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的內容就是人與人的關係的規範。“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之至也。”能實行禮,封建的統治秩序就鞏固了。
賈誼比較了禮與法的效果,他說:“以禮義治之者積禮義,以刑罰治之者積刑罰。刑罰積而民怨背,禮義積而民和親。……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氣樂;驅之以法令者,法令極而民風哀。哀樂之感,禍福之應也。”以“禮義”管理民,可以達到“民和親”的效果;以“刑罰”管理民,就會招致民衆怨恨的危險。賈誼更從商周年代久長,秦朝年代短促來論證禮與法的效驗:“湯武置天下於仁義禮樂,而德澤洽……累子孫數十世,此天下所共聞也。秦王置天下於法令刑罰……禍幾及身,子孫誅絕,此天下之所共見也。是非其明效大驗邪?……今或言禮誼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罰,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觀之也?”殷周的歷史有許多複雜的情況,而周代比較重視德教,秦代比較重視刑罰,也還是明顯的。賈誼就從這一方面來論證禮法的優劣。但賈誼也認爲法制是必要的。他說:“仁義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此人主之斤斧也。……今諸侯王皆衆髖髀也,釋斤斧之制,而欲嬰以芒刃,臣以爲刃不折則缺耳。”這是說,對於當時的諸侯王割據勢力,只用仁義去拉攏他們是不行的,還是需要用權勢法制加以處理。賈誼認識到,仁義和法制都是統治的工具。
《史記》中說賈誼“頗通諸子百家書”,從賈誼的思想體系來看可以說他的思想是以儒家爲主而兼採了道家和法家的一些見解。他的哲學觀點基本上是唯物主義的。
第一章第二編·第二章董仲舒對儒家思想的改造和讖緯之學
董仲舒(約前179—前104年),是西漢一位與時俱進的思想家、儒學家,西漢時期著名的唯心主義哲學家和今文經學大師。漢景帝時任博士,講授《公羊春秋》。他把儒家的倫理思想概括爲“三綱五常”,漢武帝採納了董仲舒的建議,從此儒學開始成爲官方哲學,並延續至今。其教育思想和“大一統”、“天人感應”理論,爲後世封建統治者提供了統治的理論基礎。時至今日,仍有學者在研究他的思想體系及故里等方面的文化,他的著作彙集於《春秋繁露》一書。
一、董仲舒的政治理論
儒家思想被確立爲西漢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思想,是經歷了一段歷史過程的。漢初統治者曾經提倡過黃老之學。漢武帝時代,中國早期封建社會進到一個強盛時期,隨着生產力的發展和國家的統一,封建主義中央集權空前加強,黃老之學又不適用了。
爲了適應當時已經形成的封建一統的政治局面,董仲舒認爲“一統”是古今社會共同的要求,爲了鞏固“一統”,在政治上就必須推行君主的統治,即“尊君”思想,他還把“君權神授”理論化,以論證“君權”和“神權”的關係,創造了一個龐大的神學體系。
董仲舒認爲要鞏固封建一統的統治,就必須“尊君”,即要建立起君主的權威,他說“唯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
在董仲舒看來,“天”是最尊貴的,至高無上的,君主“受命於天”,因此他的意志也就是絕對的。這是與當時鞏固封建一統的統治相適應的。在當時的階級鬥爭和政治鬥爭中,存在着複雜的矛盾,一方面是農民反對地主的鬥爭,這往往集中表現在反對保護封建地主階級利益的政權上;另一方面是地方豪強勢力反對中央政權。董仲舒爲了加強中央集權來解決上述矛盾,這樣就不得不提高君主的地位。他說“人主立於生殺之位,與天共持變化之勢”,“天地人主一也”。
他甚至在一個“王”字上也大做文章,說:“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取天地與人之中,以爲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董仲舒總結秦王朝覆滅的教訓,認爲秦朝行申不害、商鞅、韓非的法治,刑罰苛重,以及過重的徭役和賦斂,造成上下嚴重對立,貧富極端懸殊,是激起農民起義的重要原因。他要統治者採取德治和法治兩手,並着重以封建的仁義道德去教化人民,從而麻痹人民的意志,緩和人民的反抗。他說:“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爲德,陰爲刑,刑主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爲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虛空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董仲舒把陰陽看成是“天”的兩種基本方面。德、仁愛、生育等都是“天”的陽這一方面的表現;刑殺等則是“天”的陰這一方面的表現。“天意”欲生不欲殺,以示“天”之仁愛之心。君主上法於天,政當以“德化爲本”,故應“任德不任刑”。爲了鞏固封建統治的長遠利益,他還提出“限民名田”的主張,限制豪強貴族過分地兼併土地,以便防止因土地兼併劇烈再次激起新的農民起義。但這在當時實際上只是一種幻想,是不可能實行的。
董仲舒爲了適應當時一統的封建統治的要求,他在向漢武帝的《對策》中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統一思想的重要性,要求封建統治者“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把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思想定爲封建社會的統治思想。從董仲舒開始,將孔子神化,孔子被推爲“素王”,在封建社會中具有教主的意義。孔子本來是奴隸主階級的思想代表,從這以後卻被封建社會奉爲聖人,具有絕對的權威。這表明,封建地主階級到這時已開始轉向保守,因此改造和利用了孔子的保守思想爲自己服務。這也說明封建的生產方式確立後,農民和地主階級的矛盾成爲主要矛盾,封建統治者爲了加強對農民的統治,急需要維護封建等級制度的思想,把孔子的維護舊的奴隸社會等級制度的一套思想加以改造正適合了他們的需要。董仲舒的哲學體系的形成正是標誌着這種改造的實現。
他說“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他發揮了《春秋公羊傳》關於大一統的意義,將一統說成天經地義,不可更改。他認爲,要保持這種一統的局面,就必須要有一個統一的思想,作爲最高統治者的指導思想。他提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即對於不符合儒家思想的各種思想,都宣佈爲非法。並認爲有了統一的思想就可以做到“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儘管董仲舒的某些政治主張如“鹽鐵皆歸於民”,對匈奴和親等,與漢武帝的現行政策是有矛盾的,但他提出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他的整個思想體系因爲適應了漢武帝對人民加強思想欺騙和統治的需要,因而被漢武帝所採納。
爲了進一步強化對人民的思想統治,董仲舒提出了以儒家思想爲主而糅合一些法家思想的封建思想體系。
董仲舒的全部哲學思想都是爲漢王朝封建統治創立理論上的根據的。
二、“天人感應”的世界觀及其認識論思想
董仲舒繼承了西周以來關於“天道”、“天命”的唯心主義世界觀,吸收了春秋戰國以來陰陽五行家的神秘主義思想和對唯物主義的歪曲、改造,通過解釋發揮《春秋公羊傳》的“微言大義”,來完成他的神學唯心主義體系。他所寫的《春秋繁露》就是這樣一部神學唯心主義著作。
董仲舒將漢代的封建統治說成是“天意”的體現。他說:“王者承天意以從事。”“天”是宇宙間至高無上的主宰,他說:“天者,百神之大君也。”宇宙萬物都是“天”有意識創造的:“天者,羣物之祖也……建日月風雨以和之,經陰陽寒暑以成之。”自然界的萬物及其變化,都是天的意志的體現。這是說皇帝是按照天的旨意來推行其封建的政治的,例如,堯舜湯武都是受天命而爲天子的:“天以天下予堯舜,堯舜受命於天而王天下。”這樣就給了封建中央集權以宗教神學的理論根據。這樣的“天”,當然是虛構出來的,它實際上是地上的封建統治者的化身,是地上的統治者按照自己的面貌塑造出來的一個偶像,反過來又作爲他精神上奴役人民的理論根據。
董仲舒肯定有意志的“天”,除了爲“君權神授”,擡高皇帝的權威造輿論外,也是爲了進一步論證“天人感應”的理論。原來荀子的唯物主義主張“明於天人之分”,一方面把自然的天看成是客觀存在的世界,認爲它的發展變化是有規律的,“天行有常”;另一方面提出了人可以“制天命而用之”的觀點。而董仲舒與荀子相反,他講“天人感應”,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天人相與之際”的問題。
董仲舒講“天”有意志,不是簡單地重複先秦以來關於“天”是有意志的人格神,他主要是通過對陰陽五行學說的歪曲以及對於自然界現象隨意比附、解釋來論證天有意志的,他把陰陽五行和自然季節的變化都說成是天的有意志、有目的的活動。他提出“天數右陽而不右陰”,即是說,“天”始終把陽當做主導的方面,而把陰當做次要的附屬的方面,陽主萬物的養育生長,陰主萬物的收藏;陽體現天的恩德與刑罰,天尚德不尚刑。由陰陽而產生的季節變化,他也說成是天的意志活動,因此,陽爲主,陰爲從,陽尊陰卑。如說:“喜氣爲暖而當春,怒氣爲清而當秋,樂氣爲太陽而當夏,哀氣爲太陰而當冬。”他把春夏秋冬的季節變化當成爲天的喜怒哀樂的表現。總之,他認爲,“陽氣仁而陰氣戾”,“惡之屬盡爲陰,善之屬盡爲陽”等。
董仲舒的這些觀點,實質上是把陰陽二氣倫理化了。關於“五行”,董仲舒通過對“五行相生”、“五行相勝”和“五行順逆”等論述,把木、火、土、金、水的次序說成是“天次之序也”,即“天”所安排定的次序。他認爲,這種“相生”的次序,也就是“父子之序”,而人類則“就天之制”以爲社會之制。因此,“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在“五行”之中,董仲舒又特別重視“土”,認爲“土者,五行之主也”,“天之股肱也”。“土”所表現出來的最大德行是順從天意,或者說:“至忠厚信,以事其君。”所以,他認爲,“聖人之行,莫貴於忠,土德之謂也”,“事君,若土之敬天也,可謂有行人矣”。董仲舒的這些思想對東漢《白虎通》的神學思想有極大影響。
董仲舒從物類的機械感應推出“天人感應”,接着他就引《尚書傳》說:“周將興之時,有大赤烏銜谷之種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諸大夫皆喜。周公曰:茂哉!茂哉!天之見此以勸之也。”本來事物之間確實存在着相互聯繫的關係,在當時科學所能達到的水平,已經知道在聲音之間有“共鳴”或“共振”的現象;在醫學上也注意到自然環境對人身體的影響;在農學中看到了天象的變化和作物生長之間的關係等。董仲舒就利用並歪曲這些現象,創造出他的“天人感應”理論,說什麼“帝王之將興也,其美祥亦先見;其將亡也,妖孽亦先見”,這當然是十分荒謬的。
如果說物類相應的原因之一是因爲它們是同類的東西,那麼天和人並不是同類的東西,在它們之間怎樣能存在着董仲舒所說的神秘的感應關係呢?爲了證明這一點,他除了把“天”說成是和人一樣是有意志的之外,還編造了所謂“人副天數”的謬論,把人說成天的副本,用來論證他的“天人感應”的目的論。他說:“人之爲人,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人的模樣與天的模樣一樣,從形體說,人有骨節,天有時數:“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人有五臟,天有五行;人有四肢,天有四時;人有視(醒)瞑(睡眠),天有晝夜。從人的感情意識來說,人有好惡,天有冷暖;人有喜怒,天有寒暑;至於人的道德品質,更是“天意”、“天志”的體現了。因爲人和天具有相同的生理的和道德的本質,這就證明了天與人是合一的,天與人可以交感。天創造人是要人來實現天的意志。因此,人的行爲符合天意,天就喜歡;違反天意,天就震怒。天人感應學說正是這樣被製造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