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見我半天沒有迴應,又發來一條:“對不起,惹你傷心了。”
我回復他:“同病相憐。”
他接着發:“說句不太合適的話。我現在離婚會非常被動。物質層面來說絕對不佔優勢。”
男人總是比女人冷靜,他們考慮的往往凌駕於精神層面之上。好在我有唐琳,幫我考慮到了。
看我沒反應,他接着又發來一條:“她是我哥們的表妹,在遇到你老公之前,我和她感情其實一直還不錯。”
多嘲諷。好像那兩個賤人相見恨晚,我們成爲了他們愛情的絆腳石,統統做了婚姻的陪葬品。
我回:“呵呵。”
在網絡上,呵呵兩個字被評爲最操蛋的回覆之一。可我現在除了這樣很操蛋的苦笑,實在想不出別的迴應方式了。
“可以給你打電話麼?”
我看了鄭希元的背影一眼,回了一條:“等下我打給你吧。”
唐琳回來後,鄭希元不出意料的被她趕走了。我告訴唐琳要打給朋友,便撥通了流雨無風的電話。
“很不好意思,回杭州應該告訴你一聲的。”他聲音不再沙啞,恢復了柔和,但還是難掩心情低落。
“沒關係,她回去了麼?”
“明天。”
“哦。”我心又跌在了地上。
她還在這座城市。而今天晚上我不在家。
我又要腦補了。
“打電話是想告訴你,我諮詢過律師了,如果現在我就上訴,她拒絕就不能離。”
“恩,那你怎麼想。”
“律師建議尋找他們的過錯,證明他們是離婚過錯方。但這需要直接證據。”
“恩,我在聽。”唐琳在看我,我微笑迴應。
他想必感覺到了我說話不太方便,就壓低了聲音繼續說:“所謂直接證據指的是最好抓姦在牀。除了配偶還需要另外一名目擊人。”
我不語。這對我來說,太難了。
“再或者,提供相關照片、聲音資料、通話記錄等,越多越好,這可能需要私家偵探幫助才能完成。”
離婚居然連私家偵探都要用了,這真是我的生活麼?
唐琳起身拿着保溫桶示意我她去加熱,我點點頭聽到她關上了房門,便趕忙問:“是不是如果現在我提出離婚,他不同意也不行?”
“理論上講是。所以,我想徵求你的意見,看你是否願意和我一起收集證據,兩個人肯定要比一個人更有勝算。”
我沉默半晌,突然問:“你愛你老婆麼?”
“愛。”他回答的很乾脆。
“那怎麼能放棄的這麼輕易?”
我不太明白,是不是男人在婚姻中都能做到如此乾脆的轉身?
他默了幾秒,很鄭重的說:“生活總是要進行下去的,我何嘗不是對她的成全。”
愛她,就成全她。他思想比我偉大。
唐琳回來時,我已經結束了通話,她又逼着我喝了很多雞湯,去洗保溫桶時,我歪在牀上腦子裡一遍遍回放着他那句成全。
拿起手機,我發短信問:“我還不知道戰友的名字。”
“姬語鋒。”他隔了一會兒纔回復。
“陸清寧。我加入。”
“好。”他加回了一個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