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進就業創業、縮小收入差距的重大舉措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指出:
第一,促進就業創業。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創造更多就業崗位,着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完善創業扶持政策,鼓勵以創業帶就業,建立面向人人的創業服務平臺。
統籌人力資源市場,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別歧視,維護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促進勞動者自主就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和創業引領計劃,帶動青年就業創業。加強就業援助,幫助就業困難者就業。
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技術工人培養模式,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提高技術工人待遇,完善職稱評定製度,推廣專業技術職稱、技能等級等同大城市落戶掛鉤做法。
提高勞動力素質、勞動參與率、勞動生產率,增強勞動力市場靈活性,促進勞動力在地區、行業、企業之間自由流動。建立和諧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
完善就業服務體系,提高就業服務能力。完善就業失業統計指標體系。
第二,縮小收入差距。堅持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持續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規範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
健全科學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正常增長機制、支付保障機制,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資增長機制,完善市場評價要素貢獻並按貢獻分配的機制,完善適應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制度。
實行有利於縮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顯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規範隱性收入,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支持慈善事業發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社會救濟和社會互助、志願服務活動。完善鼓勵回饋社會、扶貧濟困的稅收政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