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條很陌生的小街,和那些晨昏顛倒的客人不同,這裡忙忙碌碌的是早點攤販:胡餅、饅頭、包子、米粥以及各種天南海北的粥點,不一而足。
不過夜生活的凡俗百姓,便是這早點小街的常客。
一張張簡易的早餐桌上都坐滿了人,大家吃吃喝喝,不亦樂乎。
這和陽城不同。
陽城的習俗是一日兩餐,早上吃正餐,晌午後吃一頓正餐,所謂的“過午不食”便是這個意思。
可這裡卻是一日三餐,勤勞的人早早起來吃早點,晌午正餐,晚上更有豐富多彩的晚餐。
鳧風初蕾已經在這裡逛了兩天,卻對這條街沒什麼印象,可是,走了幾步,她就明白了。
前面,一塊大石頭。
正是昨夜過的地方,因爲她清楚地看到被自己一把推得滾了幾米遠的那塊大石頭——大石頭的旁邊,賣小吃的小販罵罵咧咧:“真是見鬼了,這麼大一塊石頭怎麼跑那裡去了?當時可是七八個人才幫我推過來的,現在我一個人怎麼推得過來?”
一邊罵罵咧咧,一邊又去按另一邊的貨架:“沒有石頭壓着,風一吹就跑了……真是見鬼了……”
他忽然發現帳布扯不動,擡起頭一看,只見那塊大石已經穩穩地壓着了貨架,和昨夜的擺放位置幾乎分毫不差,因爲,露出地面的那塊痕跡已經徹底被遮蓋了。
他瞪大眼睛,好一會兒才大叫:“見鬼了,真是見鬼了……難道我眼睛花了?這石頭怎麼自己跑回來了?或者,是根本沒人移動過?真是我眼睛花了?”
人羣裡,鳧風初蕾蹦跳幾步,跑出好遠,才哈哈大笑。
回頭,看到百里行暮,她悄悄地:“百里大人,我的功力是不是大大增加了?你看到了吧?”
他眼裡滿是笑意,忽然覺得這邊境小鎮美得出奇。
百里行暮口中的“重要事情”,便是挑選了許多胭脂水粉,零碎糖果,乾糧清水,還有一些極其精緻的服飾裙裳,鳧風初蕾注意到,他甚至還挑選了一把相當不錯的花傘。
她好奇地問:“拿傘幹什麼?下雨的時候,我們不是可以躲在小屋裡嗎?再說,委蛇背上的輕紗也是可以當雨傘的……”
委蛇背上的紫色披風,正是他送的,遮風擋雨毫無問題。
他一笑:“散步的時候可以遮陽嘛。”
她狐疑不解:“可要是這麼打着傘行路,那一路得慢成什麼樣子?”
“既然非去不可,我們就得讓這段旅途盡力舒服一點。”
鳧風初蕾狐疑,沙漠之行怎能舒服呢?她又不是沒有去過沙漠,一想到這兩個字,便是“酷暑”難耐,怎麼舒服得起來?
百里行暮解釋:“沙漠溫度極高,現在又是夏天,原本不是進入的好季節,但是,我們又非去不可,就得早早做些準備。沙漠的白天,最高溫度可以達到七八十度,甚至上百度,如果沒有準備,真是不堪設想。”
“好吧,可是,我們準備的這些東西,我怎麼覺得都派不上用場?而且,這些東西,大多數只有我用得上,百里大人你也用不上啊。”
“我根本不需要。”
他神秘一笑:“初蕾,等上路之後,你會發現,這些東西真是必不可少的。早前我答應你的房車,因爲沒有燃料,堆在周山的武器庫裡沒法使用。現在,我們就只能徒步進入沙漠裡了。但是,盡力讓自己舒服一點也是可以的。”
“房車?難道你們那個時代,人人出行都是房車?”
“沒錯!房車是一個很有用的東西,可以儲藏大量的食物和日用品,而且行程很快,縱然沒有客棧旅館,也可以就地歇息,簡直就是一座會行走的小屋子。”
“真有這麼好?”
“對!人人出行都是車來車往,所以,後來纔有一個成語叫做:舟車勞頓!舟便是坐船旅行,車便是坐車旅行。”
鳧風初蕾無法想象坐着房車旅行是什麼感覺,可是,她知道下雨的時候躲在委蛇背上的滋味。雖然舒服,可是她向來不忍心讓委蛇太過辛苦,除非必要,她是不輕易騎坐委蛇的。
再說,她遊歷天下時,一直想的是體驗生活,要做嬌小姐,那就在金沙王宮呆着好了,又何必出門呢?
既然出門,就得有吃苦的準備。
“初蕾,你放心,房車並非是活着的動物,也不是人,它和維馬納一樣,都是沒有生命的機械,能行動完全是靠燃料,所以,談不上辛不辛苦……”
鳧風初蕾好奇極了,自言自語道:“我可真想擁有一輛房車。”
“會的!初蕾,等找到燃料,我就送你一輛房車,還要送你一輛維馬納,並且教會你如何使用。”
“百里大人,我可真是期待極了。”
採買東西,用了大半天。
這一次,二人真是走遍了白旗鎮的每一條大街小巷,但是,採買的東西精而不多,饒是如此,看到委蛇背上多了那麼大一個包裹時,鳧風初蕾還是有點擔心:“委蛇,會不會很重?”
委蛇哈哈大笑,“這點分量,簡直就像一片羽毛一般。看來,不周山之果真的很有神效,我的力量比以前大了起碼五倍有餘。”
鳧風初蕾這才放心了。
傍晚,二人終於出了白旗鎮。
夕陽西下時,碰到許多流水一般押送貨物趕來的天南地北的商旅,他們高談闊論,大笑宴宴,許多人都是奔着小狼王的婚禮而來。看樣子,大家都想趁機發一筆。
“你們知道嗎?但凡爲小狼王的婚禮提供價值百兩黃金以上物品贊助的大商家都會被邀請出席婚禮……”
“一百兩黃金?這份子錢也太貴了吧?這高價飯,咱們可吃不起啊……”
“這你就錯了。邊境連年戰爭,許多商販被搶被盜,縱一些大商家也不得不高價聘請保鏢隊伍,有些人的保鏢隊伍甚至高達幾百上千人。可是,要是有了小狼王罩着,那就不同了,一路上,便是大開綠燈,再也沒人敢動分毫。相比之下,不比大規模的保鏢團隊便宜多了?”
“再說,小狼王可是大費王指定的邊境盟友,百年友好條約,大費王畢竟距離我們那麼遠,他可是這裡貨真價實的一把手,能結識他,完全只有好處沒有任何壞處……”
“何止呢,就拿這個白旗鎮來說吧,表面上是大夏和白狼國共有的土地,共同經營,實則全部掌控在小狼王手裡,要不然,怎會短短時間內就變得如此繁華如此熱鬧?你們看吧,再要不了幾年,白旗鎮可以說不會輸於任何一流的大城市……”
“難怪新建了這麼多的房子,房價也是漲上天了……”
“現在這價格還是起步價呢,以後但凡遇到戰亂,這裡便是一個最好的亂世桃源,不知多少人會涌來。價格還會猛漲。”
“這麼一算,去吃一頓價值百兩黃金的高價飯的確很划算。要不,我們也去湊個熱鬧?”
“沒錯。小狼王的要求其實也不是很高啊,價值一百兩黃金的貨品,而不是貨真價實一百兩黃金。本來,這白旗鎮的物價就虛高了,我們大不了當少賺一點,替自己買一道護身符……”
“此言有理,我決定去一個……”
“我也去一個……”
……
一時間,商旅們爭先恐後,紛紛要趕着把這些東西送給小狼王,並參加一場王的婚禮。
從商旅們的談話來看,小狼王無疑已經是整個大西北最熾手可熱最有權勢的人物,而且,和大費的關係也不是一般的好。
很顯然,白旗鎮,不止是小狼王,而且是大費欽點的,目的,便是要發展成一個極度繁華的城鎮。
臥榻之側不容他人酣睡,以大費的性子,沒可能無條件這麼縱容小狼王。
鳧風初蕾也越聽越是奇怪,走出去好遠,才問:“大費處心積慮要在邊境發展這麼一個小鎮,到底是要幹什麼呢?他和小狼王,可不會真的是爲了考慮各地前來避難的百姓吧?”
“要安撫百姓,最好的辦法是昭告天下,停止戰亂。而不是凝聚各地富豪在這裡花天酒地。”
“對啊,所以我完全搞不懂了。”
百里行暮低聲道:“這裡可能是十萬徭役的糧草補給中轉站。”
“中轉站?”
“沒錯!如果需要十萬人在這裡服役,那麼,就必須有長時間、最方便的物資供給。再也沒有比在這裡建立一個城市更好的供給戰了!”
“難怪一路上沒有別的後勤隊伍跟上。可是,這小鎮再繁華,短時間也提供不了十萬人的糧草。”
“十萬人並非一次性到位,實際上,這個小鎮只要能提供兩萬人的糧草,可能就已經足以滿足所需了。”
鳧風初蕾不解其意:“難道大費還真的打算替大禹王修建一座陵墓?”
“即使不是修陵墓,至少,也是一項相當浩大的工程!”
但是,百里行暮更意外的是,就算小狼王故意要藉着成婚的關頭,召集舊部,醞釀聲勢,重振白狼國,大張旗鼓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小狼王哪來這麼多錢?
要知道,在白旗鎮,物價可是天價。
這些商品遠道而來,已經翻了十倍百倍的價格,而且數量之大,令人咋舌,正因此,方圓千里的大小人物才聞風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