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

第十一條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基本方針。

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

無黨派人士是指沒有參加任何政黨、有參政議政願望和能力、對社會有積極貢獻和一定影響的人士,其主體是知識分子。

民主黨派的基本職能是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無黨派人士可以參照民主黨派履行職能。

第十二條 政黨協商是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的政治協商。政黨協商主要包括下列內容:中國共產黨全國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的有關重要文件;憲法的修改建議,有關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議,有關重要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修改建議;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和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建議人選;關係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的重大問題。

政黨協商主要採取會議協商、約談協商、書面協商等形式。

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開展政黨協商。

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與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及其他方面的協商。

第十三條 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政的主要內容是:參

加國家政權,參與重要方針政策、重要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

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就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進行考察調研,發揮其在反映社情民意、協調社會關係、維護社會穩定、開展對外交往方面的積極作用。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開展社會服務活動。

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就各級政府擬提交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設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支持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人士參加重要會議,參與有關政策、規劃的制定和檢查工作。

中共中央領導同志的國內考察調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動,根據統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請民主黨派中央負責人、無黨派代表人士參加。地方黨委可以結合實際作出具體安排。

第十四條 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實行互相監督。中國共產黨處於領導和執政地位,更需要自覺接受民主黨派的監督。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督是指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對中國共產黨進行的政治監督。主要有下列形式:

(一)在政治協商中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在黨委主要負責人召開的專門會議上對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對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向黨委及其職能部

門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五)參加黨委有關方針政策、重大決策部署執行和實施情況的檢查,參加廉政建設情況檢查、其他專項檢查和執法監督工作;

(六)受黨委委託就有關重大問題進行專項監督;

(七)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中的人大代表在人大會議中提出意見和建議,參加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各專門委員會組織的有關調查研究;

(八)在政協召開的各種會議、組織的視察調研中提出意見,或者以提案等形式提出批評和建議;

(九)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擔任司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的特約人員參加相關監督檢查工作。

第十五條 各級黨委應當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

(一)支持民主黨派加強思想建設,鞏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礎;

(二)支持民主黨派加強組織建設,做好組織發展和成員教育管理工作;

(三)支持民主黨派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健全各項工作機制;

(四)支持民主黨派加強機關建設,提升幹部隊伍素質,協調解決機構、編制、經費、辦公場所、幹部交流和掛職鍛鍊等方面的問題;

(五)完善聯繫無黨派人士的機制,爲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責提供必要保障;

(六)支持社會主義學院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聯合黨校的作用。

(本章完)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六章 公文辦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