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再聲勢浩大,放在徐世楊面前都不夠看。
甚至當他允許各級地方把鎮壓少森寺之事是自己主持的,這個消息散佈出去之後,那些綠林的名門正派瞬間噤若寒蟬,不敢言語了。
他可是徐世楊!
以一己之力,滅亡囂張的女真、党項、蒙兀等韃虜,創建這個史上統治面積最大的帝國的徐世楊!
這個不過四十歲多,卻已經征戰25年,大小數百戰,攻必克、戰必勝,從無敗績的帝國皇太子、軍隊統帥,本就是天下最大的豪傑!
是大部分自詡名門正派人士崇拜的偶像,不容置疑的權威!
當然,也是因爲沒有人有能力對抗徐世楊的緣故。
當人們得知是徐世楊親自主持對少森寺的行動時,即使有自家子侄、徒弟牽扯其中並被逮捕,名門正派的豪傑們也得考慮一下此事是否另有蹊蹺,或者乾脆就是罪有應得?
這就是名聲的好處,徐世楊有好殺的名聲,但別人也看得出來,這個所謂的好殺只針對韃虜蠻夷,對漢人他實際上是很寬容的,畢竟徐世楊連前朝遺老和宗室都沒殺。
這個時候,就算是自家的人被徐世楊抓了,很多門派也得先想一下是不是自己這邊做錯什麼了。
當然,不是說所有人都是這個想法,不分青紅皁白直接恨上徐世楊的人也有,只是相對於開始觀望的人,少了不少而已。
共和1798年1月20,登封案的第一個判決出現。
受審者是帝國在登封的縣令譚三甲,此人因爲貪贓枉法、瀆職等罪名被刑部判處剝奪Z治權利,降低爲庶民,罰沒大部分家產,並流放遼北,二十年內不得南返外興安嶺。
與譚三甲的判決一起對外公佈的,還有前期已經調查清楚的部分信息和案情。
其中,涉及少森寺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目前已經查實的案件中,有1311起是少森寺的僧衆搶奪別人田產、房產和店鋪案件;2900起侮辱、拘禁婦女案件;不低於三千起搶掠他人錢財案件;以及不低於50起人命官司。
其他關於詐騙,毆打無辜羣衆等案件已經多的查都查不清了。
而且,所有類型的案件都沒有完全查出,可以說,目前刑部查實的案件,只是少森寺從大周時代到現在,三十年積累案件的冰山一角。
刑部在少森寺和登封縣起獲各種贓款、贓物以及少森寺名下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各種物資,合計不低於2300萬新幣兩。
這個數字不計算無法計價的古董、字畫、古籍,也不計算房產、田產等固定資產。
這個數字讓世人感到極爲震驚,2300萬流動資產,已經相當於整個豫省一年的稅收總和!
而且,少森寺作爲寺廟,居然掌控着登封縣所有姬院,並且直接在少室山上圈養數百婦女爲僧人和少森寺的貴客提供服務。
儘管並未查清所有案件,但現今已經暴露出來的問題,就足以讓少森寺萬劫不復了。
2月初五,刑部乾脆在登封縣召開公審大會,讓所有苦主挨個上臺陳述少森寺最近三十年來的所有罪惡,十五個專案組當天就記錄下各種罪狀3萬多起。
徐世楊乾脆下令把這些案件併案處理,同時,還有一系列更嚴重的罪名在等着少森寺的僧衆們。
那就是分裂國家、武裝對抗帝國、叛亂,以及謀逆!
對老百姓來說,這罪名可就嚇死人了,按照傳統觀念,這些罪名坐實,所有捲入其中的人,誅九族都沒問題!
二月底,在徐世楊“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的命令下,對少森寺案件的處理結果正式出爐:
包括少森寺方丈在內,僧人中共有70人被判處死刑,唯一的好處是隻有絞或斬,徐世楊沒有同意對他們使用凌遲的判決。
而少森寺俗家弟子,以及當時在登封城裡的其他俠客中,也有兩百多人被一同處死——因爲武裝抵抗畢竟發生在登封縣城而不是少室山上,所以縣裡處死的人反而更多一點。
剩餘的其他少森寺僧衆,從正式的和尚到燒火的短工,只要剃了度的,一律判處流放。
他們將與僥倖沒有被判處死刑的俠客們一起,被分散安置在外興安嶺以北、蔥嶺以西、交趾以南的荒蕪地帶。
其中至少一半的人,被判處二十年以內不準返回,其餘則是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根據不同罪名確定流放日期。
少森寺案件,即使不算被直接擊斃的抵抗者,後續被處決的人也有接近三百,被流放的人超過兩萬,毫無疑問是帝國有史以來最大的刑事案件,已經穩穩超過以揚州爲起始點的採生折割大案。
而且,因爲發生了地方武裝人員與軍隊的直接對抗,並造成慘重傷亡,這之後,徐世楊不得不開始重新考慮民間持有武器的問題。
這其實是一個矛盾,徐世楊想要維持漢人的尚武精神,還想在降低常備軍兵力的情況下(節約軍費),維持極高的動員率和動員力度,因此他必須讓預備役和民兵在閒暇時多接觸武器,並維持基礎訓練。
況且,邊境地區的漢人必須有充足的武力來威懾外蕃,對韃虜蠻夷維持較高的武力威懾,而屬國甚至必須全民皆兵,這些情況都讓帝國無法維持嚴格的禁槍政策。
但是,人人有槍,就會出現現在這種情況——總有些傻瓜一時想不開,爲了很小的矛盾對別人拔槍。
稍微遇到點事,喝點酒,一熱血上頭,一次槍擊案就會爆發。
這是巨大的社會治安問題,禁槍與不禁槍,是很難解的矛盾。
徐世楊目前的初步想法是,把帝國本土所有省份劃分爲內地和邊疆兩個等級。
其中有現實威脅的邊疆地區繼續執行以前的開放槍支政策——爲了邊區的整體安定,社會治安問題就只能忍受。
但在不受外部軍事威脅的內地省份,徐世楊打算把所有槍支全部收歸民兵和預備役倉庫,集中保管。
登記在冊的預備役和民兵,只在每年軍訓的時候才允許持槍,其他時期,以及預備役民兵以外的所有內地百姓,今後都將嚴格禁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