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與法治體系
第一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改革開放的頭三十年,我們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建設,在相當長的時間裡,立法成爲我國法治建設的重中之重,法治建設的主要任務就是要“有法可依”。經過幾十年的不懈努力,2011年3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吳邦國同志向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四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莊嚴宣佈,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的,以憲法爲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爲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主要由七個法律部門和三個不同層級的法律規範構成,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部門齊全、層次分明、結構協調、體例科學的法律體系。七個法律部門是: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三個不同層級的法律規範是: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憲法居於核心和統帥地位。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中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爲根本的活動準則,並負有維護
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實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除了憲法這一主要的、居於主導地位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外,憲法部門還包括主要國家機關組織法、選舉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立法法、國籍法等附屬的較低層次的法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第二個部門是民商法。民法是調整作爲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等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我國民法部門的規範性法律文件主要由民法通則和單行民事法律組成。民法通則是民法部門的基本法。單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此外還包括一些單行的民事法規,如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商標法實施細則等。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關係或商事行爲的法律。從表現形式看,我國的商法包括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保險法、企業破產法、海商法等。商法是一個法律部門,民法規定的有關民事關係的很多概念、規則和原則也通用於商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第三個部門是行政法。行政法是調整國家行政管理活動中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它包括規定行政管理體制的規範,確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則的規範,規定行政機關活動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規範,規定國家公務員的規範等。如行政複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政府採購法、公務員法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第四個部門是經濟法。經
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經濟管理中發生的經濟關係的法律。作爲法律部門的經濟法是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適應國家宏觀經濟實行間接調控的需要而發展起來的一個法律部門。最主要的有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國家對土地、貨幣、稅收等進行管理的法律也歸於經濟法。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第五個部門是社會法。社會法是我國近年來在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應運而生的新興法律門類和法律學科。隨着社會建設被擺在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作爲與經濟相併列的社會領域的事務需要法律的調整和保護,公民政治權利和民事權利之外的權利(可以稱之爲“社會權利”)的保障也需要法律部門加以保護,社會法應運而生。社會法主要包括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第六個部門是刑法。刑法是規定犯罪和刑罰的法律,也是最受人關注的一種法律。刑法這一法律部門中,占主導地位的規範性文件是刑法,一些單行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也可能規定刑罰規範,如文物保護法中有關文物犯罪的準用性條款。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第七個部門是程序類法律。程序法是規定以保證權利和職權得以實現或行使,義務和責任得以履行的有關程序爲主要內容的法律,如行政訴訟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立法程序法等。此外,還包括調解、仲裁等方面的法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