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就是哭。
親朋好友來弔喪的時候,徽州人有個像演戲彩排一樣的老規矩,就是:外面打鼓,咚咚咚,表明弔喪的客人來了。裡面,孝子賢孫女兒兒媳一陣嚎啕大哭,表示他們很悲傷。很明顯,這是哭給客人看的。胡適認爲,這個老規矩,假裝孝順,很虛僞,很醜陋。
至於大戶人家花錢僱人哭,他覺得,更可鄙。
胡適交待家裡人:“你真難過,你就哭,不想哭,不要硬哭,哭的時候,也不要做戲,不要假兮兮的搞出種種假聲音。”
這樣的大改,鄉親們不會有說法嗎?說法肯定是有的,包括胡氏家族的人。只是,這世間的事,很多時候不光是事本身,更看由誰去做。胡適是誰呀,留洋那麼多年,在國家的最高學府當教授,有那麼大的學問,幹什麼肯定都是有道理的。再說了,人家是親兒子,怎麼辦是人家自家的事,與別人有什麼相干?而且,胡適是村裡最有出息的人,各家有什麼事說不定什麼時候求到人家,犯得上爲人家自己的事得罪人嗎。所以,就算是再有說法,再看不慣,也只是背後唸叨唸叨。
不過,胡適的大刀闊斧的改革,在廢除祭禮的時候,終究還是遇到了障礙。
徽州人的祭禮很講究,很繁瑣,而且要請一班秀才主持祭禮。祭禮,跟喪禮不是一回事,祭禮是喪禮中的一個環節。
祭禮,就是活人準備好雞鴨魚肉的酒菜,給死者吃。古人不像我們今天這麼富裕,人生美不美滿,就看有沒有吃的喝的。在世的時候,可能很苦,沒吃過什麼好東西,死了,親朋好友就通過祭禮,給他酒菜,供他享用,祝他好走。
大戶人家,停靈日子長,每天都要祭祀一次,要不是家裡人的“家祭”,要不是親戚登門“送祭”。
家祭嘛,今天大兒子祭,明天二兒子祭,後天大孫子祭。
送祭嘛,就是有錢有勢的富貴親戚送來的祭祀。
這些富貴親戚,富而好禮,收到訃告之後,不能不來祭祀。可是,路遠,沒辦法挑着雞鴨魚肉給死者“獻禮”,請亡靈享用,也不方便帶個秀才主持祭禮,怎麼辦?富貴親戚就花錢解決,給主人一筆錢,託主人買雞鴨魚肉這樣的祭菜,託主人聘請秀才們替他們主持祭禮。
胡適認爲,無論是家祭,還是送祭,都是做熱鬧,裝面子,擺架子,完全的形式主義。於是跟親戚們說,祭禮廢了,一個都不搞。
他外婆聽到這個消息,惱火了。外孫是留洋的,外婆很喜歡他,但不祭祀母親,外婆是不答應的。她把胡適叫到身邊,說,什麼事都依你,但是,祭禮一個不辦,不行,你可以少辦,哪怕你只辦兩三個祭。老人家應該想的是,女兒一輩子沒享到什麼福,黃泉路上總得吃點好的。
胡適自然也會想到這些,何況外婆70多歲了,眼見一個兒子兩個女兒死在她前面,心裡悲慟,不同意自己廢祭祀是很自然的。
他躊躇了一下,便對外婆說:“我依外婆就是。”
畢竟是個見過世面的人,不是一般的書呆子,他琢磨了半天,想出一個改良的辦法,概括而言,大概這麼幾點:
第一點,家祭一次完成,把胡適家族的人都喊來,來個公祭,三鞠躬,獻上祭祀的牲口,讀個祭文,七七八八,就結束了。
第二點,不要親戚“送祭”。
第三點,把要來祭的親戚邀在一塊,公推一個主祭的人,其餘的人陪祭,不請跟自家無關的秀才們主持,也不用送什麼雞鴨魚肉。
第四點,七八天的祭,一次結束,十五分鐘完事。
不愧是北大的教授,明明被外婆逼出的祭禮,他也能自圓其說。他說啊,把古代貢獻死者雞鴨魚肉的祭禮,改爲活人對死人致敬的祭禮,很值得推廣。
胡適的理由是,死者知不知道活人的敬意不重要,重要的是,活人對死人表示敬意,是情理之中的事,不要傻乎乎的問,我們的敬意,死者到底能不能領會。
到選墓地了,還有一件趣事。村裡來了一個人,說:“我有一穴好地,葬下去可以包你做到總長。”
胡適不相信這一套,諷刺道:“我也看過一些勘書,但不曾見哪部書上有“總長’二字,還是請你留下那塊好地自己用罷。”
隔日,胡適在先父鐵花先生的墳地附近,爲母親尋了一塊墳地。
後來,家裡人對胡適說:“前面的棺材擋住了後面的‘氣’”。
原來,鄉下的人認爲,胡適是“外國翰林”,他看的風水,一定是極好的地,所以在胡適母親葬下後不到十天,就有人擡了一口棺材,擺在胡適母親墳的前面。
胡適說:“氣是四方八面都可進來的,沒有東西可擋得住,由他擋去罷。”
這爲後話。
12月17日,陽曆胡適生日,陰曆胡適結婚紀念日,胡適和家人含淚將母親下葬。
1919年1月10日,胡適匆匆踏上回京之路,江冬秀因懷孕留在了績溪。
胡適的母親馮順弟,歷盡寡居的艱辛,離開人世的時候,雖然只活了46歲,心裡卻應該是感到寬慰和滿足的了。她的兒子已經學成歸國,當了北京大學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導文學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遺憾的,可能是最後沒有來得及抱孫子。
這時江冬秀已懷孕,第二年3月,長孫便出世了。胡適給兒子取名“祖望”,即祖母望孫之意,表達了他對母親的紀念和孝心。
胡適在回鄉料理母親喪事時有所感,回北京後寫成《不朽——我的宗教》,發表於1919年2月15日的《新青年》第六卷第二號。他在文中提出“社會的不朽”觀念,認爲這種觀念可以作爲自己的宗教,教旨是:“我這個現在的小我”,對於那個永遠不朽的‘大我’的無窮過去,須負重大的責任;對於那永遠不朽的‘大我’的無窮未來,也須負重大的責任。我須要時時想着,我應該如何努力利用現在的‘小我’,方纔可以不辜負那‘大我’的無窮過去,方纔可以不遺害那‘大我’的無窮未來。”
回到北京的胡適又忙碌起來。1919年1月,北大學生傅斯年、羅家倫等人創辦《新潮》,成爲新文化運動的一支生力軍,胡適被聘爲顧問。是年2月,胡適被聘爲國語統一籌備會會員。當時發表白話文章的報刊,除了《新青年》、《新潮》、《每週評論》外,又有《國民公報》加入。
孔子,在中國歷史上是影響最長遠的一位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長期以來,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學說,幾經加工改造,被專制統治階級用作麻痹和禁錮人民思想的工具,孔丘也被統治者們捧爲至高無上的“聖人”,成了愚弄和欺騙人民的偶像。
民元革命以來,袁世凱稱帝,張勳復辟,仍都擡出孔丘來做招牌,提倡“歷代民賊所利用之孔教”(陳獨秀語)。1916年,康有爲公然上書北洋政府,要求定孔教爲“國教”,並列入憲法。
因此,倡導民主與科學的《新青年》,不得不對孔子和儒家學說進行重新評估,“打倒孔家店”成爲新文化運動的一項重要戰鬥內容。
易白沙一馬當先,在《新青年》上發表《孔子平議》。指出孔子學說在春秋戰國時期原只是“九家之一”,到漢武帝時才定於一尊。後來又爲歷代君王所利用,爲“獨夫民賊作百世之傀儡”。其原因即在於“孔子尊君權漫無限制,易演成獨夫專制之弊”。
易白沙(1886—1921)1886年出生於湖南長沙,家居白沙井。因平生欽敬明代名儒白沙先生陳獻章的言行文章,而改原名易坤爲易白沙。從小刻苦好學,熟讀四書五經和《資治通鑑》等書,對中國古代文化有深刻的瞭解和體會。
辛亥革命後,安徽獨立,但社會混亂,兵痞橫行。他與革命黨人組織青年學生爲青年軍,任大隊軍監,率軍打擊亂軍頭目,維護社會秩序。1913年二次革命期間,他奔走湘、皖之間,力勸當局者響應討伐袁世凱。討袁失敗後,流亡日本,與章士釗創辦《甲寅》雜誌,發表揭露帝國主義和袁世凱禍國殃民罪惡本質的文章,啓發國人覺悟。
易白沙在《新青年》雜誌上發表的《孔子平議》等文章,宣傳民主與科學,最早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號,是新文化運動中反孔檄文。
他率先揭開了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批判孔子專制主義思想的序幕,認爲“中國二千年尊孔之大秘密”,就在於歷代封建統治階級“利用孔子爲傀俑,壟斷天下之思想,使失其自由”。爲了打倒思想和學術上的專制主義,他明確倡導“真理以辯論而明,學術由競爭而進”,體現了強烈的民主主義思想。不僅有力地促進了當時湖南知識界的思想解放,而且對五四新文化運動也產生了深遠影響。
這是個充滿悲劇色彩之人。1917年,易白沙回到長沙任教,曾任長沙縣立師範學校、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文史教習,後任天津南開大學、上海復旦大學教授。但是國運不興,國勢日衰,他憂心如焚,對時局深感失望,1919年從上海回到長沙,獨居祖先墓廬和嶽麓山僻室兩年。期間編寫《帝王春秋》一書,列舉幾千年君主專制的醜陋惡習,孫中山稱之爲“從歷史事實,喚起知識階級誅鋤獨夫民賊,可謂嚴於斧鉞矣",併爲該書題簽推介。
孫中山還兩次致信,邀他相助革命宣傳事業。易白沙沒有很快答應,而是於1921年4月底,隻身一人潛赴北京,暗殺北洋軍閥頭目。但因軍警戒備森嚴,難以得手。易白沙又南下廣州,面見孫中山,要求“組隊赴北方殺賊”。國民黨人勸他“宜文章報國,不必赴險”。易白沙頓感絕望,遂於1921年端午節渡船赴明代名儒陳獻章故鄉新會縣陳村,蹈海自殺,以死報國,時年僅3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