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是短暫的。
好吧,對於即墨來說是短暫的,但對於更多的人來說是漫長的。
他常會在路遇的部落稍作停留,這也是他的一種習慣,這樣,他能看到的更多。
有的時候會去討杯水喝,有的時候用一些新奇物件換些食物,僅僅只是吃吃喝喝,算作對各個部族的生活了解。
有的部族早就食用起了野生粟米,只是那不是即墨帶出來的良種,他便從布囊裡掏出些五穀活種交給他們;有的部族還在遊牧爲生,他便教些製作陷阱的知識。
他從不久留,僅僅只是指引,然後啓程。
沿着河流,就有人煙,他們相遇,然後擦肩而過。
“喂!前面沒有路了!也沒有人了!別再過去了!”
他只是點了點頭,笑了笑,扎入了荒原中。
其實是有路的。
只不過,現在,大概只有他能走完而已。
荒涼,渺無人煙,只有砂石一成不變。
那是能把人逼瘋的寂靜,任何從社會中走出的人類都難以忍受,但即墨就像是跌入其中的石子,似乎這死寂與荒涼和他無關。
他想了想,見到Kevin時該說些什麼?
好久不見?
還要再送些禮物。
對了,記得他還有一個兒子,現在會是什麼樣了呢?應該長大了吧,也許正值“青春”?
融合戰士的壽命比一般人類長得多,甚至會和即墨一樣,崩壞能改造了他們,也讓他們與衆不同,也許Kevin還是那副模樣,也許Kevin的孩子纔剛剛長開,還是副有些幼稚的模樣。
這說不準,畢竟122年不長,也不短。
不過,他們應該會歡迎自己,而自己也確實也應該帶些禮物。
三百六十七個日月過去,走走停停,即墨再一次看到了人煙,這個時候,語言體系已經完全不同了。
他知道,自己已經來到了新的文明體系中了。
文字也從方塊字變爲了楔形字,兩道寬闊的河流內,一座龐大的部落族羣坐落在那裡,風遠遠地送來了他們的語言。
作爲嚮導的牧羊童含着一大塊麥芽糖(這是即墨給他的,“時空斷裂”比冰箱靠譜多了),在一片牛羊中指着那片部落城邦,喊着:“烏魯克!烏魯克!”
即墨不懂新的語言,不過,這個“烏魯克”應該就是那個部落聚集地的名字了。
下一步它就要成爲城市了吧?
再看過去,能看到部落中心正在修建的雄偉建築,巨大的黃金裝飾正在被一寸寸挪上半圓的屋頂。
“謝謝。”
即墨回頭又給小孩子塞了塊糖,向着那片河流中的部落走了過去。
這個正在成長爲城市的部落。
最外圍已經壘起了三四米的石牆,不過還是有着相當的縫隙,似乎這個城市的建造者還有着相當的審美,貼了些許金飾在這些石牆的縫隙之間,就像是在彰顯着這個文明的財富。
從作爲“門”的闕口望過去,能看到寬闊的土路和沿路栽植的樹木,和沿路搭建的石屋。
嗆!
在入口處,交叉的武器擋住了即墨的路。
即墨第一注意到的不是那兩個肌肉守衛,也不是他們倨傲的神色,而是他們手中的青銅武器。
離城市只有一步之遙的城邦,作爲武器原料的青銅。
出乎意料的文明高度。
這個時候的有熊,青銅纔剛剛作爲祭祀用品發展起來,還沒有達到成爲制式武器的程度。
即墨突然覺得,自己可能找到了Kevin他們。
他看向守衛,這兩個漢子的語言他聽不懂,但是他從行囊裡翻出了一塊卡斯蘭娜的家徽。
謝天謝地,看上去這個文明還是有相當的禮儀的,比起那些隨意亂翻自己包的人要禮貌得多。
翻出這塊合金家徽的時候,即墨如此慶幸着。
“凱文,凱文·卡斯蘭娜。”
名字是人類文明中少數具有唯一性的東西,不論語言如何變化,名字所代表的意義和讀音永遠獨一無二。
這一刻,守衛們的神色變了。
他們的倨傲不復存在,在那塊家徽出現在陽光下,當那個名字撞擊在他們的鼓膜上時,他們變得肅穆而敬畏。
他們讓開了身,對着其它守衛囑咐了什麼,然後離開了崗位,向着即墨做出了“請”的手勢。
有些肢體語言在不同的文明體系間是通用的,人的善意和敬重有時候也不需要語言。
走入大門,這個初具規模的城邦徹徹底底地展現在了即墨眼前。
和神州不一樣的人種漫布各個角落,高挺的鼻樑和深陷的眼窩是他們大多數人的特點,對於即墨這樣的“外人”投來了好奇的視線,不過即墨並不在意。
周圍的民居大多是方形的屋頂,石頭的縫隙間糊了些許紅土,在太陽底下,連在一起,彷彿這個文明的脈動。
接着,一隊被繩子綁起的人低着頭被牽了過去,即墨只是稍稍看了一眼,便移開了視線。
奴隸制的文明,剛纔那一隊應該是戰俘,因爲先前他兩天前才經過一片屍骨未銷的戰場。
他並沒有跳出來阻止,也沒有呵斥這樣將人當作牲畜一般的行進。
這和過去曾經出現的“扭曲”不同,這是文明行進的必然,奴隸制文明是一個文明蹣跚行進時必須經過的一個坎,他無力去阻止。
他唯一能做的僅僅只是移開視線,遮住眼睛,旁若無人。
慢慢地,他發現路線有些不對。
不是前往任何一個民居,而是沿着腳下的寬闊土路,向着那正在修建的城市中心,那個金碧輝煌的穹頂。
連即墨都有些驚訝了。
到了,大理石的臺階彰顯着這棟建築的奢華,森嚴的守衛和寒光畢露的青銅武器也展示着這棟建築的重要性。
毫無疑問,這絕對是這個文明的中心。
那兩個守衛向即墨說了些什麼,然後捧着那塊卡斯蘭娜的家徽匆匆奔上了階梯,這個時候,又有人舉着巨大的樹葉走了過來,好像是侍女,爲他擋下暴曬的陽光。
不一會,他聽見了腳步聲,那是應該是一雙金質的鞋子,帶着特有的,高傲的腳步,急匆匆地踏了過來。
守衛不約而同地低下了頭,身後的侍女更是放下了葉傘,跪了下去,那是臣服。
只有即墨依舊擡着腦袋,迎着太陽。
首先,是一個金色的少女。
金色的長髮,白金般的肌膚,上身穿着金色的胸甲,腰間圍着白麻,腳底是一雙金色的高跟。
整個人都從內而外透着一股高傲,但是,在那高傲之中也出現了好奇的神色,那雙赤紅的眼睛帶着玩味,直盯了過來。
緊接着,是一個少年。
白髮藍眸的少年。
和他父親一樣湛藍的眼睛,又和他母親一樣的雙眼皮。
少年幾步就跳下了樓梯,抓住了即墨的手,他的瞳孔在顫抖,張了張嘴,支吾着本該消亡的語言:
“墨……叔叔?”
啪!
布袋落在了地上,裡面的麥芽糖和其它小零食滾了出來,即墨呆楞楞地看着面前這個少年。
他這才明白,一百年,並不短。
物殆,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