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

第二十四條 幹部教育培訓以脫產培訓、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網絡培訓、在職自學等方式進行。

第二十五條 脫產培訓以組織調訓爲主。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幹部調訓計劃,選調幹部參加脫產培訓,對重要崗位的幹部可以實行點名調訓。幹部所在單位按照計劃完成調訓任務。幹部必須服從組織調訓。

第二十六條 堅持和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中心組學習應當以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爲基本內容,在自學和調研基礎上保證每個季度不少於1次集體學習研討。

第二十七條 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完善網絡培訓制度,建立兼容、開放、共享、規範的幹部網絡培訓體系。提高幹部教育培訓教學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用好大數據、“互聯網+”等技術手段。

第二十八條 建立健全乾部在職自學制度。幹部所在單位應當支持鼓勵幹部在職自學,並提供必要條件。

第二十九條 嚴格規範和改進境外培訓工作。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擇優選派培訓對象,合理確定培訓機構,嚴格培訓過程管理和效果評價。

第三十條 幹部教育培訓應當根據內容要求和幹部特點,綜合運用講授式、研討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教學方法,實現教學相長、學學相長。

引導和支持幹部教育培訓方式方法創新。

(本章完)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