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庭審
該來的總是要來,即使你不希望來的。
今天開庭,我和費兵靜靜的坐在法庭裡,等着山水公司到庭的人員。楊遠找了半天裡湖區公安局的人員,人家說牽涉到經濟糾紛,公安部早有明文規定,公安機關不得參入處理經濟糾紛,一口回絕了。我聽了以後,知道楊遠現在有錢了,做大爺做慣了,已經不知道怎麼去求人家辦事了。再想去找洪偉,時間來不及,只好等今天開開庭再說了。
書記員收走了傳票、法人代表證明、授權委託書及營業執照的複印件,然後坐到電腦前,噼哩啪啦開始打着開庭筆錄的開頭。
山水公司的律師和他們的劉總來了。我還是第一次見到這個劉總,長長的臉,一雙鷹隼一樣的眼睛,尖銳而又陰沉。他們的律師姓錢,圓臉上戴一副眼鏡,看起來跟書記員很熟,遞給他應訴材料以後,還很熟絡的問書記員昨天的麻將贏了多少。這個律師故意表現跟渡口法庭很熟,是在心理上給我們造成他在法庭有優勢的印象。我和費兵坐在那,充分感受到了這份壓力。
孫俊走進法庭,看看我們雙方,問書記員說:“開庭的人是不是都到齊了?”
書記員說:“到齊了,可以開庭了。”
查明原被告身份後,書記員要求我們從座位上站了起來,然後開始宣讀法庭紀律。宣讀完畢,孫俊坐在審判長的位置上,讓我們坐下,宣佈渡口法庭審理山水公司訴野田公司欠貨款一案開庭。
“原、被告是否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孫俊問。
兩邊的律師都答:“明確。”
孫俊接着問:“是否申請回避。”
關於迴避的問題,我跟費兵討論了半天,我想提出讓孫俊迴避,不讓他審理這個案子,費兵卻說雖然戰友關係有時很親密,但法律上卻沒有規定戰友關係需要回避,因此沒法提出。
原被告律師又同時說:“不申請。”
進入了法庭調查階段,首先是當事人陳述。錢律師開始宣讀訴狀,我看着那個劉總,他陰戾的臉上帶著一絲洋洋自得,似乎以爲這個案子他勝券在握。
讀完訴狀,費兵代表被告開始答辯:“一,原告所訴不符合事實,被告只欠原告17萬元貨款,而不是被告所訴的00萬元。二,原告所訴已經過了訴訟時效,喪失了勝訴的權利。故請求法庭駁回其訴訟。我的答辯暫時到此。”
山水公司的錢律師聽完費兵的答辯,嘴角撇了一下,大概他以爲費兵是在作無謂的狡辯,讓他有些不屑一顧。
孫俊聽完費兵的答辯,也是一臉的輕鬆。尤其是時效問題,我想他們可能事先計劃好了,纔去找趙雷要那一千塊錢,一千塊錢數目不大,可能哄得趙雷這個傻瓜給他,而他們又可以藉此延續時效。這個主意一定是孫俊出的,甚至這個錢律師也可能也是孫俊安排給山水公司的,他們真是蛇鼠一窩。既然已經作了充分的準備,當然心裡有底,所以這麼輕鬆自如。
“下面開始質證。首先由原告提交證據。”孫俊接着開庭。
錢律師開始從文件夾裡往外拿證據,邊拿邊說:“我方提交的第一份證據,是原被告簽訂的合同一份,證明原被告簽訂購銷合同的事實。”
孫俊說:“原告,把證據原件拿給被告看看。”
錢律師把證據原件送了過來,我接過來看了看,遞給費兵,費兵認真地看着。
等了一會,孫俊問:“被告看完了?”
費兵答道:“看完了。”
孫俊說:“把證據交上來,被告對此有何異議?”
費兵答道:“對證據本身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但我公司沒有購買合同上全部的鋼材,只購買了其中的一半。”說完將合同原件遞給了書記員
“原告繼續舉證。”孫俊命令道。
錢律師又把趙雷簽字的提貨單作爲證據,證明趙雷已經代表野田公司收了鋼材。
費兵也只能看了看,說:“對證據本身的真實性無異議,只是沒收到全部鋼材。”
看着費兵一再的對證據說真實性無異議,孫俊和山水公司的劉總、錢律師顯得更加輕鬆了,姓劉的甚至臉上露出了譏諷的微笑,一切似乎都朝着有利於他們的方向發展,三百萬眼見就要落入他們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