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桶
嬰兒是不是怪物野狼不知道,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小傢伙絕對是個十足的飯桶。
一個小時後,野狼坐在酒肆的桌子旁,擡頭看了看壘得有半人高的盤子,再低頭看了看狂吃不已的嬰兒,接着又看了看盤子裡一口沒碰的蔬菜,最後頭疼地按住不停跳動的額角。
野狼發現,嬰兒的食譜尤其地古怪。無論是烤得焦香的土豆,還是黃油甜菜,甚至連剛出爐的麪包,他連嘗都不肯嘗一口。可蜜汁豬肋骨和烤牛排這類肉食品,卻尤其受到歡迎。
野狼曾用叉子騙他吃了一小口燕麥麪包,結果嬰兒不但當着他的面吐了出來,而且還好像吃到毒|藥一樣,不停地用手去刮自己的舌頭。
難道嬰兒是絕對的食肉動物?半點兒素菜都不能沾?
野狼無解也無奈,只好把剩下的麪包吃完。其實新出爐的烤麪包配上薄荷奶酪與蜜酒,味道還是很不錯的。
吃飽以後,野狼喝了口酒。等待嬰兒的同時,他也開始思考一些其他的事情。
之前發生的事情,也進入了他的腦海。
在大衛堡,亮閃閃的銀幣具有難以想象的魅力,而同樣具有相似魅力的,就是高貴華麗的服裝和胸口彆着的金色徽章。
野狼有些能夠明白,爲什麼尼克要把約克特的胸章給自己,而且還讓他換套閃瞎人眼的服裝了。
剛纔對野狼的身份具有疑惑的客棧店家,居然在看到野狼胸前彆着的金色徽章後,瞬間變臉。
他的態度轉變得那叫一個快,野狼甚至都什麼都不用解釋,只需要擺着一張不耐煩的臭臉,就唬得對方點頭哈腰,不敢質疑。
聽到嬰兒餓得肚子叫,店家居然還親自將野狼送到隔壁酒肆,從熙熙攘攘的人羣中硬是殺出一條血路,給他們空出單獨的位置來。侍女端着的牛肉也理所當然地歸他們了。
當然了,店家的小費要得可一點都不客氣,野狼的錢袋又被迫憋下去好大一截。
酒肆生意很旺,剛纔門一打開,混雜着酒香、烤肉香、汗臭腳臭、刺鼻香水的複雜氣味,頓時撲鼻而來,薰得野狼差點沒重新倒退出去。
外面天氣寒冷,但壁爐裡的火焰燒得很旺,屋子裡擠滿了各式各樣的人,邊吃邊大聲地聊天,吵得要命。
野狼敏銳地注意到,這些人都是遊走在黑暗邊緣的危險分子,並且根據所佩戴的長矛射日的徽章材質的不同,明顯的分爲兩撥兒。
大多數的人胸前彆着銅質徽章。他們喝着廉價的烈酒,嘴裡唱着粗鄙下流的歌曲,滿嘴跑馬車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輝”事蹟。這些人大多來歷複雜,根據外表和裝束進行初步判斷,強盜、土匪、小偷、走私販兼而有之,並且像下水溝裡的老鼠那樣生活着。
而胸前彆着銀色徽章的人,則裝扮更爲講究,言談舉止間也透着一股貴族的味道。不過在野狼看來,他們雖然努力想要裝成貴族,但也就只學了個皮毛,勉強算個半桶水,總之老是透着一股子彆扭勁兒。
真正的貴族可不是隨隨便便想裝就能裝得來的,那是需要長久的薰陶才能磨礪出來的。
可若真要讓野狼解釋什麼纔像貴族,他卻又難以給出一個具體的標準。只能用總結爲“氣質”二字。一種即使態度謙和,骨子裡也透着高傲和堅韌的氣質,那是一道無形的牆壁,將低賤的平民與傲慢的貴族隔絕開來。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經也是貴族的一員。不過那時候的他名爲西蒙,而西蒙的事情,全部都與現在的他毫無瓜葛了。
不過,就連他自己也沒有意識到,其實幼年的生活,還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跡。因爲當他出現在衆人視線範圍開始,喧囂的酒肆驀地陷入了一片詭異的沉默。
他是現場唯一佩戴金色徽章的。並且,他也是真正具有貴族氣質的。
裹着黑色披風的少年面容清冷,一頭碎金捲髮披散在背後,懷裡抱着披着白熊皮的嬰兒。小孩子的臉像發胖的麪糰一樣綿軟可愛,小腦袋貼在少年胸口,好奇地看着坐在大堂裡的人。他們看上去毫無戰鬥力。
野狼過度白皙和細膩的皮膚那是貴族的特徵之一,因爲只有不事生產的貴族才能保養出這樣的膚色。精緻小巧的容顏更是純血的象徵,更別說那一頭較之旭日更爲耀眼的金髮,再加上他戴着等級很高的金矛,總而言之一句話:這傢伙是上等貨色。
無數道視線集中在他們的身上,既有好奇,也有不懷好意,甚至居然還有人看着他咽口水,總之讓人十分不舒服。
野狼彷彿什麼也沒有感覺到,穿過人羣走到位置上坐下,然後狀若無意地解下腰間劍帶上的長劍,“啪”地橫在桌子上。
這是專門替騎兵打造的刺劍,接近五磅的重量使得它能夠輕易擊破對方的防禦,洞穿敵人的鎖鏈盔甲。
用油蠟打磨過的烏黑劍鞘反射着寒光,長劍柄頭上騎着一隻咆哮的獅鷲,鑲嵌着紅寶石的眼睛像鮮血一般妖豔,虎視眈眈地盯着每一個覬覦它的人。
更何況這並不是普通的細長刺劍,而是塔里爾斯的武器。塔里爾斯具有極高的冶煉技術,它的東西可是出了名的昂貴和鋒利。而且武器辨識度很高。
不少人認出了那柄劍的價值,膽怯地將目光收了回去。
但還是有些目光始終黏在他的身上。野狼冷漠地掃了他們一眼,眼中的殺意逼退了不少人,可隱藏在黑暗中蠢蠢欲動的目光,卻是他無可奈何的。
野狼左手反覆撫弄着獅鷲的腦袋,希望今晚不要有將它拔|出|來的機會。不僅僅因爲他不想在嬰兒面前見血,而且從他的角度來考慮,他也不希望在大庭廣衆之下作戰。
野狼並不是靠力氣取勝的類型,所以這把好劍對他來說其實作用不大。更不如說,50英寸長的雙手重劍反而會拖累他的行動。
野狼所擅長的是雙手短劍,30英寸的輕盈短劍,能夠在他的手裡轉變成致命的危險武器。無論是刺砍挑斬,他都掌握得非常熟悉,並藉以靈敏身手的輔助,常常從刁鑽的角度進行突然攻擊,打敵人一個措手不及。而且他的攻擊,是完全拋棄盾牌的危險打發,不過夠快,夠鋒利,夠直接。
野狼端起桌上的石杯,抿了一小口蜜酒。其實他更加原意來一杯沒有味道的白水,無奈潑辣的女招待以這裡是酒肆不賣水爲理由拒絕了他,於是他只好挑了純度最低的蜜酒,入口過於甜膩,但好在並不是很烈。
酒肆大堂的中央是由十多張桌子拼接而成的公共席,長條板凳不少,但全都擠滿了人,不管認識不認識,都相互碰杯,唱歌喝酒,混亂吵雜。
左側是櫃檯和廚房,右邊則是專門空出來的卡座區,總共也就隔出來四個位置。
卡座區的裝潢其實與普通區的並無區別,但由於高出一個臺階,要價更昂貴,所以顯得更加清靜。
會選擇這個位置的,多半是些想要談點兒檯面下的生意的人,而這些生意,大多和錢與死亡分不開。
野狼猜得出這其中的貓膩,所以一開始並沒有對隔壁的談話產生多大興趣。
然而,當一個人的名字鑽進他的耳朵時,野狼難以控制地愣住了。
“獵鷹堡的霍蘭德公爵這次是真的反了!絕對不騙你!”
獵鷹堡!?
霍蘭德·托馬斯公爵!?
野狼根本就沒有料到,居然會在這種地方這種情況下,聽到父親的名字。
毫無防備的他,感覺自己的心彷彿被誰狠狠地揪了一把。
一時間,心酸怨恨憤怒渴慕等各種複雜的情緒涌了上來,野狼猛地捏緊了手中的石杯。
等反應過來後,野狼因極度不滿意自己的表現,而憤怒地瞪着桌面,彷彿跟桌子有仇似得。
野狼一直認爲自己已經足夠鐵石心腸,碰上和父親相關的事情,他應該能夠冷漠處置,就像他們是完全不相識的陌生人那樣。
然而剛纔那一秒,他驚悚地發現,自己居然還是會恨。
並且更加操蛋的是,在他恨得咬牙切齒的同時,內心的更深處,居然還產生了一絲關心。
父親造反了?爲什麼造反?他現在怎麼樣了?獵鷹堡怎麼樣了?這樣的疑問簡直擋都擋不住。
其實自從被趕出獵鷹堡後,他與父親就已經斷絕聯繫很長時間了。但不管怎麼說,血緣關係畢竟是世界上所有關係中最深的一種,並不是野狼單方面想要斬斷,就能夠斷得那麼幹淨的。
嬰兒似乎感受到了野狼強烈的情緒波動,困惑地擡起頭來。他的嘴裡被肉塞得圓鼓鼓,手裡還抓着一隻沒啃完的豬肋骨,紅色的醬料染得滿嘴滿手都是。
野狼並沒有注意到嬰兒的打量,他正忙着自惱自責,直到手裡猛的被塞了一根排骨,這才詫異地看過去。
嬰兒又從盤子裡抓了幾根骨頭給他,“啊啊啊”地不停往他手裡塞,野狼手裡都快抓不住了,不得不連忙喊停,然後把肉全都放回盤子裡。
嬰兒看了他半響,無緣無故咧嘴大笑,然後又轉過頭去繼續吃了起來。
野狼看着嬰兒吃得無憂無慮的背影,眼神也忍不住染上了柔和的色彩。
“慢一點吃,又沒有人跟你搶。”野狼揉了揉嬰兒的頭髮。
他的頭髮是不是好像長了一點?野狼這麼想着,然後嬰兒趁他不注意,把手伸向石杯,猛地灌了一大口酒。
野狼嚇了一大跳,趕緊搶過石杯。可沒想到嬰兒接下來並沒有和野狼搶石杯,他直接把整個酒壺都抱走了。
嬰兒估計是吃了太多肉,渴壞了,打開蓋子就直接咕嘟咕嘟大口直灌。
那氣勢,要多豪邁有多豪邁,好像他喝的不是酒,而是水。野狼要拿走酒壺,他還不肯,居然連腳都一起用上了,雙手雙腳死死抱住它,完全一副怕別人搶走寶貝的守財奴樣。而且爲了避開野狼的手,他甚至還轉過身去,弓起身子,用後背對着野狼。
野狼本來還擔心的不行,見他這副模樣實在是憨態可掬,尤其是那嘟着嘴巴蜷成個球兒的熊樣,野狼心中不免是又好笑又好氣,手上的勁兒也不自覺地鬆開了。
嬰兒並不知道野狼刻意放水,只感覺搶奪的力量突然小了很多,於是趕緊掰開野狼的手指,繼續大口喝了起來。
野狼順勢鬆手,稍微向後,靠着長椅後背,似笑非笑的睨着嬰兒喝酒,覺得這一幕真是有趣極了。
小傢伙那傻乎乎的模樣,十分有效的驅散了他心中的煩悶。
被嬰兒這麼一打岔,野狼的心情平和了下來。當隔壁的對話再次傳過來時,他能夠心平氣和地繼續聽下去了。
可是越聽越不像話,野狼的眉毛又忍不住皺了起來。
插入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