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

第三十七條 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有關國家機關發現黨的領導幹部違反黨規黨紀、需要黨組織處理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黨組織報告。審計機關發現黨的領導幹部涉嫌違紀的問題線索,應當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按照規定將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紀律檢查機關處理。

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的領導幹部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先作出黨紀處分決定,再移送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處理。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涉及黨的領導幹部案件,應當向同級黨委、紀委通報;該幹部所在黨組織應當根據有關規定,中止其相關黨員權利;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或者雖不構成犯罪但涉嫌違紀的,應當移送紀委依紀處理。

第三十八條 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各級黨組織應當支持民主黨派履行監督職能,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完善知情、溝通、反饋、落實等機制。

第三十九條 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應當認真對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推動黨務公開、拓寬監督渠道,虛心接受羣衆批評。新聞媒體應當堅持黨性和人民性相統一,堅持正確導向,加強輿論監督,對典型案例進行剖析,發揮警示作用。

(本章完)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