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桃生在歌舞坊,父親是誰,天知道。母親姓常,所以,她也跟着姓常,取名常桃。
母親做的是皮肉生意,顧客太多,鬼知道是誰的種,她從小在歌舞坊長大,年紀雖小,但是人生百態,虛與委蛇,面善心狠,笑裡藏刀,倒是學得爐火純青。
她看見**清,就主動幫助她。
第一是她倆年紀相仿,二是**清作爲一個官家小姐,能做自己的小跟班,常桃的心裡優越感頓時油然而生。三是她發現**清才情出衆,雖不會唱唱小曲,跳那嫵媚之舞,但琴棋書畫,無一不通。
特別是**清寫的字,娟秀漂亮,還能同客人吟詩作對,討幾個賞錢,還能孝敬一下自己,這樣的跟班,常桃自然歡喜。
就這樣,兩人成爲最親密的朋友,俗稱閨蜜。
兩年後,乙渾被馮太后正法,誅殺了。
原本被充當爲官奴的忠臣,又看到了希望,個個都想洗刷冤屈,重奪榮華富貴。
可剛坐上太后寶座的馮太后,那裡還顧得上這些冤屈之人,她的目的是奪權,雖然皇上登基,可皇上才十來歲,什麼都不懂。這可是一個絕佳的機會。
馮太后雖忙,可她的親哥哥馮熙可一點兒都不忙,他痛惜那些冤屈枉死的忠烈之人。所以去歌舞坊去看看,還有沒有沒開苞的官妓,好救她們逃出火坑。
於是,馮熙就遇上了**清。
**清出自官宦世家,雖然現在在歌舞坊,可是骨子裡透出來的那股高貴、才情,以及清純的小蘿莉可愛模樣,瞬間就吸引了馮熙。
可袁氏這時十三歲。正當含苞待放,無限美好,就像一個寶石,在馮熙面前大放光彩。
馮熙自然就對**清展開的愛情的攻勢。
常桃察言觀色十分厲害。馮熙的來頭,她可是非常的清楚。
馮熙是誰,太后之親哥也!那可是達官貴人,鍍着金的顯貴人物。
常桃一見馮熙,頓時感覺自己出頭之日到來了,於是抓緊機會,博馮熙好感。指望馮熙對她另眼相看,能飛上枝頭變鳳凰。
可令她大失所望的是,馮熙居然看上了袁氏,然而,十三歲的**清還處於懵懂時期,還沒有開竅,對於感情,根本不懂,在她的理解中,馮熙對她的好,也僅僅在於客人大方,多給了些銀子罷了。
但常桃卻看得真真的,馮熙看不上自己。
一,在長相上,她的確沒有**清長得可愛。雖然自己也很漂亮,但是是一種妖豔的美,跟她小白兔一般的純潔可愛,根本不是一路的。
二、才情氣質上,不得不承認,**清甩常桃幾條大街,她所會的,僅僅是跟歌舞坊學的勾搭男人,討好男人及榻上技巧,狐媚之術。
而算賬和文字學了些。跳舞、小曲、彈琴也算擅長,但詩詞歌賦,才情儒雅,可真不會,但馮熙這麼大一塊肥肉,她可不想失去。
三、**清的清純,那是骨子裡透出來的。
常桃心生一計。利用**清好姐妹的身份,以幫**清拉線爲由,親近馮熙。
一來二去,常桃與馮熙的關係猛增,而她最會的就是發嗲媚笑拋媚眼。
可是馮熙救**清出火坑的決心也是決絕的。他和歌舞坊的媽媽多方談判,終於談好價格,爲**清贖身。
常桃見贖身事宜漸漸談攏,卻跟她半毛錢關係都沒有,心裡着急。於是以好姐妹最後惜別爲由,請他們吃飯喝酒踐行。
吃飯是小,使壞是真。
常桃在馮熙的酒裡下了催情藥,然後把**清灌醉了,然後丟在一旁。
之後,**清撲在馮熙身上,與馮熙發生了關係。
等馮熙清醒之後,常桃就假惺惺地哭泣,說自己清白之身被馮熙玷污了,若馮熙不要她,她就去跳河,馮熙無奈,只得爲她贖身,帶她一起走。
原本兩個姐妹花,一同被救出火坑,是一件極其高興的事情。而且兩人都是從歌舞坊出來的,應該相互扶持纔對。
可是,人的忌妒之心真是可怕。
常桃羨慕**清的美貌,嫉妒馮熙愛着袁氏,常桃覺得此人不除,自己這輩子都沒有出頭之日。
雖然此時,馮熙已經娶妻,屋裡有博陵長公主作爲嫡妻,但在常桃心裡,覺得在妾這個位置上,她要做到第一,絕不允許別的妾,搶了她的風頭。
於是,常桃就使計害**清。
此時,袁本清懷了孩子,挺着大肚子,住在馮府。
這個孩子並不是馮熙的第一個孩子。第一個孩子是博陵長公主所生,是個男孩,叫馮誕。
雖然不是第一個孩子,但馮熙很是重視。
**清雖然住的是偏院,但是卻是偏院中最上等的,比常桃的還好。
常桃是個八面玲瓏之人,馮熙又經常不在家,家裡是嫡妻博陵長公主做主。
**清是官家小姐,自然不懂什麼溜鬚拍馬,而常桃卻特別擅長。
常桃天天都去博陵長公主面前磕頭請安,一有機會就說**清的壞話。時間說長了,博陵長公主就開始厭煩**清了。
**清懷了孩子,自然是要吃好的,馮熙照顧一下,本來無可厚非,那棵百年人蔘也不算什麼稀罕物,馮熙叫人給**清燉了。
就這麼一個很小的很正常的事情,被常桃說成了馮熙愛**清,不愛長公主,加上馮熙經常不在家,所以長公主心生芥蒂。
某天,馮熙不在家,常桃跪於博陵長公主面前,說袁氏是官妓,在歌舞坊屬於賣身的那種,不像自己賣藝不賣身。
常桃說,**清琴棋書面品位高,身價也高,達官貴人都喜歡,每晚生意爆好,這孩子,還不知道是誰的。
老爺就是心腸好,不嫌棄她不潔的身子。
常桃的這一誣陷,其實漏洞百出,但是此時的長公主怒火攻心,根本不想去細想這事是事實還是誣陷,趁着馮熙不在家,命令下人家丁,將懷着大肚子的**清,強行趕出了家門。
二十年了,當花媽媽再次來到這座大院院門時,痛,依舊襲來。
這道門,她死也不會忘記,當幾個下人駕着她的胳膊,講她提起來,丟在了門外。
她傷心欲絕的拍打着大門,聲淚俱下的喊着冤枉,街上站滿了人,對她指指點點,說她不要臉,偷人搞大了肚子, 被婆家嫌棄,丟了出去,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有多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