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會意,走到大堂中央跪倒:“大人,請爲奴婢申冤。”
末達開一怔:“姑娘是本案的證人,需要你的時候,本官自會傳你上前。”
“不,大人,奴婢不只是一個親自經歷過惡人惡行的證人,還是許多苦主的代言人。”素問從袖內取出一沓紙卷高舉過頭頂,“這是熙禾城內那些曾遭惡人欺凌的苦主的訴狀,他們中或流離失所,或家破人亡,已是窮途末路,故而敢於出面控訴。還有許多曾遭惡行的苦主,因爲顧忌着家中老小的性命,畏懼博家勢力,仍選擇忍氣吞聲。”
就是說這位大雲公主一定要置東則王前內弟於死地麼?實則,按國君旨意,他也委派屬下到熙禾城明察暗訪,可是,那些東西可以有,也可以無,只要大雲公主願意網開一面,此案也不一定非要血光四濺。看來,東則王馭妻無術,頗不得大雲公主歡心呢。
“訴狀在此,苦主在何處?”末達開問。
“稟大人,按國後指派,爲保護苦主,將他們安排在南連王府內,可隨時應宣上堂作證。”
國後麼?大雲公後的背後若是國後,這個博商就非死不可。末達開吩咐堂下捕頭:“速帶一隊人前往南連王府帶證人前來應訊。”
博商縱然是個渾人,此刻也感覺得出情勢不妙,急道:“大人,這一切都是雲國賤人捏造出來的,她這個外鄉人一定存着什麼不可告人的目的,大人可別爲了一個雲國人冤枉了大氏國自己的百姓!東則王是熙禾城的藩主,他可以證明草民的清白無辜,請您請東則王爲草民作證。”
這主兒也不是沒有腦子的草包,即使搬出靠山也知道找個冠冕堂皇的說法。可惜,你今日觸怒的不僅是大雲公主,更有嫉惡如仇的大氏國後。
“犯人休得喧譁,待證人到堂,本官自會向你問話。”
一刻鐘後,一衆證人悉數到堂,指認博商:或侵佔家產房地,或迫害親人子女,就連東則王事後送來彌補的房舍錢財,也再度被他奪去。
博商自是全盤否認,矢口不應。
退堂後,末達開將當日過堂情形擬旨上稟國君。
律殊看罷,立傳口諭:三日後終審,東則王隨朕到堂旁聽。
三日後,終審大堂之上,當一衆證人再將初審證詞一一道來時,律鄍臉色起變:每一回博商行惡,他除了斥責喝罵,更須安撫苦主,沒想到一番努力全成流水,真真不可救藥。
然而,縱使證人一個個聲淚俱下,痛不欲生,博商仍鐵口鋼牙,言辭鑿鑿,指所有證人皆是被雲國公主收買,口說無憑,不足以成爲陳堂證供。
移坐於公案之前的末達開竊眼觀望正位上的國君臉色,心頭嚇得一跳,當下擊案:“大膽刁犯,鐵證如山猶不認罪,本官就教你啞口無言!”
這一次上來的,是問刑司派往熙禾 城暗訪的官員,僅是所捧證詞就有五冊之多,並帶來兩個曾在博府爲奴的下人。昔日,這兩人因不想助主子爲非作歹遠走他鄉,現在又爲擺脫自責出面爲證。
此下,不待末達開說話,律殊吼聲如雷:“如此冥頑不靈不知悔改的惡徒,足以斬殺千次,推下去,斬立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