車子,都不願意拉屍體。尤其是死了很多年的人。
大點的長途運輸公司,只願意帶骨灰盒。
這就讓李林爲難了許久。
沒有辦法,只有刻畫傀儡符。
好在老祖宗有過各種運送屍體的職業,大不了讓湘西趕屍復活一次。
畫完符,李林有用麻布將於玉桂的屍體捆起來,上面用麻線紮緊。
圍觀的人就這麼看着,不知道李林要幹什麼。
“老闆這邊!”
另外一邊,開機跑到另外路口將章士凱接了過來。因爲李林的出現,這條路徹底堵了,章士凱等不及了,於是下車步行。
章士凱一邊走,一邊聽着會計介紹。
“這麼說,這道士的本事不一般啊!”
“是的,能準確找到要找人的屍體,還這麼準。老闆,您爺爺的屍骨肯定能找得出來。”會計道。
“先去看看!”
兩人過來的時候,李林正在畫符。
看李林畫完符,兩人就要上前尋求幫忙的時候,周圍的警察將李林圍了起來。
小劉的調查出來了,這裡沒有過墳地。
“既然這人是被謀殺的,我希望這具屍骨我們帶回去調查研究。”
所長道。
將這裡的情況跟上面的同事聊了幾句之後,覺得還是調查的好。儘管這個案子已經過了十幾年,他們也可以選擇不用主動調查。作爲一名警察,他良心上過不去。
小事情罷了,可這畢竟是人命案子。
上面的同事也願意幫忙,那他就沒有多少後顧之憂了。
“線索我已經提供給你們,你抓人就行。屍骨的問題,就不需要了。”
李林道。
“可我們需要屍骨作爲證據,這是必須要走的程序。”
所長道。
“唉~據我所知,這死者目前只想着回家。至於兇手,我會去找他。”
李林一派江湖口吻道。
“你找兇手?那你合法麼?你有執法權麼?”
所長翻着白眼道。
“你們的法是人制定共同遵守的社會規則,我的法纔是真的法,天地法則的法。”
李林道。
法是什麼?
就是天地已經制定下來的規則。男人不能生小孩,人不能濫殺無辜。凡是破壞自然者,必會品嚐後果。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這就是法。
法家,就是替天執法,按照自然法則將人類智慧文明推向高峰。
“呃……”
所長愣住了。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心中的法更值得人類執行,更值得敬畏。”
李林繼續道。
天地法則,誰人不敬畏?
你敢糊弄一下,忤逆一下試試?
來個轉基因人,製造個超級戰士看看老天是怎樣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