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技重施,又來這招,瞬間轉移身位。更新最快雖然我不太明白他是怎麼做到的,可是,幾次三番被他這麼戲弄下來,我多少也摸到了一些門道。首先他絕對不可能真的一下子完全消失掉,如果真的是那樣的話,我早就被他玩死了,可以想象的就是,如果他能夠做到瞬間轉移,那他剛纔追我的時候,不就可以一下子轉移到我的身後,對着我的後腦勺來上一槍麼?
既然他做不到這一點,那就說明他這所謂的瞬間消失的招法,很有可能只是一種障眼法。
想到這裡,我立刻微微彎腰眯眼,用餘光掃視四周,果不其然,我很快發現了異常之處,一個非常隱秘的黑影正在悄悄地向側面的樹林裡逃去。
原來,這混蛋是通過改變衣服的顏色,一下子從白色變成黑色,然後製造出瞬間消失的假象,說起來就是因爲人眼的視覺殘留以及色差的問題,使得他一下子把身影全部變成黑色之後,讓人很難再發現他的存在,而他則是趁着這個當口,快速轉移身影,待到走到了安全的位置,他就會再次套上白大褂,好似鬼影一般冒出來!
原來只是簡單的脫衣穿衣,居然藉着夜色的掩護,就給我造成了這麼大的困擾,我艹你奶奶的,今番我再不抓住你,我就不要程小河了!
由於體內種下了六頭蛇,我的移動速度飛快,那個黑影根本就沒來及走出兩步,我已經飛身跟上,手裡的大木棍嗚嗚颳風,“嘭!”一聲擂到黑影的背上。
“唔——”
立時,那黑影一聲悶哼,撲倒在了地上,而這時我也視線也適應了層林的幽暗,那種因爲先前看到白衣而產生的視覺殘留也沒有了,於是我就清楚地看到一個黑影撲倒在了地上,而且那黑影雙手還在動彈着,似乎還在換彈夾,這混蛋沒有放棄反抗。
“艹你娘!”
一聲大罵,手裡的大棍再次擂下,正中黑影握槍的那隻手。
“唔呀——”
立時,那黑影一聲怪叫,手臂抱在了胸口,渾身抽搐了起來,手槍也早已丟在了一邊地上。
我踏前一步,把手槍撿起來,往腰裡一塞,接着掄起大棍對着那黑影就是一通掄。
“嘭嘭嘭嘭——”
打鼓一樣的悶響聲傳出,地上那個黑影被我砸得翻過來調過去,死狗一樣,最後已經是隻有出的氣,沒有進的氣了。
到了這時,我方纔停下手來,上前一把將那死狗拎起來,在他身上一陣摸索,把手槍的備用彈夾都找了出來,放進了自己的衣兜。
做完這些之後,我將黑影拖回那女屍所在的地方,找來手電筒打開照亮一看,方纔發現那黑影是一個尖嘴猴腮,麪皮發青的中年怪人,那怪人一看就是修習陰功的,身上的皮肉發着魚白色,皮下青色的血管看得一清二楚,簡直就像一個沒足月的早產兒一般,噁心而驚悚。
他腰上有個小包裹,掏出來看了一下,發現果然是放着方纔穿着的那套白色的衣服,這混蛋果然就是通過變換衣服的顏色來達到瞬間消失的效果的,可憐我這個笨蛋,還以爲他有什麼神功,這勾日的,壓根就是個江湖術士,謀財害命很有一手,可是論真功夫,那是屁都算不上,他最厲害的地方,或許就是控御屍體,還有他所養的那條寵物——人角歡。
說起人角歡,我這才驚醒過來,我此行前來的主要目的就是抓住人角歡,可不能讓着鬼東西跑走了,否則遺禍不淺。
我擡起手電筒一照,發現那個人角歡可能是被我電得太厲害了,再加上心窩上又被我插了一把匕首,估摸着它是快要死了,所以到現在爲止還躺在地上抽抽着,根本就沒能跑掉。
見到這個狀況,我滿心興奮,一下飛跳過去,一把抓住匕首把子,用力一拉,那人角歡的胸口被我生生割出了一道半尺長的血口,黑色的血立刻涌了出來。我又加了幾刀,直接把它開膛破肚,把它的內臟都掏了出來,然後從裡面找到心臟,一刀割了下來。
那心臟只有雞蛋大,紫黑紫黑的,割下來之後,捧在手心還一收一縮地跳動着。
我長大嘴巴,直接一口把那心臟吞了下去,惡臭的氣味,很反胃,不過也沒有辦法,爲了增強自己的能力,只能忍了。
吞下心臟之後,感覺胃裡一陣咕咕叫,似乎能力也沒咋增強,不過我不去管這些,這個人角歡實在太可恨了,這麼多年,不知道禍害了多少無辜的生命,就這樣讓它死了,有些便宜它了,雖然現在看來,這個事情的始作俑者,可能並不是它,可是它畢竟是主要的幫兇,死有餘辜!
剝皮抽筋!
我用匕首一點點把人角歡的青毛皮剝了下來,晾到一邊,接着又把它兩腿的筋抽了出來。我之所以這麼做,可不是隨意鬧着玩的,我這麼做的原因,主要是爲了讓這東西再沒有死灰復燃的可能。人角歡這鬼東西極其邪乎,就算被殺死了,但是隻要屍體還在,得到一點血氣,就能再度復活。而且,人角歡的皮和筋,那都是極爲罕見和珍貴的藥材,那藥效可是非常強大的,我留着這些東西,以後說不定能派上用場。
將皮毛和筋都收起來之後,我這才點了一堆火,把那人角歡的屍體給焚燒了,一直燒到屍體全部變成了灰燼,這才放下心來。
這麼一通忙活,一整夜都快要過去了,天色微微泛光,回頭去看地上躺着那控魂師,發現這勾日的已經醒了,正躺在那裡哼哼着,嘴角掛着血絲,顯然被我打成內傷了。
他發現我把人角歡燒成灰燼了,眼睛之中現出怨毒的神情,但是我卻感到一陣爽快,甚至上前在他臉上踩了一腳泄憤。
人角歡處理完畢,現在輪到他了,他被人角歡更可惡,雖然長着人的身軀,但是比惡鬼還惡,我不但要殺死他,還要讓他受盡折磨。
踩了那控魂師一腳之後,我轉身看向地上躺着的女屍。
那女屍此時仰面向上躺着,她上身的白色襯衫已經破爛不堪,胸口還被子彈打出了一個大洞,雖然沒有流血,可是那皮肉外翻的模樣讓人不忍心去看。
這個女屍透着謎一樣的味道,我不知道她來自何方,更不知道她爲什麼會幫我擋下那一槍,但是,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女屍絕對不簡單。
當然,想要知道女屍的身份,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詢問那個控魂師,可是我們現在只能使用英文互相交流,溝通起來比較費勁,於是我琢磨着先把那女屍妥善埋了,然後再把那控魂師帶回去慢慢審問,指不準還能從他嘴裡問出一些關於山本青岡的信息。
心裡想到這些,我從揹包裡掏出繩子先把那控魂師五花大綁了,又把他包裹裡的衣服撕扯一番,把他的嘴巴塞上了,然後則是將那女屍橫抱起來,一路來到了昨晚準備葬她的那處小山坡上。
由於沒有什麼趁手的挖坑工具,我用匕首把一截木棍削成鍬的形狀,找到一處比較鬆軟的地方,費了老大的力氣,將就挖出一個一米來深的坑,接着則是把女屍放了進去,一邊填土,一邊嘀咕着讓她安息,讓她放心去吧,我一定會弄死那個控魂師幫她報仇的,我告訴她,她是個好人,感謝她幫我擋了子彈,以後有機會,我一定會回到這裡,幫她多燒點紙錢的。
我說的話,都是中文,那女屍就算能聽到,肯定也聽不明白,這個事情多少讓我有些遺憾。
把女屍埋好之後,太陽都升到頭頂了,夏日的暑氣襲人,熱得人汗流浹背。我回到那控魂師的身邊,發現這傢伙似乎非常懼怕太陽光,這個時候正嗚嗚地全身哆嗦着,那半透明的皮肉被太陽一曬,立刻開始龜裂,泛起了白花花一層死皮,看起來像是在身上撒了麪粉一般,情狀極爲恐怖。
見到那控魂師的模樣,我心裡突然一動,似乎有點明白了什麼,這控魂師原來是一名“吸血鬼”。當然,他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吸血鬼,他只是比較喜歡喝鮮血而已,他這是得了一種病。
而這種病,我多少也知道一點,在現在醫學上,這種病叫做卟啉症,又稱爲吸血鬼病:身患這種病症的人懼怕看到陽光,暴露在陽光下,會令他們的皮膚起水泡,很多人的皮膚就會感到疼痛和灼熱。這種症狀像吸血鬼一樣,因此人們稱此病爲吸血鬼症。對於大多數卟啉症患者,輸血和血紅素能夠有效緩解症狀,並且到現在依然是主流的治療方法。血紅素非常頑強,通過消化道依然可以被小腸吸收。這意味着,至少從理論上講,古代的卟啉症患者可以通過吸食或飲用鮮血來使自己感覺舒服一些——這很可能是吸血鬼故事的起源。
說起來,卟啉這東西,其實是一種光敏色素,它會聚集在人的皮膚、骨骼和牙齒上。大多數卟啉在黑暗中呈良性,不會對身體造成什麼危害,但一旦接觸陽光,就會轉化爲危險的毒素,吞噬人的肌肉和組織。因此,卟啉症患者像傳說中的吸血鬼那樣,只能生活在黑暗世界裡,不能見光。
而現在我面前的這名控魂師,很顯然就是一名吸血鬼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