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五巨頭對這個問題也是十分頭痛。從心裡來說,他們對楊育新的情況都感覺十分可惜,因爲在此之前他們都很看好楊育新的,甚致有計劃重點培養楊育新。而且出了這樣的事,也確實不能全怪楊育新,因此重罰楊育新也是沒有必要的。
但問題是這一次牽扯到的並不是楊育新一個人,還有十幾名上海新區的中層官員,而這些官員的過失和楊育新有本質的不同。應該說在上海新區發生的這些情況,在華東政府內部也並不是孤立,其實在山東各地,多少也都有類似的現像產生。
這一方面是隨着華東政府逐漸成氣候,山東的地方權貴、大族己無力抗拒華東政府的統治,於是有相當一批權貴、大族改弦易轍和華東政府合作,而聯姻這一傳統手段也就成爲最普遍的方式,通過和穿越者聯姻,以確保自身的安全和權益。這其中又是以擔任地方公務人員的穿越者成爲地方大族的首選聯姻對像。而穿越者中,恰好又有大量的單身男性成員,大族出身的年輕女性也更符合穿越者的審美觀點,因此這樣的婚姻在近兩年內大幅的增加。當然有不少穿越者還不止是個一個大族聯姻。
絕大部份穿越者都是單人來到這個時代,沒有親屬,因此聯姻之後,妻族也就成了穿越者的親屬,在日常工作中,自然會對妻族進行一些關照,甚致有少部份穿越者出於扶植自身力量的考慮,有意大力的提拔妻族成員,在少數地區甚致把握了基層的權力。
而在另一方面,這也和華東政府的監督、審覈機制不建有一定的關係。雖然華東政府成立了近五年,但在早期大多數時間是和清廷、地方勢力鬥法,近兩年則是全力備戰日俄戰爭,因此自身的制度建設一直沒有完善,而且儘管也設立了人事管理機構,但責權並未完全劃分清楚,有一部份穿越者自身的素質也沒有跟上,持有“與人方便,與己方便” 的心態,互相給面子,也就睜一眼閉一眼算了。
不過山東畢竟是在高層的眼皮低下,因此絕大多數地方也不敢做得太過份,而且既使是有人任用妻族,對他們也有一定的約束,不敢放任自由,從總體來看還沒有上海新區那麼嚴重,還在可控的範圍以內。
但儘管這些現像還沒有對華東政府造成嚴重的影響,從一定程度上說使基層的工作更流暢,畢竟管理自己的親族更方便一些。但五巨頭都十分清楚,這種便利只是短期的利好,而從長遠來看,對華東政府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因此這種狀況必須要遏制,而且越快越好。正好可以借上海的事件,拿部份人開刀,以警示其他人。
不過如果不嚴懲楊育新,也就沒有理由嚴懲其他人了,畢竟儘管楊育新多少有些冤,但事情的性質都是要嚴重得多的。
另外還有一個障礙,就是目前華東政府還沒有一部明確的法規處理這些事情,如果有的話就依規處理,也沒有這麼多的麻煩事。目前華東政府現有的法規只限於治安、刑事行動,而公務人員失職,官員過失的處理,還是空白,一個是時間有限,二個是爭議較大,因此在法規建設上己明顯落後於發展了。
也有人提議,可以採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處理方式,但也遭到了否決。雖然從表面上看投票是最好的方式,但由於這次的分歧過大,而且持兩種觀點的人數大體相當,即使一方在投票中獲勝,也是微弱優勢,必會令失敗的一方心中不服,容易造成整個穿越集團的分裂。因此最理想的辦法是在這兩種觀點中進行折中,找出一個能讓大多數人覺得滿意的處理方式。
應該說要做到這一點,是相當難的,不過經過五個人一天的討論,居然還真的想出了一個處罰方式,稱爲“限制公共行爲”,即在限制時間裡,不僅免除全部的公共職務,也不得在任何機構、企業、工廠任職,更不能參與、組建、參股任何機構、企業、工廠,己在機構、企業、工廠中任職,將強行解職,己組建或在機構、企業、工廠中參股,由政府按市場價格收購,或進行拍買;但在此期間內,個人可以保證行動自由,並且仍然亨受華東政府提供的如住房,生活費福利待遇,以及存款、不動產利息。簡單的說就是:人是自由人,但什麼事都不能做了,收入除了華東政府提供的生活費之外,只有銀行利息,出租不動產等。
華東政府在成立之初,由於工作崗位有限,因此給每個穿越者制訂了一個基本生活費標準。雖然現在基本已經沒有打醬油的穿越者了,就是再不濟的人,也會在幾個企業裡掛個股東,每年都會有一筆分紅收入。當然這些企業則是藉此以合資經營的身份享受政策優惠,雙方各取所需。而靠着這些分紅收入,只要是沒什麼進取心的穿越者,也都能過上比較富足的生活。
不過華東政府並沒有取消基本生活費,而且標準還有了大幅提高,畢竟對穿越者來說,蚊子再小也是肉,有總比沒有要好,而且現在華東政府的財務狀況良好,沒有必要省這點小錢。而在“限制公共行爲”期間內,靠基本生活費也能保證生存,至少不會餓死。
不過儘管在“限制公共行爲”期間,可以保證基本生活和人身自由,但由於什麼事都不能做,什麼活動都不能參與,等於是把一個人的一切清零了,這個處罰也不能算不輕的。
現在華東政府正在發展期內,發展的機會衆多,再加上有政府的大力扶持,而且大家基本都在同一起跑線上,因此無論是經商,從軍,參政,都是創業的大好時機,可以說只要是不犯大的錯識,就是慢慢的熬工齡,攢資歷也能出頭,甚致是犯點小錯都有時間彌補,而頭腦靈活的人則用不了幾年就能起家,因此絕大多數的穿越者或是自己單幹,或是與別人合股,都在經營自己的事業,而且有不少人都已取得了不錯的成就,身家己達到數十萬,甚致是近百萬銀元。
而在這個時候如果停下來,被禁止參與一切經營活動,甚致是將已經取得的成就全盤清零,就意味着失去這大好的發展機會。當然華東政府的發展是一個長期過程,以後肯定是還會有大量的其他機會,但和其他穿越者相比,顯然己落後了一大步,而且那時再想創業,主客觀條件顯然也都會困難得多。
另外,白流蘇、高森航的性質不同,因此不屬於“限制公共行爲”的適用對像,這兩個人的處罰將另外進行單獨的討論。
這個建議在行政會議上公佈,又經過詳細的解說,也得到了大多數人的支持,從輕派認爲畢竟是沒有監禁,有人身自由,還算可以接受;而重懲派則認爲雖然沒有監禁,但過去的一切全部清零,還限制幾年的公共行爲,這個處罰也不算輕了,應該是可以了。當然還是有少數極端者表示了反對,但畢竟只是少數,改變不了大局。
經過衆人討論之後決定,對楊育新、朱敏、曹建輝、齊元義、劉昌民五人處以限制公共行爲6年的處罰,其他相關人員分別處以限制公共行爲3-4年的處罰,對上海新區基層公務人員進行一次全面審覈,發現能力不足,或在工作中有違規行爲的人,全部清退,進行重新選拔。另外在整個山東境內的地方公務人員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對違規人員也依照上海新區的處罰方式進行。並且強調基層公務人員的選拔規則,以及地方公務人員的行爲工作規則。另外這個處罰也只是權宜之計,僅限於這一次,以後華東政府將會加快完善相關法規,並加強監督審覈,做到依規處罰。
當然對楊育新來說,這個處罰的象徵意義更大一些,因爲蔣怡在服裝公司佔股30%,這實際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楊育新可以通過蔣怡來參與服裝公司的經營,也就不存在被清零了。在“限制公共行爲”期結束之後,他仍然可以從一個較高的平臺開創自己的事業,而其他人基本都是和本土大族、富戶聯姻,在被清零之後也就撤底完了,只能等“限制公共行爲”期結束之後從頭再來。
而對白流蘇的處罰,最終定爲監禁6年,刑滿之後可以恢復人身自由,可以在華東政府的管轄範圍內,自由行動,在監禁期間,如果安全部有需要,可以對白流蘇進行暫時借調。另外,白流蘇己經有身孕,因此保證她的身體安全,在生產期間,也可以離開監禁地點。
只有高森航的處罰引發了一些爭議,因爲少數人主張對高森航處以極刑,但這一點遭到了大多數人都反對使,最終決定處以監禁20年的處罰,應該說這個處罰也是相當重了,高森航現在才30出頭,關20年出來,己是50歲了,這一生也差不多全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