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眯着眼睛看着豎起來的路牌,“靠,你早知道,幹嘛不說,害我走了這麼遠的路?”
“拜託,一直在前面跑,根本就沒有給我說話的機會啊!”他雙手一攤,一副極其無奈的樣子。
我氣呼呼的看着他,一想到我白走了幾條街的路程,心裡頓時就超不爽了。
“走吧,在外面瘋了一天,你不嫌累啊?”說着,他走到了我的面前,伸手一抱,將我抱在了懷裡。
大街上人來人往,過往的人不時的朝着我們投來異樣的目光,我尷尬的將低垂着腦袋,小聲的開口:“喂,你幹嘛呢?趕緊放我下來。”
“你的腿纔剛恢復,不能走那麼長時間的路。”說着,他緊了緊抱着我的手,“你要是嫌丟人,就靠在我的懷裡,我的胸膛可是既寬大又舒坦的。”
我努了努嘴,雖然不想那麼做,可是周圍只要一走過一個人,準會將腦袋探過來看看,一連幾次都這樣。
真是的,我又不是什麼稀有保護動物,有什麼好看的。
現在的人好奇心怎麼就這麼的大呢?
我撇着嘴巴,緊抓着季雲胸口的衣服,將腦袋靠了過去,就像他說的那樣,他的胸膛很大很舒服,我整個臉都埋了進去。
這樣一來,丟臉的就不是我了。
被他抱在懷裡,一顛一顛的,那感覺很像是小時候睡的搖籃。
要不是我的意志力夠強大,恐怕早就在他的懷裡睡着了。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們纔回到酒吧的門口,他將我抱上了車,順帶着給我係好了安全帶。
做完這一切後,他輕輕的合上了車門,從車頭前繞到了駕駛室裡,而我的目光則從他給我係安全的那一刻起,一直注視着他,直到他坐在我的身邊。
我的腦海裡一直徘徊在血腥瑪麗起源的故事上,久久不能自拔。
血腥佳人---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她曾有過心愛的人嗎?
這個問題讓我感到十分的困惑,回到公寓以後,泡了個熱水澡,我就匆匆的爬到了牀上,打開電腦以後,不停的搜索着【血腥佳人】、【血腥瑪麗】、【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等等諸如此類的關鍵詞兒。
我真的特別的好奇,到底是什麼信念支撐着李?克斯特伯爵夫人,能夠如此執着於自己的思想,哪怕爲此得罪了全世界,也無怨無悔呢?
坐在電腦面前,擺弄了很久,終於讓我找到了讓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執着的原因了。
度娘上爲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嗜血的原因做了這樣一番介紹:
在李?克斯特伯爵夫人18歲的時候,有個年輕男子來到古堡,當時這位男士穿着華麗的外套,隻身一人說是外出打獵經過這裡覺得口渴想來借杯水喝。
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僅給他水喝,還因此愛上了這位長相英俊,談吐優雅的男士,並且還說服他在府上小住。
可是讓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明白的是,這位年輕的紳士始終不願告訴她自己的名字。但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仍然想盡辦法讓他能在古堡的這些日子裡開心快樂。
五天後的早上,紳士找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告訴她他要離開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非常的難過,流着眼淚像紳士告白。
聽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真情流露,紳士依然執意要走,但是在出門之情,紳士給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一個深情地吻。
並且告訴她,也許有天他會回來找她,希望那時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依然如現在一樣美麗動人。
紳士走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漫漫的思念中逐漸消沉下去,從小看着她長大的女管家不想看見這樣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
於是帶着她去見了當地的神甫,希望能幫她找到那個男人,可是連神甫都沒有辦法,因爲根本找不到這個人。
所以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鬱郁中病倒在牀上,女管家看着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臉色越來越蒼白,非常擔心。
直到有天不知從那裡聽到少女的血可以讓人精神振作恢復美貌,於是女管家殺死了家裡最年輕的女僕,把她的鮮血給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飲用。
並且用它給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擦洗身子,就這樣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人也變得越來越美麗。
可是女管家卻發現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從此迷戀上了血腥味,並且爲了讓自己能等到那個心愛的男人時依舊年輕貌美,她開始每天用少女的鮮血淋浴。
而女管家者爲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停的尋覓着年輕貌美的少女,已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需要的時候用。
在這之後,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每晚都會在自己的古堡裡舉辦舞會,邀請各個國家的紳士們,爲的就是希望有天能再見到自己的愛人。
不過可惜的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大革命爆發後被人們活活地燒死在自己的浴室裡時,依然沒有等到那個她想了一輩子,愛了一輩子的男人。
一個多麼悽美的故事!
原來這個世界上所有的女人,不論美麗還是醜陋,都希望自己能夠擁有一份最真摯的愛情。
爲了愛情可以不惜一切代價,可是愛情的滋味,並不像是糖果,它不會越吃越甜。
相反,它在給人來一分甜蜜的時候,就會相應的帶來十分的痛苦。
可是女人在愛情的蜜罐中都是盲目的,別說是一分的甜蜜了,哪怕就是半分,她們都會奮不顧身的去爭取,並且甘之如飴。
問世間情爲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但是死亡了又怎麼樣?
就像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到死的時候,都沒能夠見到那個讓她朝思暮想的男人。
男人都是騙子,而女人都是傻子,明知道他們說的都是謊話,卻還是願意去相信。
每一次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一切都在周而復始着。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可以逃離這漩渦之中。
......
“叮叮叮...”
吵鬧的鈴聲不停的敲打着我的耳膜,我伸手抓了手機,用餘光瞄了一眼。
六點三十二分!
我翻動着身子,伸了個懶腰,“嗯...六點三十二分...”
什麼?六點多了?
我不敢相信的拿起手機又仔細的看了幾眼,六點三十三分了。
昨晚不該看電腦看那麼久的,加上還喝了杯血腥瑪麗,想不到血腥瑪麗的後勁兒這麼大。
亂七八糟的一通,害我睡過了頭。
啊啊啊...
我忙着從牀上爬了起來,從櫃子裡隨意的拿了件衣服套在了身上,刷牙洗臉都來不及的,拎着包就衝了出去。
緊趕慢趕的攔了輛計程車直奔着白凡的公寓。
從我住的地方到白凡的公寓,如果不堵車的話,還得半個多小時。
我真害怕錯過了白凡...
呸!是錯過了監視白凡的機會。
好在老天垂簾我,我到達白凡公寓的時候,博易已經在白凡的公寓門前候着了。
今天博易開的還是那輛邁巴赫,我想那輛銀魅肯定是拖去修理了。
一想到白凡看到他車子被損壞後,一臉扭曲的模樣,我的心裡就特別的痛快。
過了一會兒,白凡就從公寓裡走了出來,他還是和昨天一樣,直接去了公司。
本來等他車子停入了車庫的時候,我想着如法炮製的給他的車換個新模樣的,可是這一次沒有昨天的那麼順利了,還沒開始動手,幾個保安就衝了過來。
“哎,幹嘛呢?”
“......”
我嚇的忙着扔掉了我手中的兇器,撒開腳丫子就跑了出去,好在那些保安沒有對我窮追不捨,不然我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不過,我剛剛扔了什麼?
我擡手拍了拍身上,也沒發現少什麼東西,包裡的手機和錢包也都在。
那我剛剛丟到的是什麼?
我敲了半天的腦袋纔想起來。
我去,我把公寓的鑰匙給扔了!!!
我真是傻,那鑰匙上好像還有公寓的編號,要是保安大哥把我的鑰匙交給了警察,而警察如果順藤摸瓜,那我會不會被抓啊?
我有些焦躁不安的在車庫外來回踱步,我真是太笨了,扔什麼不好,偏偏扔鑰匙。
在車庫外我逗留了一會兒後,一名保安朝着我走了過來,我嚇得連忙轉過身子,想要開溜,卻被他給喊住了。
“哎,小姐請等一下!”
明明想要快步離開的,可是腳還是不聽使喚的停了下來。
真沒出息!!!
我舔着臉,帶着笑容轉身,“那個...請問有什麼事情嗎?”
“哦,剛剛在停車場跑掉的人是你吧?”
我愣怔怔的看着他,嘴裡不斷的向下嚥着口水,搖着腦袋否認着,“不...不是我,我根本就沒...”
“這個是你掉的吧?”那名保安大哥將我的鑰匙扣放在了手上。
我的鑰匙啊,我可憐的鑰匙啊!
我咬着下脣,看着保安大哥手中的鑰匙,不管怎麼樣,這件事打死都不能承認,這要是承認了,事情可就大了。
說不定我拿了鑰匙,轉個揹他們就把我送到小黑屋裡去了。
權衡再三後,我決定和他死磕到底。
“不是,我想你可能認錯人了,本來我在商場裡逛的好好的,可是我親愛的打電話給我,非讓我過來陪他一起開車,我是沒辦法纔來這裡的,不然誰沒事會來這個雞不生蛋,鳥不拉屎的地方啊?”說完,我頂着純潔的笑容看着他。
保安大哥挑着眉毛問:“真的不是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