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4)

在這篇文章中通篇的主題就是講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這也是他首次提出了要實行黨內民主生活的原則。他指出:不論黨內黨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說,都要認真實行民主集中制。一貫強調羣衆路線,他根據當時黨內有些同志,很怕羣衆開展討論,怕提出同領導機關、領導者意見不同的意見,所以遇到問題就壓抑羣衆的積極性,不許人家講話的傾向,指出,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就是一個羣衆路線的方法。要充分依靠羣衆,聽從羣衆意見來制定正確的方針、政策,發動羣衆和幹部的積極性,以克服各種困難。要先民主,後集中,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領導同羣衆相結合。把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同1957年提出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聯繫起來,他指出:“如果不向羣衆和幹部說明情況,不向羣衆和幹部交心,不讓他們說出自己的意見,他們還對你害怕,不敢講話,就不可能發動他們的積極性。”這樣,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就不能形成。如果沒有這種政治局面,羣衆的積極性是不可能發動起來的。的深刻論述,不僅深化了社會建設目標的內涵,而且把目標和基本方針統一了起來。這種統一的條件是民主集中制。

對如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指出,批評和自我批評是一種方法,而且是唯一的方法。但同時又指出,如果沒有充分的民主生活,沒有真正實行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實行批評和自我批評這種方法。

在這篇文章中對民主集中制原則,有了一個很好的定義:“沒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確的集中,我們的集中制,是建立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制。無產階級的集中,是在廣泛民主基礎上的集中。”他還強調,在我們國家,如果不充分發揚人民民主和黨內民主,不充分實行無產階級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無產階級的集中制。沒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沒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會主義經濟。

2.論述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長期性發展規律

在這篇文章中,專門講了關於認識客觀世界的問題,指出對於建設社會主義的規律的認識,必須有一個過程,要求人們一定要從實踐出發,從沒有經驗到有經驗,從有較少的經驗,到有較多的經驗,逐步克服盲目性,認識和掌握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規律性問題。他根據中國的人口多、底子薄,經濟落後的客觀實際,指出“要使生產力很大地發展起來,要趕上和超過世界上最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沒有一百多年的時間,我看是不行的。”強調,在認識規律過程中,社會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他指出,在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許多經濟發展的規律我們還沒有認識到,我們應該努力學習,調查研究,在實踐中間逐步地加深對它的認識,弄清楚它的規律。這是第一次指出了我國社會主義社會建設長期性的發展規律,這對當時克服盲目性,制定整套適合情況、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具體的方針、政策和辦法,起到了理論上的指導作用。

3.強調依靠團結,把中國建設好

在這篇文章中,再次強調,要把黨內、黨外的先進分子、積極分子團結起來,把中間分子團結起來,去帶動落後分子,這樣就可以使全黨、全民團結起來。他指出只有依靠這些團結,我們才能夠做好工作,克服困難,把中國建設好。這種論述,進一步闡發了1956年提出的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的基本方針。

指出了要團結全黨和全體人民的一個重要措施是要發揚黨內民主。要讓人敢說話,不能拿帽子壓人,對犯錯誤的要允許改正,只有這樣才能調動人民積極性,更好地進行社會主義建設。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領導全國人民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取得了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的一個又一個偉大勝利,但由於經驗的不足,在探索的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許多失誤。正是根據中國具體情況,從一開始就注意對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實踐進行總結,從照抄蘇聯的經驗到吸取社會建設中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不斷探索,逐步找到了一條適合中國社會建設的路線。從1956年的《論十大關係》到1957年《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到1962年《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再到以後的諸多社會建設思想和理論成果,逐步形成了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理論框架。

當然,我們說除了以上三篇文章,在建國後許多文章都包含了豐富的社會主義社會建設思想。如1950年6月6日的《不要四面出擊》、1955年7月31日的《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1956年11月15日的《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1957年11月12日的《堅定地相信羣衆大多數》、1957年11月18日的《黨內團結的辯證方法》等等。

(四)晚年社會建設思想的重大失誤

晚年的理論和實踐,仍然離不開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走社會主義道路這一根本性問題。他從蘇聯的變化中高度警惕,爲防止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產生,對建立社會主義社會管理的模式提出了自己的思想。

看了解放軍總後勤部關於進一步搞好農副業生產的報告後,於1966年5月7日給寫了一封信,習慣上稱之爲《“五七”指示》。它描繪了一幅當前理想社會的藍圖:一個以階級鬥爭爲綱的、限制和逐步消滅商品的、在分配上大體平均的社會,是自給自足或半自給自足的、小而全的、封閉式的社會。

《五七指示》原本是回覆《關於進一步搞好部隊農副業生產的報告》,但它已經超出了對軍隊農副業生產的指導,它把一個涉及社會各方面的、以階級鬥爭爲綱的、逐步消滅社會分工的、淡化商品流通的、強調社會公平的、自給自足、封閉的社會模式總體規劃呈現在人們眼前。這成爲晚年主要的社會建設思想。

1.建立一個學校式的社會。

把社會各行業都比喻爲一個大學校,在這個大學校裡,生產勞動,思想改造,文化活動等等都不是分割獨立的,一切社會生活在每個行業中都可以得到統一,以達到一種完全公平的形式。在《五七指示》中強調:軍隊應該是一個大學校,即使在戰爭時期,除打仗以外,還可做各種工作。在這個大學校,學政治,學軍事,學文化,又能從事農副業生產,又能辦一些中小工廠。這樣,軍學、軍農、軍工、軍民這幾項都可以兼起來。對於工人也是這樣,以工爲主,也要兼學軍事、政治、文化,也要搞‘四清’,參加批判資產階級,從事農副業生產。對於農民,除了要以農爲主外,也要兼學軍事、政治、文化,要由集體辦些小工廠,也要批判資產階級。對於學生,以學爲主,也要兼學別樣,要學工、學農、學軍,也要批判資產階級。另外,商業、服務行業、黨政機關,凡有條件的,也要這樣做。總之,要求全國各行各業都要成爲一個大學校,在這些學校里人們樣樣要學,還要改造人們思想,批判資產階級。還爲各行各業的從業人員規定了相應的學習內容、目標和手段。

2.建立一個逐步消滅社會分工、實現天下平等的社會。

《五七指示》要求全國各行各業人員都能做工、務農、打仗、鬥私批修,不論工農學兵,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工能務農,農能從文,學能做工,商能打仗,社會明顯的分工將消失,正像當時一些流行的培養目標中戲稱:拿起錘子能做工,拿起鋤頭能種地,拿起槍桿子能打仗,拿起筆桿子能寫文章。各行各業已經沒有分別,完全平等的景象一顯無遺。

從《五七指示》中我們可以看出,各行各業都要能生產自己所需的生活用品,而不需要通過產品交換來獲得,彼此間也不需要與外界交流,當然,也無法與國外進行交流,產品交換在社會生活中處於幾乎不存在的狀態,這就形成一個自給自足、封閉的、自我隔絕的社會狀態。過分強調消滅社會分工、實現天下平等的社會目標的終極模式,雖然在當時爲人的全面發展,培養了一專多能的新式人才起到了一定作爲,但是受自然經濟模式的影響,忽略了社會形式的多變性和複雜性,沒有認識到,市場經濟在一體化社會中的作用,從而適得其反。

晚年,爲了防止修正主義,在分配領域中強調縮小工資級別的差距,取消獎金和實物獎勵,取消記件工資制,只承認國家的統一計劃,否認市場調節的作用,取消自由市場,等等。其結果是按勞分配原則遭破壞,平均主義盛行,商品流通不暢,嚴重挫傷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嚴重阻礙生產的發展。

3.“**”的大民主思想對進行社會建設的影響

一貫堅持羣衆路線,但在晚年,卻錯誤採取羣衆革命、羣衆鬥爭的形式,直至進行“**”,導致了當時社會長期動盪不安,對社會建設產生消極影響。

認爲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簡稱“四大”)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好形式,是一種新的革命內容,是爲了建設社會主義國家,是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民主。在晚年,希望利用“**”的大民主思想,揭露矛盾、解決矛盾、克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命令主義,改進工作、克服缺點,調動人民羣衆的積極性,進行社會各項建設,並把“四大”寫進了憲法,強調社會建設的各個方面都要採取這個方法。但事與願違,十年“**”不僅沒有解決矛盾,相反助長了無政府主義,破壞了安定團結,破壞了黨、政、軍的正常關係,破壞人與人之間的正常關係,破壞了社會的和諧,使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無法正常進行。

晚年的思想,是與當時的社會歷史情況和本人的個性分不開的。對於晚年的失誤,鄧小平在《答意大利記者奧琳埃娜?法拉奇問》時說:“思想是一生中正確的部分。思想不僅過去引導我們取得革命的勝利,現在和將來還應該是中國和國家的富貴財富。”在晚年社會主義社會建設思想中所提出的理想社會設計方案,背離了當時社會實際,實際上也背離了本人的正確思想,這些失誤應算是個人的思想,經過撥亂反正已糾正過來,不應被包含在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理論體系之中。

第6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1)第9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4)第2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2)第1章 摘要第14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1)第7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2)第28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3)第30章 參考文獻第18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1)第3章 緒論(1)第19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2)第3章 緒論(1)第3章 緒論(1)第3章 緒論(1)第30章 參考文獻第20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3)第29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4)第1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4)第17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4)第15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2)第29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4)第26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1)第11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2)第25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4)第15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2)第12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3)第4章 緒論(2)第6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1)第5章 緒論(3)第1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4)第8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3)第2章 Abstract第29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4)第18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1)第1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4)第15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2)第1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4)第26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1)第30章 參考文獻第21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4)第18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1)第3章 緒論(1)第22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1)第16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3)第15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2)第29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4)第6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1)第30章 參考文獻第7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2)第1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4)第19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2)第9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4)第8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3)第7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2)第20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3)第1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4)第11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2)第20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3)第25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4)第14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1)第3章 緒論(1)第3章 緒論(1)第15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2)第6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1)第4章 緒論(2)第19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2)第20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3)第6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1)第25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4)第8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3)第15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2)第2章 Abstract第29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4)第5章 緒論(3)第14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1)第8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3)第27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2)第22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1)第3章 緒論(1)第9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4)第10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1)第20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3)第27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着力點和落角點(2)第12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3)第1章 摘要第3章 緒論(1)第25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4)第7章 毛澤東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理論的形成和發展(2)第1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4)第10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1)第3章 緒論(1)第18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1)第1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目標和基本方針(4)第2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2)第19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價值取向與民主法治保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