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找古龍喝酒去
是夜,呆灣島雨季過後,稍有了一絲沉寂,但透過戶外熱風,在夜店裡,一羣年輕的身體正隨着動感而略帶誘.惑的音樂扭動,這就是呆灣的夜店。
不過,贏病己去的地兒不是夜店,而是夜總會。而且呆灣的夜總會不稱夜總會,贏病己剛纔一行人的的士逛一圈兒呆北行進的時候,那司機王霄豹就跟他們調侃起來了:“呆灣沒有夜總會,夜總會都在香江。我們這裡只有這樣一種‘夜總會’,請看右側窗外——”,大家側身看去,哈哈,竟是一片墓地!
呆灣人將墓地戲稱爲“夜總會”,自有意指此地夜間很活躍的不言自明的幽默,令人忍俊不禁,實際上還傳達出的是受中華人關於人的靈魂不死的傳統信仰的影響之深。
在呆灣民衆的認知裡,酒店就是夜總會。整個呆灣,夜總會業的生意很火爆,消費價格也不菲。看到一份介紹,比較一般檔次的夜總會,一個人一小時收費幾百新臺幣,頂級的夜總會收費就更高了,不包括包間、酒水、服務員小費,光小姐的坐檯費就每10分鐘上百新臺幣。所以這就是個銷金窟,一般工薪的人還真玩不起。
大傻神情自若的跟着大哥贏病己走進了一家夜總會的門店。剛進門就吸引了工作人員和客人們的注意力,男的靚仔,女的漂亮。
林鳳嬌挽着贏病己的手,兩人舉止極爲優雅,簡直就像一頭豹和一頭貓一樣不疾不徐,當他們走進來,剎那間許多賓客莫不一擁而上,只爲了和他打招呼。顯然。在這場和贏病己沒裝逼摘下墨鏡的情況下,大家都認出來人。
贏病己有一雙火眼金睛。他能看到不斷的有畫皮被撕扯下來,不斷的有魔鬼現出原形,幾百年前如是,幾百年後仍然如此。人性的貪婪、自私與僞善,與人性的美好、善良與高潔。並不是皮囊和華服所能遮蓋得了的。一顆骯髒的心,即使用珠玉寶石包裹,打造了黃金馬桶,建造了豪華陵園又如何?依舊不過最終是匣子裡的一捧灰,墓園裡的一抷黃土而已。
對於這方世界,贏病己很自然地融合了進去,成爲了他們的一份子,而林鳳嬌比鄧麗君更能融洽這種氛圍,和贏病已一起遊刃有餘的交際着。
一名女侍者還裝作若無其事地捧着酒水旋繞而過賓客之間。她捧着酒水盤‘不經意’地經過贏病己的身邊,只爲接近他。
“等一下。”
女侍者驀然怔住,沒想到他磁性的嗓音彷佛帶着一股魔力般,令人忍不住想停下腳步與他交談。
女侍者激動的轉過身,望着贏病己小聲兮兮道:“請問,贏先生有什麼需要麼?”
他優雅地端起她盤中的飲料,一雙魔幻般的眼輕掃她的臉龐,嘴脣逸出炫惑人的淺笑:“你認識我。那是最好了,78號房是我朋友訂的。勞煩帶我們去吧。”
女侍者很激動地道:“好的請跟我來。”
“先等下。”贏病己將她手裡端着的一瓶高尊的軒尼詩拿起,跟着纔對她笑道:“這瓶酒,和那包廂的所有消費算我賬上,等下找我弟兄拿吧。”
“好的。”
本來這家夜總會的經理看贏病已這位大名人來了,想要親自招待,不過見事情順暢。便喚人道:“這間房打個折給他們。”
這個插曲贏病已並不知道,不過知道了也沒太在意,別說這點酒水錢,就算這整家夜總會他要有興趣也能買得起,只不過沒必要而已。
林鳳嬌輕盈的腳步伴隨在贏病己身側。跟着隨波有他在感到格外安心。
隔着房門,贏病已老遠就聽到裡面吵鬧的猜拳聲。
龍行虎步地走過去剛隨手敲了兩下門,裡面就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敲什麼門,快把酒拿進來!”
贏病己微怔一下,反應過來這是把自己當成服務生了。
林鳳嬌在一旁掩着嘴兒偷笑的輕笑了一聲。
贏病已拎着洋酒,聳了一下肩膀,揚着淡笑扭門而入。
包廂裡煙霧繚繞,六男一女正圍着飯桌喝得正嗨皮。
聽見開門聲,背對着贏病已的一個男人立即轉身過來,招手道:“別杵着了,快點上酒都快喝光啦!”
贏病己精光內斂。笑望着這人,他對這人可是神交以往,曾經從相片看過他。此人正是武俠宗師古龍。
頭大如鬥,其貌不揚,而且穿得更是像一個下層工人。
贏病己幾乎要啞然失笑。
雖然如此,不過別人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而他則是深藏不漏、內有乾坤。他的作品是真正深入街頭巷尾的文學經典,小說創作始終秉承“求新求變”的宗旨,在二十餘年的寫作生涯中,他以超凡的想象力、深厚的文學底蘊和銳意變革的創新意識,突破前人窠臼,賦予武俠小說新的生命,使之以全新的面貌出現在世上。小李飛刀、陸小鳳、楚留香等衆多形象,早已成爲當代中華人精神生活的重要角色;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流傳之廣,幾乎成爲萬萬中華人最常見的口頭禪,對當代中華人的價值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贏病已走過去,將一瓶軒尼詩放在桌上。
古龍見了洋酒眼睛一亮,但隨即疑惑道:“我們沒叫這個啊!”
衆人紛紛停下來看着他,這時候大家都已經發現贏病己的衣着打扮並不是這店的服務生打扮,而是非常時髦時尚,甚至裁剪的一絲不苟的訂製服飾,體貼的穿在衣服主人身上,每一個最合適的地方。真正的有錢人是不會把能夠量產的西裝放在眼中,哪怕牌子是阿瑪尼或者紀梵希,毫無疑問這絕不是個普通的服務生。
這裡唯一的一個女人問道:“這位先生看你的穿着打扮,你不是酒店的人吧?”
“大明星林鳳嬌,她怎麼也在這。”這時幾個男人都驚訝地認出了一旁跟着淡然走進來的林鳳嬌。
“大家我,我是陪我先生來的。”林鳳嬌非常有禮貌的打招呼道。不過說完這句話後她便沒再多嘴。而是乖乖的待在贏病已身旁,一個聰明的女人不管自己面對這個社會如何地強勢,都懂得如何在公衆場合把焦點讓給自己的男人。
從一個女人的的等級,再能心甘情願的在她男人身邊保持沉默,便能襯托出那男人等級究竟如何強大。
在場人都是人精,知道贏病己明顯不是一般人。
贏病已拱手道:“文壇後進贏病已。聽聞各位大師在此間煮酒論劍,特來一睹大俠風采,美酒獻上,不成敬意!”
衆人一聽,都不淡定了。
他們都是作家,平時深居簡出的認識林鳳嬌不出奇,因爲她如今也是呆灣本土人盡皆知的大明星了,曝光率絕對不少,除非大家真的做到深居簡出的地步。不然不可能不認識她。而贏病已則不然,因爲出道時間太早平時很少曝光在聚光燈下,又隔着一海,大家可能都沒見過他,認不出來並不奇怪,但是他的大名絕對如雷貫耳,要比林鳳嬌響亮不知道多少倍,是名副其實響徹整個東南亞的超級巨星。
實在是這廝的作品太多分類太多。精品神作太多了,在音樂、小說、表演、漫畫都有極深造詣。縱然沒見過他的作品他的大名也斷然不會不知道的,除非那人是聾子。更何況這羣武俠大家怎麼可能會不知道香江小說界又出了一名比肩金庸的大師?!
毫不客氣地說。
《搜神記》開創了玄幻流的扛鼎之作,不僅繼承了《山海經》《西遊記》《封神演義》等中華古典作品的優秀特質,更博採衆長,將神話、魔幻、武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歷史糅於一體,以史詩般的筆調再現中華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時代。重構瑰麗雄奇的中華神話。其思想之浩瀚、行文之奇詭、文筆之瑰麗、言辭之詼諧、情節之跌宕,已使其從純粹的娛樂式的賞析中跳脫出來,令古龍等宗師都不得不歎服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而作品本身亦成爲奇幻文學史上不得不濃墨重彩書寫的一筆。這其中,讀者可以看到武俠和玄幻前輩的身影。而少年人的無羈想像和豪放心靈,更加使其青出於藍,從而奠定了作者新生代奇幻天王的至尊地位,成爲東方新神話主義奇幻的開山之人。更在呆灣崛起了一股奇幻流旋風,模仿他筆鋒的筆者不計其數,可惜論文比、論想象、目前還無出其右。
而贏病己編撰的盜墓小說《鬼吹燈》裡,虛構了四個盜墓門派。分別爲摸金門、搬山門、卸嶺門、發丘門。又被稱爲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嶺力士、發丘將軍。有稱“發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術,卸嶺有甲”。這種盜墓文化也已經飛快的在呆灣崛起了盜墓流旋風,只不過可惜的是呆灣政|府因爲不喜盜墓之風,明令禁止此類書籍流傳市面,鬼吹燈更一度封禁。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港臺商販和粉絲的大力支持下鬼吹燈仍是獲得了春風吹又生的一次次新生,人們如今仍在背地裡偷偷地傳頌。
就是古龍、諸葛青雲、陳青雲、李涼、松柏生、臥龍生等大批武俠名家都大爲追捧,私下裡對贏病己豎起大拇指,並影響了陳青雲等鬼派作家。從此之後,盜墓成爲兩岸小說裡面必不可少的一個支流。至於凡人修仙傳和修真世界因爲篇幅浩大和時間的緣故,還有待長遠地挖掘,不過已經因爲素有還珠樓主蜀山之風,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氣魄。
其中繼搜神記、鬼吹燈氣象之大成之作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一書,掀起的純愛流狂潮,它在香江上一夜風行,立刻在港臺白領和學生中引發起“空姐狂潮”。三兩個月內,銷售過數十萬,使得贏病已的知名度像一股熱浪在整個東南亞,有華夏文化的地方上延燒開來,達到無國界之境。成爲絕對的各層次神話。
它還有一個奇蹟。它是唯一一部,僅靠一書和瓊瑤分庭抗禮,一爭高下持續數月的奇書,讀者粉絲仍在無止境的擴張,迅速蟬食瓊瑤的粉絲,而贏病已的書因爲除了空姐一書的粉絲,大多數書迷都是男性粉絲不看瓊瑤的書,這直接導致瓊瑤的粉絲被贏病己分流,弄得瓊瑤都哭笑不得的在雜誌上抱怨:“面對這種尷尬,就連我也有種無處發泄的憋屈感,這是一部偉大的作品。作者用俏皮而秀麗、委婉而深入的獨特文筆,造成了一種不可言說的力量。而此書的魅力正在於不可言說之中。如果任何一種寫作的獨特性,可以被言說,被普及,被複制,那它肯定不是獨特的魅力。可以說,空姐是無敵的,能打敗它的或許唯有那位創作他的可愛又可恨的作者贏病已了吧。”
這樣一個超級實力派,絕對是不可能被忽略無視的人。青春於藍而勝於藍是必然,可老一代見到新一代太過驚豔,心中總會有些身爲一個老人的芥蒂,因爲新人的崛起,往往意味老一輩江湖的落幕。
不過古龍是誰?
從一個男人的品性便大致可以推斷出他的朋友圈子如何,人以羣分,志不同道不合的人是走不到一塊的。所以這裡的衆人都不會因此嫉妒和排擠贏病已。反而紛紛熱情起來。
一個個臉上洋溢着笑容,十分友善的向贏病已打着招呼。
坐在古龍面對面前,穿西裝戴眼鏡的中年男人說:“我看過你的搜神記和鬼吹燈,覺得非常神幻奇詭我到現在還在追看。”贏病己還沒回應,他跟着頗有玩味之意的又蹦出一句話:“你會打麻將嗎?會的話我們或許會成爲好朋友!”
贏病已恍然大悟的點點頭,他已經認出這人是諸葛青雲,亦是古龍的師父之一。此人好麻成性,沒事兒就是逮着臥龍生等在家裡打麻將,打起來就忘了時間。等到出版社來催稿,纔想起一個字沒碼,於是就叫旁邊還沒出名的古龍代筆。
記得諸葛青雲這廝經常不務正業,第一本書就太監,《江湖夜雨十年燈》更是換了好幾個作者,第一集他自己寫完,第二集交給古龍,三到十集就換成倪匡來寫,最後三十集還是交由司馬紫煙完成。
贏病已想到這裡,隨即笑着話:“略懂!”
這可就是實實在在的謙虛話了,麻將算個屁?贏病已誰人?十八歲前吃喝玩樂一條龍,槓槓的大拇指,逢人都要道聲牛逼的主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