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使市場在價格形成中起基礎性作用
價格形成機制是指以市場配置資源爲基礎,以完善有效的政府宏觀調控爲手段,通過建立有利於產業結構優化、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價格指數、完整的成本覈算框架、完備的市場交易體制,引導生產、流通和消費的價格制定與調整的制度安排。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市場體系不斷健全,市場發現價格、形成價格的功能不斷增強。在改革和發展實踐中,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在市場經濟中,價格是具有高度靈敏性和靈活性的市場調節手段,價格上升時刺激供給、抑制需求,價格下降時刺激需求、抑制供給,這往往比政府直接配置資源能夠更加及時有效地促進市場供求動態平衡,促進資源向更有效率的領域集中。我國的價格改革持續深化,價格變化更好地反映了市場供求,這反過來又調節市場供求,從而極大地活躍了城鄉市場,促進了生產流通,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改善了人民生活,並推動了國際經濟交流合作與競爭,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可以說,新的價格形成機制已成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充滿生機和活力的一個不可或缺的要件。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果價格是扭曲的,資源配置就會失去正確的導向,資源配置的結構就不合理,資源配置的效率就不高。只有當價格是合理、有效、靈敏的,纔會引致資源配置的結構優化和效率提高。多年來,我國經濟結構不合理,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經濟發展所付出的資源環境成本較高,價格扭曲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是理順並保持合理價格關係、優化資源配置的題中應有之義,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舉措。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是我們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認識的一個新的重大突破,無論在理論上、實踐上都有重大意義。將這一重大判斷和基本要求落到實處,必須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勢下,我們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更加尊重價值規律、市場經濟規律,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這就要求我們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凡是能夠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都要放開價格管制,放手由市場形成價格,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對那些暫不具備條件的,要積極探索建立符合市場導向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並創造條件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要進一步理順重大價格關係,推進資源性產品和其他要素價格改革,疏導多年積累的價格矛盾,更好地利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