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再涉命案(一)

我和玉玲舉行了婚禮。是在舅舅、麗傑的父親,還有馮德山的一再主張下,原因是家裡缺主內的幫手,需要照顧。玉玲忙,脫不開身,但長期住在家中又不妥當。玉玲的父母也非常理解我家中的現狀,我本想等兩年再說,由於母親失明,弟弟妹妹都讀書,我沒有堅持自己原有的觀點。俗話說“人算不如天算“,有些事情畢竟趕到那兒了,就不能以你的意志爲轉移。

婚禮是在父親去世後百天之內舉行的,有他們的說法。說什麼百天之內,紅、白喜事可以一起辦。如果超過百天,就必須得三年以後才能完婚。我沒想和老人們爭論,因爲家裡確實需要人,換句話說,麗傑去世還不到三年,雖然沒有舉行婚禮,但是結婚證已經辦了,我們已是合法夫妻。再說她死後也葬到了宋家的墳地。我在心裡只能默默求麗傑諒解吧。結婚的前兩天,我到麗傑的墳前,坐了一下午,把情況也向麗傑說了,相信,如果她在天有靈,能夠理解家中的狀況。

婚前的晚上,看守所武警中隊集體來給道喜,中隊只留下兩個值班武警,因爲第二天的飯菜已準備完畢,我讓廚師給上了兩桌酒席招待武警。這都是我在看守所羈押時相處的。出來後,只要路過武警中隊,有時間我就去坐坐,所以,關係比較融洽。最好的朋友叫劉照玉,是德都市雙泉鄉青石村的,今年轉業,在酒桌上他對我說,想讓我幫助弄一把獵刀,我說:“沒問題,我外甥有一把讓我要來了,今天晚上人太多,不方便找,等婚後,我找出來給你送去。”也就是這把刀引發了人命案。

1987年5月2日,玉玲把早餐做好,我還沒有起牀。她進屋喊我起牀吃飯。我因爲右手四根肌腱砍斷後,傷殘未愈,穿衣服很吃力。玉玲一邊幫我穿衣服,一邊說:“今天振庫、振平他們學校包場看電影,《南北少林》,振庫班主任姚春平多給了兩張票,振庫說讓咱倆去看電影。”

我說不去。結完婚後,前後院弄的很亂,我得收拾收拾,再說園子也該鬆土,過幾天該種青菜了。玉玲說:“這些活明天我幹,你左手有傷,我也不能讓你去收拾。走吧,順便給妹妹買件衣服,你也散散心。”

我想也行。從結婚這幾天,我的情緒也慢待了玉玲,心裡產生了歉意。也該散散心了。

騎自行車到電影院需三十分鐘,此時我看錶已不足一小時,急忙洗漱、吃飯,直奔電影院,臨行我順手把準備送給劉照玉的獵刀帶在了身上,打算順路送給他。

一路緊趕,到了電影院,電影已經開演十分鐘,座位爆滿,如果不站着看,憑票可以看下場,由於時間關係,改看商業俱樂部半小時以後的這場電影。

入場前,我碰見了幾位朋友,在一起閒聊起來,我讓弟弟及玉玲先入場找座位坐下。約四、五分鐘左右,三弟振平的同學施龍跑來告訴我,說有兩個人要打振平,我問因爲什麼?施龍說:“那兩個小子調戲我嫂子。” 我聽後,急忙跑進場內。

當時,兩個小子正欲毆打振平,我上前極力勸解,事態方平息。電影散場後,振平的同學施龍先出影院一步,而後返回我身邊說:“正門已被數十人堵住,準備毆打振平。爲了迴避廝打,我與妻子玉玲和振平從側門出場,並囑咐振平取自行車後,速離開電影院。

然而在取自行車之際,振平遭到近二十人的圍追堵截,領頭的就是和振平吵架的那位。手裡拿着鐵皮包着的木棍,其他人都各持利器,雨點兒般地打向振平。玉玲死死地護着振平。我再次勸阻進攻最兇的那位挑事兒者。我勸住後,轉身去勸阻他人時,在跑竄中,身上帶的獵刀掉在了地上,我回身取刀時,見那位手持鐵皮包着木棒的小子,正舉棒打向玉玲的頭部。當時,玉玲正抱着振平,背對着行兇者,情急之下,我用左手拾起獵刀,迎上幾步,一刀刺向行兇者的大腿部位,由於我的身體高大,且雙方在運動中,一刀刺到了腹部,害怕傷及太深,急忙抽出刀來。這時迎面過來一個小子,奔振平撲去,我照其臀部刺了一刀,這人受傷後跑掉。此時,人羣中一片混亂,其他行兇者被二弟振庫領來的人一路趕跑,我與弟弟、妻子匆忙離開現場。

在回來途中,聽見三三兩兩的人邊走邊說:‘剛纔電影院打仗了,把華局長的兒子給打死了。“我一聽腦袋“嗡”一下,華家的勢力我清楚。心想,這是一場天大的麻煩啊,事已至此,我也不能眼看着我的妻子和弟弟遭到毒手。

我準備回家中安頓一下,然後投案自首。

玉玲翻箱倒櫃把家裡所有的幾千元積蓄拿了出來,哭着讓我跑,她說都怪她。我說現在說什麼都沒有用了,讓她趕緊做飯,如果受傷者死亡,所有在場的人都得接受訊問和審查,出事兒就不能怕事兒,讓大夥兒吃飽,一旦公安部門插手,人什麼時候放就不一定了。

我找到玉玲的表哥馮德秀,委託其到醫院看望受傷者傷勢如何,約四十分鐘左右,馮德秀回來說:“人已經死了,是大興安嶺地區公安局副局長的侄子,叫華宇,其父原是地區公安局治安科科長,現在在安全局任職;母親原是地區醫藥公司會計,兩個姐姐,兩個哥哥,分別是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地區公安局審查站會計;地區公安局刑警和派出所民警。目前,公安機關已插手此案。

馮德秀問現在怎麼辦,我讓他到家裡告訴玉玲,讓弟弟們抓緊吃飯,我自己需要冷靜下來思考一下。

來到了甘河邊。這是我以往遇到煩心事一個人常來的地方。望着清澈的河水,一支菸接着一支菸不停地吸着。人命關天,權勢的壓力,擺在面前的只有三條路;跳河自殺、逃跑、投案自首。如果自殺一了百了,但是值不值得,難道你被害人逼到我這種地步,我連自衛的權力都沒有麼?難道作爲一個男人連自己的妻子和弟弟都保護不了?這樣活着還有什麼意義?但我維護了親人的合法權益,你再有權再有勢能把我怎樣?假如我自殺了,我的麻煩恐怕牽連到他人,逃跑的話,公安機關也會按“殺人犯“通緝我,一旦抓住,加上被害人家的勢力干擾,打起官司就太被動了;那麼唯一的一條路是投案自首,本案具有防衛性質,如果投案自首,即便再有權勢干擾司法公正,總不至於判我死刑吧,男子漢敢作敢當,我堅信正義的力量大於一切。

我回到家裡時,玉玲和弟弟們都被公安機關傳訊去了。其中有三弟振平和同學施龍和所繼生。

我走出家門,迎面碰上所繼生的母親,他母親問我發生什麼事了。我告訴她,沒有任何人的事兒。也許明後天所繼生就能回來,是我把人刺傷致死了。我現在到公安機關投案,並讓所繼生的母親隨我一同去公安局往回要兒子。(我的另一個想法是:如果在我前去的途中,公安機關和我相遇,所繼生的母親可以做我證明自首的證人)。

不出所料,剛剛走出五一村(我選擇走公路是推斷可能會相遇),公安局的兩輛挎鬥摩托迎面而來,前一輛車上坐着五一村的孫立偉,孫立偉見到我,告訴了公安人員,摩托車停了下來,我迎上去,公安人員問我叫什麼名字,“宋振嶺。”我沒有迴避。“你幹什麼去?”公安人員問。“我去投案!”我答道。

公安人員聽後說:“上車吧!”而後調轉車頭,直奔公安局。

等到了公安局,準備做筆錄時,進來一個刑警說了一嘴:“那面審出來了,與他沒關係,是宋振平承認用尖刀刺的被害人華宇。”我聽後一愣,三弟振平把責任攬過去了。當時,只是在家裡時,順口說了一句,不行由振平承擔,一是事件起因是被害人調戲婦女;二是振平未滿十八週歲,有法定從輕情節。這樣,即使你暗裡干擾司法公正,也判不到哪去。因此逼着你被害人家屬退步,我寧可給你一定的經濟賠償,如果妥協,振平即使判也判不幾年。不過當初只是提了一嘴,並沒想那麼做,否則,最起碼需要交待的是:一、是在什麼狀態下刺的被害人,時間和空間要交代細緻,被刺部位,以及振平刺完華宇後的一些細節,也要與實際相吻合了。那樣,這起案子基本能夠定住。但我並沒交代上述這幾點,振平就把罪攬過去了。我明白弟弟的心意,他考慮哥哥剛結婚,且又緩刑在外,我如果承擔罪責,不但對他嫂子是個打擊,而且處理時,因爲有前期刑罰在身,肯定在量刑時不利。他承擔的話,最遲三十歲之前也回來了。

面對着案件出現的這個插曲,我陷入了深深地沉思之中。

辦案人員開始緩做筆錄,嘮起了閒嗑兒。我向辦案人員要了幾支煙,不停地抽着。

從案件的整個過程,我像過電影一樣,從頭到尾地過了一遍。越想越不對。不行,三弟振平攬不過去。每個環節就像鏈條一樣,處理不好,就斷了。那樣,反而更被動了。我這面還有投案自首情節,如果只投案不自首,容易把法定從輕情節給打丟了,人命關天,步步都要慎重。

其實,人的一生,有許多事情不是隨着人的意志而轉移。如果當初,我回去後,把案件和弟弟認真研究交待一下,三弟能把案子攬過去的話,1993年振平也不會因特大流氓犯罪團伙主犯,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

“還是給我做筆錄吧,我弟弟是在胡說八道,那一刀是我刺的,扎到了肚子上。”我對辦案人說。

辦案人稍有放鬆的表情,立即繃緊起來。“怎麼,人是你捅的?”

“嗯。”我答道。

其中一個辦案人站了起來,說:“你先等一會兒。”說完轉身出去了。

大約能有十幾分鐘左右,可能向局領導彙報了案件訊問中的突變情況,辦案人拿着訊問筆錄紙返了回來。

筆錄做了有一個小時。我談的很細緻,也很客觀。因爲第一手筆錄在今後的訴訟過程中,將起到比較關鍵的作用。如果沒有其它節外生枝的事情,一般的案件,都以第一手材料爲主,而預審科和檢察院在提審時,基本上做筆錄就不這麼詳細了。只是針對案件過程中需要補充的地方側重記錄一下,或有些問題不明確,譬如,牽扯案件定性方面、主觀態度或某重要環節等問題進行補充。

天已經漸漸地放亮。辦案人拿着筆錄走了。在審理案子中,每進展一步,都要向領導彙報,以便研究下一步審訊方案。

隔着窗戶,看到路上星散地出現了行人。那是塊自由的天地,已經不屬於我了,起碼需要一段時間。我清醒地意識到,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剛剛拉開帷幕,前方的路充滿了艱難和泥濘,我沒有選擇。

我想到了《留侯論》中的兩句話:“古之所謂豪傑之士,必有過人之節。”那麼人逢大事而不亂,是不是過人之節呢?在心理上,我開始自勉。

我喜歡梅花,因爲梅花有堅強的性格。梅花獨傲嚴寒以飛雪爲伴,最終迎來的是繁華的春芳。我不相信,前方的路,只有我一個人在艱難地跋涉。我要用堅強的意志衝出人生這片泥濘的沼澤。

清晨的時候,我和玉玲見上一面,我把手錶和她給我的那支鋼筆交給她,只說了一句:“照顧好你自己。”玉玲眼淚流了下來,我很冷靜,告訴她,把眼淚擦掉。

開始案件是按流氓毆鬥定性的,加之人命關天,玉玲也被刑拘審查,放到了審查站。看守所這面二弟振庫、三弟振平、玉玲叔叔家的弟弟謝興旺,還有施龍、所繼生。

開始案件是按流氓毆鬥定性的,加之人命關天,玉玲也被刑拘審查,放到了審查站。看守所這面二弟振庫、三弟振平、玉玲叔叔家的弟弟謝興旺,還有施龍、所繼生。

看守所把我關在了九號房間。當再次把我送到這間熟悉的監房時,心情低落到了極點。看守員走後,我坐在了鋪邊上。睡頭鋪的是號裡的鬼子,我沒有理他。 他問我:“你啥事兒進來的?”我心裡很煩,說:‘強姦!““強姦?”他問:“你強姦到什麼程度?”

我有些沉重地說:“死了。”他說:“這麼嚴重?”我點點頭說:“那可不!現在這女的也不行,一點兒不抗弄。”我之所以說有挑釁的意思。因爲號裡凡是強姦罪進來了,號里人都禍害他,這種犯罪遭人反感。有的強姦犯進來還不好意思說是強姦進來的,所以有不少人當問到什麼罪進來的,有的說“中軸鬧事”,有的說“傷害不封口。”還有的說:“男女關係”。號里人就要罵他或打他:“你他媽男女關係還能進來?”他就說:“人家告強姦!”號里人就說:“你他媽真不老實,強姦就說強姦唄,挑好聽的說,這小子不老實,打他!”這種現象在號裡很普遍。

頭鋪的那個小子感覺我在調侃他,有些急了,說:“站起來!”

我急忙站起來說:“怎麼的?想打仗?”我摸起臉盆,“你們是一個一個上,還是一起上?(屋裡當時押着有七八個人)”

這幾句話,基本能鎮住號里人。一是憑我一米八六的體格;二是號里人分三六九等,因此,頭鋪能維住的充其量也就三兩個人,其餘的有中立的、有受壓制的,他不敢和頭鋪抗衡,但這類人希望進來一個人能壓倒他或打他的,心裡也出口惡氣。所以,假如三兩個人伸手,我弄好了能打個平手。若吃虧,這幾個人不可能一起離開這個號,我可以分而殲之。一般情況,號里人能想到這一點,真遇到吃硬的,也縮骨,給自己留後路。從氣勢上玩兒心理戰,是一種策略。不過,讀過我書的人,僅供參考。如果有一天哪位哥們一不小心被關到這種環境下,知己知彼,因勢而宜。假如冒然採用這種方法,以防被打得鼻青臉腫,否則你會在心裡罵我的。

號裡一片寂靜,我的動作和言語說明已經奏效。

這時,進來幾個武警,來到我號前問:“怎麼搞的。咋把人給捅死了?”我簡單地介紹了一下經過。武警從兜裡掏出來半盒煙扔給我走了。隨後,武警劉照玉又進來了,詢問出事的經過,臨走時給我留下一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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