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積極推進大衆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是實施擴大就業戰略,化解勞動力供求矛盾和就業結構性矛盾,以及提高就業質量的重要途徑。國務院出臺的《關於大力推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對創業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我們要大力弘揚創業精神,營造尊重創業、崇尚創業、支持創業、競相創業的和諧創業環境和良好輿論氛圍,積極推進大衆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第一,創新體制機制,讓創業更加便利。
一是完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增加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爲創業者提供更多機會。逐步清理並廢除妨礙創業發展的制度和規定,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加快出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統一透明、有序規範的市場環境。依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消除不利於創業創新發展的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爲。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項目,完善收費目錄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建立和規範企業信用信息發佈制度,制定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辦法,把創業主體信用與市場準入、享受優惠政策掛鉤,完善以信用管理爲基礎的創業創新監管模式。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羣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爲創業創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建立市場準入等負面清單,破除不合理的行業准入限制。開展企業簡易註銷試點,建立便捷的市場退出機制。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立小微企業名錄,增強創業企業信息透明度。
三是加強創業知識產權保護。研究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積極推進知識產權交易,加快建立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
機制,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週期。集中查處一批侵犯知識產權的大案要案,加大對反覆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爲的處罰力度,探索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權利人維權機制,合理劃分權利人舉證責任,完善行政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途徑。
四是健全創業人才培養與流動機制。把創業精神培育和創業素質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實現全社會創業教育和培訓制度化、體系化。加快完善創業課程設置,加強創業實訓體系建設。加強創業創新知識普及教育,使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深入人心。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提高創業服務水平。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動制度障礙,實現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加快建立創業創新績效評價機制,讓一批富有創業精神、勇於承擔風險的人才脫穎而出。
第二,優化財稅政策,爲創業提供有力扶持。
一是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和統籌力度。各級財政要根據創業創新需要,統籌安排各類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的資金,加大對創業創新支持力度,強化資金預算執行和監管,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創業基金,扶持創業創新發展。在確保公平競爭前提下,鼓勵對衆創空間等孵化機構的辦公用房、用水、用能、網絡等軟硬件設施給予適當優惠,減輕創業者負擔。
二是完善普惠性稅收措施。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衆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按照稅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對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的投資,統籌研究相關稅收支持政策。修訂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完善創業投資企業享受70%應納稅所得額稅收抵免政策。抓緊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試點政策,將企業轉增股本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
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範圍。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等創業就業稅收政策。
三是發揮政府採購支持作用。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加強對採購單位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採購單位改進採購計劃編制和項目預留管理,增強政策對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採購力度,把政府採購與支持創業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第三,拓展城鄉創業渠道,實現創業帶動就業。
一是支持電子商務向基層延伸。引導和鼓勵集辦公服務、投融資支持、創業輔導、渠道開拓於一體的市場化網商創業平臺發展。鼓勵龍頭企業結合鄉村特點建立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臺、商品集散平臺和物流中心,推動農村依託互聯網創業。鼓勵電子商務第三方交易平臺渠道下沉,帶動城鄉基層創業人員依託其平臺和經營網絡開展創業。完善有利於中小網商發展的相關措施,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支持發展面向中小網商的融資貸款業務。
二是支持返鄉創業集聚發展。結合城鄉區域特點,建立有市場競爭力的協作創業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鄉人員創業聯盟。引導返鄉創業人員融入特色專業市場,打造具有區域特點的創業集羣和優勢產業集羣。深入實施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支持返鄉創業人員因地制宜圍繞休閒農業、農產品深加工、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開展創業,完善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環境。
三是完善基層創業支撐服務。加強城鄉基層創業人員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跨區域創業轉移接續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加強遠程公益創業培訓,提升基層創業人員創業能力。引導和鼓勵中小金融機構開展面向基層創業創新的金融產品創新,發揮社區地理和軟環境優勢,支持社區創業者創業。引導和鼓勵行業龍頭企業、大型物流企業發揮優勢,拓展鄉村信息資源、物流倉儲等技術和服務網絡,爲基層創業提供支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