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

第三十條 黨政機關應當精簡會議,嚴格執行會議費開支範圍和標準。

黨政機關會議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制定本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從嚴控制會議數量、會期和參會人員規模。完善並嚴格執行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制度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會議召開場所實行政府採購定點管理。會議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爲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

會議期間,不得安排宴請,不得組織旅遊以及與會議無關的參觀活動,不得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

完善會議費報銷制度。未經批准以及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會議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嚴禁違規使用會議費購置辦公設備,嚴禁列支公務接待費等與會議無關的任何費用,嚴禁套取會議資金。

第三十二條 建立健全培訓審批制度,嚴格控制培訓數量、時間、規模,嚴禁以培訓名義召開會議。

嚴格執行分類培訓經費開支標準,嚴格控制培訓經費支出範圍,嚴禁在培訓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等與培訓無關的任何費用。嚴禁以培訓名義進行公款宴請、公款旅遊活動。

第三十三條 未經批准,黨政機關不得以公祭、歷史文化、特色物產、單位成立、行政區劃變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義舉辦或者委託、指派其他單位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不得舉辦論壇、博覽會、展會活動。嚴禁使用財政性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從嚴控制舉辦大型綜合性運動會和各類賽會。

經批准的節會、慶典、論壇、博覽會、展會、運動會、賽會等活動,應當嚴格控制規模和經費支出,不得向下屬單位攤派費用,不得借舉辦活動發放各類紀念品,不得超出規定標準支付費用邀請名人、明星參與活動。爲舉辦活動專門配備的設備在活動結束後應當及時收回。

第三十四條 嚴格控制和規範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實行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審批制度。評比達標表彰項目費用由舉辦單位承擔,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關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

(本章完)

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三章 動 議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