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領軍人陳獨秀,也連續推出《駁康有爲致總統總理書》、《憲法與孔教》、《孔子之道與現代生活》、《復辟與尊孔》等一系列文章,重炮猛轟孔教與孔學。他重點闡述的是“孔教與帝制有不可離散之因緣”,同時指出:“孔教與共和乃絕對兩不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廢其一。……蓋主張尊孔,勢必立君,主張立君,勢必復辟,理之自然,無足怪者。”
此外,還有李大釗、魯迅等許多人,也相繼投入戰鬥,抨擊宗法禮教和孔孟之道,展開了中國近代史上最廣泛最深入的一次思想解放運動。
在國外時,胡適曾嘲笑過袁大總統尊孔祭聖的醜劇。回國以後,置身在新文化運動的洪流中,受了《新青年》同仁反孔鬥爭的激勵,同樣以打孔家店的戰士姿態,出現在新文化的戰陣上。
胡適攻擊孔教,矛頭首先指向以孔孟之道爲核心的舊倫理舊道德,批判專制主義的“節烈”和“孝道”。
當年的中國,帝制顛覆不久,所謂“三綱五常”一套宗法.倫理道德,仍緊緊地束縛着人們的思想,“貞節牌坊”和“孝子牌坊”仍到處可見。
北洋軍閥統治下的共和政府,居然在正式頒佈的《褒揚條例》中,明文規定表彰“節烈”的條款。民國治下,寡婦守節,烈女殉夫的怪事,屢見不鮮。
1918年7月,胡適發表《貞操問題》一文,即披露了報紙上宣揚的兩起這樣的怪事。一起是北京《中華新報》登的《會葬唐烈婦記》。文章說唐烈婦在丈夫死後,自殺過九次,經過“灰水,錢滷,投河,雉經(按,即上吊)者五,前後絕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方纔做成烈婦。更奇怪的是,那文章還寫到一個姓俞的女子,年方19,尚未出嫁,未婚夫就死了,她竟也尋死覓活,絕食七日,被家人勸着吃了稀粥,但還表示要服喪守節三年,然後再自殺,非做烈女不可!而此文的作者還說,三年有一千零八十多天,如果俞家防範嚴,俞氏女找不到自殺機會,“可奈何”?爲了維持風化,作者竟傷天害理的巴望那位唐烈婦的陰魂顯靈,來幫助俞氏女趕快死了,“豈不甚幸”!
胡適敘說到此,嚴厲斥責說:“這種議論簡直是全無心肝的貞操論。”!
另一起是上海報載的“陳烈女殉夫”的事。說家住上海的陳宛珍,年17,許配給王菁士,尚未過門,連未婚夫的面也沒見過。王病死後三時,陳氏女便也服毒自盡,做了烈女。
這已經很愚昧了,“而過了兩天,上海縣知事竟給江蘇省長送一個“呈文”,請予褒揚。
上海縣知事呈文言道:“呈爲陳烈女行實可風,造冊具書證明,請予按例褒揚事。……(知事複查無異。除先給予‘貞烈可風’匾額,以資旌表外,謹援《褒揚條例》之規定,造具清冊,並附證明書,連同褒揚費,一併備文呈送,仰祈鑑核,俯賜諮行內務部,將陳烈女按例褒揚,實爲德便。”『
由官府提倡,有法律“條例”規定,獎勵少女少婦自殺,這與前清封建時代完全一模一樣,
胡適在文章中指出:“我以爲我們今日若要作具體的貞操論,第一步就該反對這種忍心害理的烈女論,要漸漸養成一種輿論,不但永遠不把這種行爲看作“猗歟盛矣”可旌表褒揚的事,還要公認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惡;還要公認勸人做烈女,罪等於故意殺人。
胡文對“節烈”的攻擊,可算是抓住本質,衝擊了要害。胡適還寫有《美國的婦人》、《論貞操問題》、《論女子爲強暴所污》等幾篇文章,也批判“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的理學謬論及“良妻賢母”主義,宣傳男女平等和婦女解放,在當時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1919年3月16日,胡適的夫人江冬秀生下一個男孩。胡適做了父親,喜不自勝。前邊說了,他爲兒子取名“祖望”,行名“思祖”,包含着胡適對逝世不久的母親的一片孝心與紀念。到了7月,他又以“我的兒子”爲題,寫了一首白話詩,抨擊“孝道”;登在《每週評論》上,詩末寫着他對兒子的教訓是:“將來你長大時,莫忘了我怎樣教訓兒子: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
詩一登出,有位叫汪長祿的看了很不高興,他認爲“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因此寫信責問胡適,爲什麼“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胡適便寫了《再論“我的兒子”》,答覆汪長祿,說:“我的意思以爲‘一個堂堂的人’決不至於做打爹罵孃的事,決不至於對他的父母毫無感情。
“但是我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爲一種‘信條’。……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
與胡適這幾篇文章大致同時,魯迅也發表了著名論文《我之節烈觀》和《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而且論旨也大致相同或相近。
“道德這事,必須普遍,人人應做,人人能行,又於自他兩利,纔有存在的價值。…… 節烈難麼?答道,很難。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他…… 節烈苦麼?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照這樣說,不節烈便不苦麼?答道,也很苦。社會公意,不節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這社會裡,是容不住的……
“女子自己願意節烈麼?答道,不願。人類總有一種理想,一種希望。雖然高下不同,必須有個意義。自他兩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節烈很難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說是本人願意,實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着少年女人,誠心祝讚他將來節烈,一定發怒;或者還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舊牢不可破,便是被這歷史和數目的力量擠着。可是無論何人,都怕這節烈。怕他竟釘到自己和親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說不願。
“我依據以上的事實和理由,要斷定節烈這事是:極難,極苦,不願身受,然而不利自他,無益社會國家,於人生將來又毫無意義的行爲,現在已經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
什麼時候,讀到魯迅《我之節烈觀》這些犀利的字句,都無法不讚嘆不已。
細細讀一讀他們兩人的這幾篇文章,不難看出,他們當時攻擊的目標完全一致,論文的見解相近,發表的時間大致相同,而且也不難發現他們之間的相互影響和彼此配合。由此可見,胡適與魯迅,在五四時期,是站在同一戰陣裡,向着共同的論敵,進行共同的戰鬥。
胡適對孔丘,也作過直接的激烈攻擊。當時四川省有一位反孔的知名人物吳虞,文章尖銳潑辣,很有火力。他自己編成《愛智廬文錄》二卷,帶到北京來,請胡適作序。胡適欣然允諾,在序言中,對吳氏反孔的精神和業績作了高度的評價,說他打掃“孔渣孔滓塵土”,是“中國思想界的一個清道夫”。
胡適在序言尖銳抨擊孔丘,指出:“這個道理最明顯,何以那種種吃人的禮教制度都不掛別的招牌,偏愛掛孔老先生的招牌呢?正因爲二千年吃人的禮教法制都掛着孔丘的招牌,故這塊孔丘的招牌——無論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來,捶碎,燒去!”
在胡適看來,孔丘和他的儒家教條,正是幾千年來種種吃人的禮教制度的“招牌”;因此,要從根本上掃除吃人的禮教、法律、制度、風俗,就必須把孔丘這塊招牌“拿下來,捶碎,燒去”!這種決斷的態度,不容商量的氣概,充分表現出了五四時代的胡適,“打孔家店”的戰鬥精神。
《吳虞文錄序》,是胡適的重要反孔文字。在文末,胡適還熱情地讚譽吳虞是“四川省隻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推崇備至,無以復加。有史家考證,胡適這篇文章,是最早在文字中提出“打孔家店”口號的。
胡適爲什麼在這時候提出“打孔家店”呢?吳虞曾經作過說明:“我的文錄……本一無系統之作,來京時友人爲錄成一冊。胡適之先生爲撰序,介紹付印。時適之先生方閱《水滸》,故有打孔家店之戲言。其實我並未嘗自居於打孔家店者。”
吳虞說的應當是實情。胡適愛讀小說,原是從讀《水滸傳》開始的。1920年7月,他做了一篇兩萬多字的《水滸傳考證》。第二年又作了《水滸傳各本回目對照表》,並着手寫《水滸傳後考》。他對《水滸傳》裡那些毛家莊、蔣家店,什麼“宋公明三打祝家莊”,“時遷火燒祝家店”,自然都爛熟於心了。恰巧這時吳虞帶着文集來請胡適作序。胡氏妙手偶得,造出“打孔家店”的妙語。
以致十多年之後,國民黨政府的“湖南省主.席兼追剿軍總司令”何鍵,在致廣東當局的“佳電”中,對胡適“倡導所謂新文化運動,提出打倒孔家店口號”的“罪責”,仍洶洶詈罵,大張撻伐!
吳虞(1872-1949),原名姬傳、永寬,字又陵,亦署幼陵,號黎明老人,四川新繁(今成都市新都區)龍橋鄉人。近代思想家,學者。早年留學日本,歸國後任四川《醒羣報》主筆,鼓吹新學。1910年任成都府立中學國文教員,不久到北京大學任教。
吳虞認爲,封建統治者之所以提倡儒家思想,是因爲其思想核心的“教”、“禮”等能在鞏固其統治、維繫封建社會秩序中發揮特殊的作用,故用其來馴服制御臣民。吳虞對封建專制禮教對婦女的壓制進行了批判和揭露,主張男女平等,爲中國婦女解放而吶喊。吳虞還提倡自由和個性解放,提高國民的民主意識。
吳虞最重要的思想,就是批判儒學中以孝爲中心的封建專制和家族制度,指出:“詳考孔子之學說,既認孝爲百行之本,故其立教,莫不以考爲起點。……考的範圍統括一切,……居住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無信,不孝也;戰陣無勇,不孝也……凡人未仕在家,則以事親爲孝,出仕在朝,則以事君爲孝。能事親、事君,乃可謂之立身,然後可以揚名於世”
在他看來,中國要得到真正的共和,就必須除去君主專制與家族制度,而儒家倫理學說、社會組織上的家族制度,和政治上的君主專制制度聯繫在一起,必須加以批判。吳虞反對以禮爲準則的等級觀念,揭露儒教以禮殺人的本質。他在魯迅《狂人日記》的啓發下,以中國歷史上的實例,揭露“吃人的是講禮教的!講禮教的就是吃人的!”他認爲在孔子整個思想體系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禮,學禮、復禮、傳禮是孔子思想和一生活動的主線。孝是維護封建道德的主要內容,禮則是封建道德的主要表現形式。吳虞還認爲,中國封建社會中的“儒家道統”的作用,就是思想專制。
他堅定地認爲“儒教不革命,儒學不轉輪,吾國遂無新思想、新學說,何以造新國民?悠悠萬事,惟此爲大已!”
吳虞於“五四”運動前後,被稱爲是攻擊“孔教”最有力的健將,他的思想在當時曾引起了巨大的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