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墨山對汪健的婚姻不無擔心,可他並不知道,這個世界上與他有着同樣心情的還有一個人,那就是汪健自己。
一切彷彿都是按照自己預想的那樣,汪健如願以償地和姜婉莎走到了一起。剛開始時,汪健着實興奮了一陣子:以這麼個富有的女人爲後盾,自己飛黃騰達的日子指日可待。
可婚後的生活,汪健卻感覺失控了。和結婚之前一樣,姜婉莎依舊忙於自己的事情,有時仍是徹夜不歸。既然已是夫妻了,汪健有時不免問問她的去向,姜婉莎卻總有她自己的理由:這是她私人的問題,希望汪健尊重她的個人空間和自由。
姜婉莎的回答令汪健非常地不自在,卻又無可奈何。誰讓自己娶了個自小就受西方教育的女人?這思想觀念不同,自然會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句“尊重個人空間”,似乎就已經剝奪了他做丈夫的很多權力。
汪健認爲,兩人既然已經結婚了,下一步自然就會考慮生子。汪健有他自己的算盤:沒有孩子,這家裡始終缺少一個有力的紐帶來維繫。先不要說家庭完不完整,如果沒有孩子,這時間一長,姜婉莎如果厭倦了這段婚姻,那可是說走就走,完全沒有一點兒的後顧之憂。到了那時,他汪健也只能落得個“淨身出戶”,夢一般地失去現有的一切。到了那時,自己豈不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和姜婉莎結婚,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眼下要個孩子還真是當務之急啊。可兩人結婚已經兩年了,姜婉莎對要孩子的事卻隻字不提。
汪健把自己的想法直接、間接地和姜婉莎提了也不知多少次,姜婉莎卻總是不置可否。一直等到汪健問得急了,姜婉莎的回答又讓他有了一種如鯁在喉的感覺:“阿健,現在我工作還
忙不過來呢,如果要孩子,那得耽誤多少事啊!我們晚一點再考慮吧。”
忙?汪健可真沒有感覺到姜婉莎的工作有多忙,倒是工作以外的時間她倒是安排得滿滿的。再者,這晚一點,可就沒有個時間上的限制了,誰知道要晚到什麼時候?汪健一聽姜婉莎的口氣,就明白這不是她考慮不考慮的問題,而是她根本就不想要孩子。也許她姜婉莎在結婚後,也對自己留了那麼一手,保留着來去自如的餘地?
直到此時,汪健纔有一種進退兩難的感覺。
汪健心知肚明自己這個丈夫在家中究竟是個什麼樣的地位。無論任何時候,都只是姜婉莎有選擇的餘地,而他自己絕對不能堅持些什麼,否則這個家必然要燃起戰火。而他們兩人的婚姻也正如那一紙婚書,一點即焦!自己費盡心機,與姜婉莎也算是終成正果,身邊哪個人不是羨慕有餘?要想保住現有的生活,看來非但不能主動找茬,反過來還要盡力地去維繫啊。要孩子的問題,還是不要再提了。
汪健對眼前生活的種種顧慮,由不得他處處讓着姜婉莎。如此一來,她在姜婉莎面前自然就矮了三分。以汪健的性格,這受制於人的感覺着實地讓他鬱悶卻又想不出其他的辦法。
婚姻上的擔心,卻並沒有影響到汪健在明河區公安分局裡大肆賣弄。
汪健工作後,在穿戴方面本就超前於其他年青人,只是那時還處於別人的容忍範圍之內。可自從與姜婉莎結了婚,汪健在這方面可謂一發而不可收拾。汪健開的轎車自不必說,自身的打扮更是越來越時髦、越來越名貴,彷彿有意讓周圍的同事看到並羨慕一般。不管是誰,只要在汪健面前表露出驚異豔羨之情,汪健都感到一種無名的心理滿足感。
不光如此,汪健在平時講話辦事方面,也與之前大不相同了。言語得體的那個年青人已經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口氣傲慢、盛氣凌人的主兒。有一次在派出所辦案時,汪健居然和德高望重的老所長在工作思路上“較起了勁兒”。大家都是爲了工作,沒有必要較這個真兒。老所長是個涵養極深的人,他見汪健話語上毫不示弱的架勢,心裡倒覺得這年青人有些不可理喻,也就不和他計較,緘口不語了。而汪健倒是覺得是老所長在自己面前沒有道理可講,輸在了自己手下。在大案組,汪健還不時地拿着這件事情顯擺,以證明自己有多高明。只是他並沒有注意到,其實沒有一個人真的喜歡聽、真的佩服他。
汪健還是個小夥子,他這麼一來,分局的一些民警已經開始和他疏遠了。汪健在警校時的情況就是這樣,現在當然沒有什麼不妥的感覺。只是那時,他身邊還有一個佩服他的文洪,如今身邊的同事倒是這麼個想法:你有錢是你的事,你愛炫耀也是你的事,跟我有什麼關係?不是同一類人,大不了離你遠點兒也就是了。
袁隊長看在眼裡,內心不禁暗暗着急。汪健啊汪健,你就算娶了個“沙特的公主”,也沒有這個必要擺譜顯富、不可一世吧?你這不是明擺着非要“高人一等”嗎。買你賬的人,不過隨口誇你幾句,這值什麼?真要是遇到了不買你帳的人,寒磣挖苦你一番,這又何必?你如果真的要這樣走下去,還能有什麼羣衆基礎,之前所有的成績也全部被抹煞了。想着馬副局長對汪健寄以厚望,袁隊長真想給汪健提個醒。可他自己一琢磨,畢竟這是人家的私生活,跟工作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找了汪健,能跟他說出個啥?搞不好他再來個反脣相譏,沒得自己心裡彆扭,想想還是算了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