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在事先就已經設計好了,也就是說,我的一舉一動,其實都在兇手的計算之中。這到底是怎樣的對手,才能夠成功計算出這麼多東西。
我看着面前的屏幕,把雜念先拋卻腦邊,按了加速鍵,以八倍速播放着視頻,就在這段錄像即將結束時,我突然看見一個人走到了窗邊。
這個人肯定就是兇手!我試着放大了畫面,但是畫面放大之後,兇手的樣子迅速失真,唯獨可以辨別出來的,就是他頭上帶着的一頂帽子。
“冷靜下來,畫面的失真很正常,這樣反而對你有好處。記住,你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儘量記住兇手身上的其它特徵,將他的臉模糊化。”
李維斯突然出現在我的身後,他指着面前的錄像,如果我一直想要辨別出兇手的面部特徵,那麼肯定會忽略其它重要的線索,這是許多警察在破案中一直會犯的錯誤。
“爲什麼嫌疑人的畫像在有的時候會畫得很可笑?是那些畫畫的人技術不好嗎?但他們是可以在被害人不完整的描述下,畫出嫌疑人面部特徵的人。
他們這麼做,就是因爲不想讓警察一直糾結在畫像上,去注意其它有用的細節。記住,臉不是最重要的,注意其它的細節,否則你這麼做只會是徒勞無功。”
李維斯輕輕地拍了拍我的頭,他的話讓我恍然大悟,我把速度降了下來,開始注意那個兇手的一舉一動,很輕易地打開了窗戶,隨即側身翻了進去。
在兇手做這一系列的動作時,監控攝像頭只拍到了他的背影,加上又是半夜,我無法辨別出他的其它特徵。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放着兇手跳窗的過程。
“從這些動作裡,你有沒有發現什麼?告訴給我聽聽。”
李維斯站在我的身邊,我看着側身穿過窗戶的兇手,他的支撐點是左手,一般來說,作爲支撐點的手,就是他的慣用手。
“兇手是一個左撇子,身高應該在180釐米左右,因爲他的頭和窗戶差不多高,戴着一頂鴨舌帽,身上穿着灰色的夾克衫,有一定的入室盜竊經驗。
他做的每個動作,都不能讓監控攝像頭拍到他的臉,也不能讓我看見他的任何身體部位,只能讓我看到他穿的衣服和他做的動作。”
李維斯滿意地點了點頭,他看着我,打了一個響指。
“你看,你不是能夠推理出很多東西來的嗎?連他是左撇子這件事都可以知道,單單是這個線索,就已經排除很多人了。你可以先回到客廳裡,按照這些線索來排除嫌疑人。”
李維斯看着我,我點了點頭,隨即關掉了電腦,取出錄像帶,放在桌子上後,慢步走出了放映室,回到了客廳裡。
桌子上擺着五名嫌疑人的照片和資料,我按照剛剛推理出的線索一個一個排查,身高在175釐米以下的基本可以排除,這樣一來,嫌疑人只剩下了一個白人和一個黑人。
白人叫德安·哈德森,黑人叫麥克·霍金,兩個人都有入室盜竊的前科,身高也超過了180釐米,符合我推理出的所有線索。但這兩個人中的哪一個,纔會是真正的兇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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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了起來,剛剛的推理爲我排除了很多嫌疑人,我接下來需要繼續尋找線索,最好是決定性的線索。
我走上了二樓,站在那攤血泊前,這裡一定有線索,我的第六感一向非常準。就在我仔仔細細地觀察着這攤血泊時,李維斯突然出現在了我的面前。
李維斯站在那灘血泊上,他默默地看着我,周圍的一切暗了下來,在我的視線裡,只剩下了李維斯和那攤血泊。
“想一下,如果你是兇手,如果你在這裡殺了人,那麼當你走過去的時候,會留下什麼?”
李維斯看着我,我思考了一會兒,舉起了自己的手,做出手槍的形狀,向面前的李維斯開了一槍。和我想象的一樣,李維斯被一顆無形的子彈射穿了腦袋,倒在了地板上。
鮮血從李維斯的後腦滲出,如果我在這時走過去的話,會留下什麼?我試着做過了那些滲出的鮮血,發現幾個巨大的腳印遺留在了地板上。
“知道了嗎?這就是會留下的後果,如果兇手在進入房間之前殺了戶主的話,地板上不可能一個腳印都沒有,鮮血幾乎覆蓋了整整一層的地板,戶主的房間前也有鮮血。
所以,如果兇手在進入房間之前殺了他們,地板上不可能沒有任何的腳印。但是,現在就真的一點腳印都沒有,對這件事情,你有沒有任何想法?”
李維斯出現在了我的身邊,他看着面前自己的屍體,鮮血在這時流到了我的腳邊,我到這個時候才突然意識到,一個人身體裡的鮮血如果都流失的話,那會是一個巨大的量。
“這代表,兇手是在戶主出來之前,就進入了戶主的房間。在他們面前拿走了所有的東西,然後他們帶到了這裡,最後開槍打死了他們?”
我轉頭看向了李維斯,他笑着點了點頭,眨眼間,所有的一切恢復正常,我還是站在原來的位置上,面前的血泊覆蓋了整整一層的地板。
這是一個關鍵性的線索,如果兇手能夠潛入戶主的房間,並且在他們的面前偷走那麼多的東西,也就代表了他肯定很熟悉這裡的佈置,否則他不可能這麼熟練地進入這裡。
兇手知道戶主的作息習慣,並且知道他們家的攝像頭在哪裡,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才能夠不讓攝像頭拍到,還知道他們有錢的東西都藏在了哪裡。
這個兇手,可能是戶主的熟人。至少也是經常來到附近的人,否則不可能做到這些事情。而且最大的疑點是,在戶主一家發現小偷的時候,他們並沒有大喊救命,也沒有按下牀邊的報警鈴。
戶主應該是認識小偷的,在睡夢中看見後者的時候,只是覺得奇怪,而不是去按下報警鈴。但是,戶主到底擁有什麼值錢的東西,能夠讓兇手寧可殺了他們,也必須要得到的。
對於我來說,這一切似乎都是一個謎,我必須要找到更多的證據,讓我能夠知道真相。我走進了戶主的房間,裡面的一切都非常正常,並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跡。
如果小偷和戶主並不認識,這裡肯定會有打鬥的痕跡,但現在並沒有,這直接證明了我剛剛的結論。我繼續找着線索,牀頭櫃裡到底放了什麼東西?
我走到了房間的書桌前,桌子上除了常規的書本和筆之外,並沒有任何線索。於是我打開了抽屜,卻發現裡面藏着一本日記本,日記本里會有線索嗎?
我看着面前的日記本,隨即打開了它,翻到最後一頁,上面的日期距離戶主一家被殺,只是一天而已:
今天天晴,雲很少,非常悶熱,所以不得不開了空調。珍妮今天非常興奮,她對我說,她今天見到了一個老同學,後者欠了她很大一筆錢。
老同學看見她之後,二話不說就簽了一張支票,還了珍妮的錢。當珍妮去銀行取完錢之後,她馬上去買了一串項鍊,那是她一直想要買的。
那串項鍊是‘海洋之心’的模仿品,後者是真正的稀世珍寶,但現在已經不知所蹤。但是珍妮的這一串項鍊,全世界也就只有1000串而已。
她很喜歡這串項鍊,今天一天都戴着它,尤其是當朋友來做客的時候,她竟然說這一串項鍊就是真正的‘海洋之心’,這讓我的很多朋友都非常羨慕。
但我知道珍妮是一個懂道理的女人,她只會炫耀這一天而已,到了之後,她就不會再炫耀這串項鍊了。在今天睡前,她把這串項鍊放在了牀頭櫃裡,說這樣一來,她可以安心。
珍妮是一個愛美的女人,我們家裡也還算富有,所以讓她偶爾奢侈一次,也不算很過分。
項鍊?牀頭櫃?我的腦子一下豁然開朗,原來這就是爲什麼他們會被殺掉的原因!真的有人把這串項鍊當成了‘海洋之心’,想要把它帶到拍賣場上賣掉。
我合上了日記本,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後,衝到了一樓,在電話上按了三個零之後,等待着電話接通。
“1個小時45分鐘,你這一次慢了一點,但還算好,沒有超時。把你推理出的真相告訴我吧,如果八九不離十的話,我就算你這一次的任務成功了。”
兇手打了一個哈欠,他到底是誰?我下意識地問着自己,可我並不知道,我的腦子裡並沒有聯想到任何一個人。不過,對現在的我來說,還是先把推理出的真相說出來爲好。
“這一切的開始,都是因爲一串叫做‘海洋之心’的項鍊,這串項鍊在泰坦尼克號沉船的時候,就已經消失不見了,從那個時候開始,‘海洋之心’開始名滿天下。
也正是因爲這個原因,很多公司開始做出了模仿品,通過電影《泰坦尼克號》的造勢,讓全天下的女人都爭着想來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