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雲恨鐵不成鋼地看着垂頭不語的林半,她歪着頭仔細地想了想自己所瞭解的地球知識,猛然想起了“天下攘攘,皆爲利往”這句話,頓時心有所悟,於是伸出纖纖食指,輕點了一下林半的額頭。
“仙子殿下,你這是……”林半擡起頭來,看到牧雲臉上的神情,心中一跳。
“凡人,想飛嗎?”牧雲微眯着那雙大眼睛,臉上的神情似喜似嗔,帶着些羞澀,又帶着些誘惑,有一種混合着單純蘿莉和成熟御姐的獨特風情,讓林半一時間有些看傻了。
“想,做夢都想!”林半心中大跳了一下,忙不迭地點頭道。
誰不曾幻想過飛翔?雖然只在做夢時飛翔過,但那種自由飛行的奇妙感覺真的很難忘。
“那好,想學習飛行術,就去找些鑽石或玉石來吧。”牧雲姿態優雅地收回了那根指頭,又微笑着補充了一句,“當然,你也可以在聚靈陣中修煉,這對提高你的功力大有幫助。”
不出牧雲所料,一聽到自己也有好處得,林半的思維頓時空前活躍起來:“仙子殿下,我決定答應你了。我沒有錢,但我們有障眼法、陷身術之類的仙術啊,可以去偷金庫,搶銀行,砸珠寶店,這樣多省事……嘿嘿,我喜歡這種逍遙法外的快感!”
“那可不行!”牧雲正色道,“仙人下凡,雖然不受世俗法則的約束,但也不能違反本心,否則就會破了道心,法術也會失效。喂,你別擠眉弄眼的,也別打壞主意了。你已經有了仙靈之力,就和我一模一樣,違反了本心,就會道心失守,失去法力,淪爲普通的凡人。”
“呃……那我到底要怎麼做才行呢?”
“很簡單,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你只要走正道就行了。記住,偷摸拐騙、燒殺搶掠,這八件事情都是爲仙人所不恥的!你要想成就仙道,必須先戒掉這八樣東西,嗯,你可以考慮取一個法號,我看就叫‘八戒’吧!”
“我抗議,嚴重抗議!八戒哥是我很敬仰的一位老前輩,我不能侵犯他的姓名權……”
“原來是這樣啊,那就算了。總之,你就不用考慮那些不合適的賺錢方式了,還是努力走正道去賺錢吧。記住,守住本心,纔不會失去法力,否則就會像那個用穿牆術去偷東西的嶗山道士一樣,落得個悲哀的下場。”
“……”林半再次無語了,半晌才說道,“牧雲,咱們先下山吧,想點辦法去賺錢買鑽石,把你的傷治好。”
牧雲剛點了點頭,林半就一把拎起了正閉眼打坐的哥斯達,塞進了自己的上衣口袋裡,說道:“哥斯達,以後你就跟我混了。所以你要記住,沒有我的允許,你不能偷不能搶,不能擅自變大身形,不能離開我身邊,不能讓人發現你的存在!總之,沒有我的許可,你絕對不能露面和搞破壞,否則會引起地球上的大騷亂,那樣我們就都死定了……”
“嘿,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哥斯達不滿地嘀咕着,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
林半回頭看了看瓜地,又恨恨地說道:“唉,這些野豬真可惜了,本來可以賣不少錢的,結果全被你禍害了!”
林半本來想租臺車把這批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拉走,找點門路去賣掉,也能換回不少錢。但這些野豬屍體有的變扁了,有的直接變成了肉泥,有的則是受了魔氣衝擊和震盪,皮肉都焦黑了,別說賣了,就是被人發現都是大禍事,只得埋在了那個大坑裡。
“是啊,真可惜,如果烤了吃,味道應該不錯!”哥斯達從林半的上衣口袋裡探出頭來,它舔着嘴脣,一副遺憾的神情,“要是我沒被你們變小,我一頓就能吃完那羣低等生物。”
“你這麼能吃?”林半驚訝地說了一句,然後喝道,“喂,小蜥蜴,你別把口水滴在我的衣服上,噁心!”
“你就不能叫我哥斯達大人嗎?”哥斯達幽幽地嘆了口氣,“蜥蜴這種爬蟲,實在不應該和我相提並論。你知道的,我和你一樣,都是雙足行走,不屬於爬蟲類,而且我都幾千歲了,比你爺爺的爺爺還老……”
“我是你的主人,叫你大人?做夢去吧!”林半嗤之以鼻,然後又好奇地問道,“你剛纔說吃野豬?不會吧,你們神仙不是不吃不喝的嗎?”
“不不不!”哥斯達把頭搖得像個撥浪鼓,“在仙境和魔界,有充足的天地靈氣,我們可以把靈氣轉化成能量,自然不食人間煙火。但現在在凡間,靈氣非常稀薄,稀薄到可以忽略不計,所以我們必須要吃東西補充能量,包括牧雲仙子也一樣要吃!”
“那如果把你變回原來的樣子……不,你不要這樣看着我,變成三十米的巨龍是不可能的,那樣你會被全世界的人發現,最多把你變成老虎大小,也好幫我們做點事情……不過,變成老虎大小以後,你一天最少要吃多少東西?”林半苦着臉問道。
“最少需要一頭兩百斤重的野豬,當然,你們圈養的那種家豬或者家牛也可以湊合。”哥斯達理直氣壯地說道,“你知道的,必須有足夠的能量,我才能維持那種體型,才能夠保護你。”
“天啊,你一天要吃一頭豬?你知道一頭豬要幾千塊錢嗎?就算一天只要兩千,一年也要七十多萬!喂,我可養不起你,你還是自謀生路吧!”林半頓時大驚失色。
“自謀生路?這不公平!難道在地球上,一個主人養寵物,還會爲花錢而心疼嗎?”哥斯達無辜地眨着那對小眼睛,極爲不滿地嚷着,肚子也忽然咕嚕嚕地響了幾聲。。
沒辦法,一談到食物,它就覺得肚子餓得慌,畢竟剛纔的戰鬥耗盡了它的體力和能量。
哥斯達以前雖然是魔尊大人的座騎兼打手,但兩人關係不錯,經常一同吃吃喝喝,哥斯達也算是錦衣玉食的主。它以往甚至很少吃生食,一般都是吃烤全羊烤全牛什麼的。現在它被林半百般恐嚇,迫不得已才選擇向林半低頭,原本指望能端上個金飯碗,過上飯來張口的幸福生活,沒想到林半直接不管飯了,讓它自謀生路……太卑鄙了,這怎麼可以呢?
哥斯達已經前所未有地放低姿態了,沒想到林半這個凡人根本不領情,沒好氣地答道:“既然這樣,那你還是不要恢復成老虎大小吧,否則我養不起你。你就這麼大挺好,平時吃點蒼蠅蚊子,還有臭蟲蚯蚓之類的就飽了,反正不用花錢。實在不行,我就再把你變小一點,嗯,變成一隻臭蟲大小就更好養活了。”
“不,不能這樣!”哥斯達頓時大驚失色,“那些東西我絕對不能吃,我也絕對不能再變小了,我畢竟是個高貴的魔神……”
“反了你了?我是主人還是你是主人?我說什麼,你就做什麼,我讓你吃什麼,你就吃什麼,別忘了你和我簽訂了主僕協議,我隨時可以滅掉你!”林半怒道。
主僕協議是一種很不平等的靈魂契約,林半現在確實擁有這種權力。哥斯達於是垂頭喪氣地縮進了口袋裡,以沉默來表示抗議。
…………
凌晨四點多,林半雙手舉着擔架,口袋裡裝着哥斯達,悄悄地回到了村裡。
青龍村的村民們住得很分散,房子東一棟西一間,大多靠着自己的責任田修建。林半七彎八繞,快步向着自己的家裡走去。
村子裡原本是靜悄悄的,但不知爲什麼,村裡的狗忽然依次吠叫了起來,且越叫越兇。
林半嚇了一跳,趕緊撥腿飛跑,生怕那些村民跑出門來查看動靜,看到了自己手裡的擔架。
“哥斯達,這些狗一定是聞到了你的味道!”牧雲皺眉說道。
“不可能!我現在這麼小,哪有什麼氣息?何況如果我散發出龍的氣息,它們敢吠叫半聲嗎?”哥斯達不屑地說道。
“難道是聞到了我的仙人味道?”牧雲略有些驚喜地說道,“想不到凡間的狗也還算識貨!”
“你現在滿身的血,哪還有什麼仙人味道?”林半剛苦笑了一聲,就忽然在一棟二層樓房前停了下來,並迅速地躲到了屋後的牆角里,同時對着牧雲和哥斯達低聲說道:“別作聲,被人發現了會有麻煩!”
這棟樓房有一個很大的院子,用圍牆圍着,圍牆中央有一扇鐵門,看來是富裕人家。
“嘎吱……”林半剛躲進陰影裡,圍牆的鐵門就被人推開了,兩個穿着平腳短褲的老頭和老太太相繼走了出來,用手電筒四處照着。
“汪汪……汪汪……”一條大土狗跟在他們後面,使勁地吠叫着。
此刻,整個村子裡狗叫聲此起彼伏,就像過年放鞭炮一樣,讓牧雲和哥斯達都很困惑。
就在這時,他們聽到了老頭和老太太的對話——
老頭:“他奶奶的,狗叫得這麼兇,恐怕有賊在偷東西,今晚怕是不能睡了!”
老太太:“不會吧,誰敢來我們村裡偷東西啊?”
老頭:“哼,日防夜防,家賊難防,小心爲好!”
老太太:“咦?聽你這話音,是在說林家那小子吧?林半不是上山守西瓜去了嗎?再說了,聽說他這幾年學好了,也自己去賺錢了,起碼咱們家沒再丟過東西啊。”
老頭:“狗改不了吃屎!做過一次賊,終生都會想做賊的。老婆子,後門關好沒有?”
老太太:“早關好了!”
老頭:“狗洞堵好沒有?”
老太太:“沒有。”
老頭:“趕緊堵上!還有,去數數那些雞,看少了沒有?還有那幾頭豬!”
老太太:“林半這小子從不偷豬偷牛的啊……他只偷過雞鴨!”
老頭:“你知道什麼?從小偷針,長大偷金!偷雞摸狗的人,膽子會越來越大,最後什麼都偷!”
老太太:“哦……唉,說起來林半那孩子也怪可憐的,攤上那麼個倔老頭,也怪不得他!”
老頭:“就你心軟!唉,女人啊……”
老太太:“哼,就你心硬,比鐵還硬,行了吧?別以爲我不知道你那些破事!那一年,咱家的雞是怎麼丟的?”
老頭:“好了,怕了你啦,別說啦,睡吧!”
不一會,鐵門關了起來,腳步聲漸漸消失,狗吠聲也慢慢沉寂下去。
牧雲和哥斯達聽到這段對話,頓時驚訝萬分,面面相覷,他們總算明白了一件事——原來村裡狗吠,是因爲聞到了林半的氣味!
這真是不可思議啊,那林半平時住在村子裡時,這些狗整天該叫成什麼樣啊?
林半臉紅耳臊,趕緊踮起腳尖往家裡跑去。只是路過那扇鐵門時,他猶豫了一下,又習慣性地伸手摸了一下。
那扇鐵門上的掛鎖,居然沒有鎖好,院子的角落裡也趴着一隻老母雞,就連那條大黃狗,也被狗繩鎖在了廊柱上,根本起不到撲咬盜賊的作用……看來人老了,就是容易犯糊塗。
“汪汪……”這時那條大狗聞到了林半的氣味,又搖着尾巴興奮地吠叫起來,林半趕緊撒開腳丫開溜了。
村子裡的狗叫聲仍然此起彼伏,就像一曲交響樂。
一口氣跑到家門口的那條小路上,林半才停下步子,輕咳了一聲:“牧雲,其實……”
“其實你是一個賊!”牧雲打斷了林半的話,她冷冷地盯着林半,每一個字都像釘子一樣,楔入林半心底的最深處,“算我瞎了眼,把仙術傳給了你這個心術不正的賊骨頭!”
林半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下來,下巴也耷拉到了胸口,半晌沒有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