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夜走了兩里路,朱明歌去的是詹漢秋的老家。
詹漢秋家有個規矩,每年的六月六都會祭祖,在祖宗的墳地裡搭棚一天,祭拜祖宗,幫先人清理墓碑,風雨無阻!朱明歌在詹家那幾年,詹漢秋不在家,便是詹母帶着她在詹家的墳地上香上點心,磕頭叩拜跪一天。
最主要的是,這幾年詹家自認爲自家的先人沉睡之地是有大福源的,所以不允許其他的外姓人靠近。
這個晚上是六月五號。
在墳地裡候了大半個晚上。
第二天一大早,詹漢秋帶了一家老小前來祭祖,如今的詹漢秋成了縣官,排場也大了,不管走哪裡,身邊都會有好些個人,詹家的祖墳旁也蓋了遮陽的八角亭。
祭拜完畢,詹家的人全都在亭子裡候着,兩個小孩四處跑着,詹漢秋的幾個妾分散在四處照應着孩子。
一直都躲在八角亭後面一個坑裡的朱明歌就是在這個時候出去,先是將亭子裡的詹母和詹家媳婦一刀殺死,又把詹漢秋那些妾一個個都殺了,到了詹漢秋的時候,她照着殺豬的樣子,把詹漢秋的肉一條條的割下,任着詹漢秋嚎哭不停的痛到死。
詹家一門全部被朱明歌殺了,就連那兩個孩子她都沒有放過。
渾身是血的朱明歌她把詹漢秋的骨頭和肉扔在了山林裡,然後跌跌撞撞漫無目的的朝前走着,她經過一條小溪,在水裡把自己洗的乾乾淨淨的,雖然六月的天,可她卻覺得自己渾身都冒寒氣。
她去了自己父母親的墳地,坐在墳前的她目光怔怔的盯着父母親的墓碑。
她把墳頭的那些草清理的乾乾淨淨,
然後在預先定好的買主家買了一隻豬趕着回了自己的鋪子,她像往常一樣開店賣豬肉,等下午豬肉不多的時候,把買回來的豬殺了。
詹家縣太爺被人殺了,還是那種一家全被滅了,而詹家縣太爺本人卻不見了,這事兒瞬間就轟動了整個十里八鄉,大家紛紛議論着這件事,覺得肯定是詹漢秋在判案的時候得罪了什麼人才被這樣對待。
沒人把這事想到朱明歌的身上去。
媒人們又給朱明歌介紹了個對象,是那個當初朱家父母相中的張家小子。
大概是太窮了,而且太古道心腸,村子裡誰家有個事他都要幫忙,誰家要是缺錢,他就把自己家裡的錢送去了,這導致他自己家裡窮的什麼都沒有,也就沒法娶媳婦。
這個男人經常來朱明歌這裡賣那些山雞野豬之類的,兩個人沒說過話,不過朱明歌對他印象很深,這事兒朱明歌一開始並沒有答應,她對成親這兩個字怕了,一聽就覺得害怕。
耐不住媒人三番五次的上門,說張家小子是真心要娶她,就連張家小子也上門找了一次朱明歌,結結巴巴的說,自己一定會好好待朱明歌之類的話。
朱明歌想起了她未曾嫁人之前父母親的話,父母親好似就希望她嫁給張家小子,她最終嫁給了張家小子。
張家小子對她的確很好,那種好是朱明歌從來都沒有體會過的。
人不吃肉,就永遠不會期待肉香味,可一旦嚐到了好,便時時刻刻的都想着能吃到肉。
就在朱明歌沉醉在張家小子帶給她的幸福中的時候,一個女捕快找上了她。
詹漢秋的滅門慘案在兩年之後被一位女捕快破案了,因爲這事情實在太過兇殘,詹漢秋怎麼也是官身,所以判刑的時候,不僅朱明歌被判了凌遲處死,就連身爲她丈夫的張家小子亦是凌遲。
朱明歌沒想到自己會連累到張家小子,她不識字不懂的律法,她一直以爲真有那麼一天到來,她自己殺人償命就是,卻沒想過這事情竟然把張家小子也連累了。
朱明歌死的一點都不甘心,她不懂,爲什麼有些人殺了人沒事,爲什麼她殺這種該殺之人,卻要連累到她的家人。
明歌融合了宿主的記憶低低的嘆了一口氣。
宿主殺了那麼多的人,她不知道該怎麼評價宿主的好壞了,倒是宿主的心願讓她有些心酸。
宿主希望再來一世,哪怕她不能改變嫁給詹漢秋的事,也不喜歡自家的父母親因爲這事被連累,更不希望張家小子被連累。
宿主最希望的就是一切能夠重新開始,她會聽父母親的話嫁給張家小子,把一個完完整整的自己交給張家小子,而不是一個殘身敗柳、一個被休的聲名狼藉的婦人。
明歌揉了揉額頭,看了看天色,乾脆又閉眼融合主位面的劇情。
這一次的主位面劇情其實和宿主沒有什麼太大的干係,因爲主位面劇情裡的女主是那位破了詹家案子的女捕快,基本和宿主沒有任何的交集。
整理了思緒,明歌開始修煉光明咒,大概修煉了差不多一週天的時間,敲門聲響了起,是朱母的聲音,朱父朱母要一起去鄉下收豬,讓明歌自己一會開張營業,鍋裡有做好的肉粥,宿主起來後可以去吃點。
這種事宿主自小做慣了的,應了一聲後,就聽着朱母腳步蹬蹬蹬離開的聲音。
明歌起牀運動了一下自己的身子,去竈房盛了一碗飯,不過吃了一口就吃不下了,飯裡油膩膩的全是豬油,她總算是知道宿主爲什麼這麼這麼的胖了。
放下碗,明歌也不餓,乾脆燒了點開水喝了一碗解膩,看了看天色之後,將鋪子的門板打了開。
鋪子剛開沒多久,張家小子就拿了幾隻剝完皮處理乾淨的兔子來和明歌換錢。
這個時候的張家小子還是個五官端正的小夥子,和明歌換兔子的時候,一直低着頭的他都不太敢和明歌說話,
大概是從小沒有父母的關係,張家小子很敏感,也很害羞,大部分時候都是隻做事不說話。
明歌像往日一樣給了他錢,在他轉身要走的時候忍不住的說,“你要是拿這些兔子去縣城裡酒館裡面賣應該會更好。”
張家小子扭頭驚訝望着明歌,“怎麼,你不要我的兔子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