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錦等了有十來分鐘孟祁便來了信息,他如今正在小區門口等她,宋錦拿起包包便下了樓。
樓下,齊歌有些失魂落魄的坐在原地,早餐已經涼透,他孤寂消沉的身影在昏暗中異常寥落,看着他這個樣子,宋錦說不心疼是假的。
走過去在齊歌面前站定,宋錦伸手握住他冰涼的手,柔聲道:“剛纔我不該對你發脾氣的,你不要生我的氣好不好?”宋錦語氣帶了一絲嬌嗔,撒嬌意味十足,要是擱平時,齊歌怎麼可能會生她的氣,哄她還來不及呢。
齊歌閉了閉眼,想要把手抽出來,奈何被宋錦握的死緊,他以前縱有萬般力氣,此刻也使不出來半點。
“我怎會生你的氣,只是我如今這樣……。”他嘆了一聲,接下來要說什麼宋錦豈會不知,她不想聽便連忙截住了他的話頭。
“你如今怎樣?現在我就跟你交個底,不論你變成什麼樣子,都依然是齊歌,我最喜歡的齊歌,我宋錦未來的丈夫。”她語氣堅定執拗,不容人反駁,齊歌心底一震,愣愣的擡眸,便瞬間撞入宋錦那雙漆黑明亮的鳳眸中去,似跳躍着灼灼的火焰,瞬間將他一顆僵冷的心燒的滾燙。
他本已打定注意,可就在這一刻,他猶豫了……
漆黑的眼底悄然泛起綠波,他整個人猛然醒過神來。
不可以、不可以,他如今只要有一點對面前人的佔有慾和強烈的求生*,便會被控制心神,身不由己,繼而傷害到小錦,這是他絕對不能接受的。
齊歌不慌不忙的移開目光,宋錦自上而下俯視他,纖長濃密的睫毛遮蓋,讓她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緒,宋錦只當他還沒拐過彎來,也理解他的心情,心下釋然,拉着他的手,道:“我出門一趟,很快就回來,你哪裡也不許去,乖乖在家等我回來,知道嗎?”她去面見高僧的事還是先別告訴齊歌了,免得空歡喜一場。
這種撫慰霸道的語氣落在齊歌耳中,竟是那般的動聽,他控制自己不去看她,睫毛輕輕抖動着,沉默不語。
宋錦只當他是默認,笑着在他側臉落下一吻,扭頭飛快的跑了,齊歌壓抑着,她卻是不能再消沉了,否則接下來的日子可怎麼過下去啊。
她像只蝴蝶似的飛走了,裙裾翩躚飛舞着,清麗婉約的背影漸行漸遠,他擡手摸上她剛剛落吻的地方,上邊還沾染着她的溫度,她的氣息,絲絲撩撩鑽入他的鼻息,他的血肉。
他目光死死的盯着她離開的背影,直到大門合上,徹底隔絕了她的身影,本就骨瘦如柴的他瞬間如被抽走了全身力氣,近乎死寂般癱在原地。
過了一會,等身上恢復了一點力氣,他撐着桌子慢慢站起來,慢悠悠朝樓上走去,階梯是旋轉型的,臺階又寬又長,上去根本不費什麼力氣,而現在,他兩手撐着樓梯扶手,幾乎是踏上一階便彎腰喘息半天,等他踏上最後一階,已是面色蒼白如紙,身形搖搖欲墜,滿頭冷然大汗。
齊歌回頭看了眼盤旋往復的層層階梯,就像他的人生路,一階一階往上爬,本以爲柳暗花明,終於看到了幸福的曙光,卻原來只是窮途末路,到此已是盡頭。
他不是那等傷春悲秋的人,也做不來感概悲痛的態度,他本就孑然一身,對這個世界早已沒了留戀,只是除了小錦……
他眸底閃過一抹堅定的神色,轉身回了書房,拿出手機給江寒葉打電話。
和他聊了很長時間,齊歌正想要掛電話,對方猶豫了一下還是問道:“你……出了什麼事?可有我能幫的上忙的?”
齊歌手指輕輕敲着桌面,淡淡道:“無礙,只是最近有點事要出一趟遠門,近期可能回不來,所以纔要將後路鋪好。”
江寒葉聽得出他語氣裡的不對勁,感覺跟交代後事似的,想到這個可能江寒葉後背猛然躥起一股涼氣,但齊歌都這樣說了,他也不好再追問下去,總之以後總是會知道的。
“我知道了,你放心吧,我不會讓你失望的。”
齊歌掛了電話,脣角勾起一絲笑意,淺淡柔和,映的他那張蒼白的俊容更添清雋舒華,不若日光濃郁,卻更增清華無雙。
遂即他的眉又蹙了起來,猶豫了半晌,最終下定決心準備給某人打電話,就在此時,樓下傳來門鈴聲。
齊歌眉不由得擰的更深,這個時候是誰會來,除了外公他實在想不到旁人,只是現在他最不想見的人就是外公,上次說的話已經很清楚了,如若外公再看到自己如今的模樣,不知道又要鬧騰出多少事來。
他坐在原地沒動,那門鈴聲一聲聲響個不停,似是他不開門便一直響下去。
不論來的人是誰,齊歌如今顯然已沒有精力去應付,他現在越來越疲累,只想睡覺,偏那門鈴聲一聲聲響在耳邊,讓他想忽視都難。
似是知道主人不會開門,門鈴聲突然消失,就在齊歌鬆了口氣的時候,放在桌子上的手機震動起來,他瞧了眼來電顯示,是個陌生號碼,又靠回椅子裡,閉上了雙眼。
結果手機震動個不停,門鈴聲也緊跟着響了起來,此消彼長,簡直如同魔音穿耳。
不用想齊歌就知道打電話的人和門口的來客是同一人。
猶豫了半晌,齊歌接通了電話,他沒出聲,倒是對方冷冷開口:“開門。”
聲音熟悉又陌生,那是個年輕男子的聲音,磁性低沉卻也異常冷漠寒涼。
齊歌沒想到竟然是他,遂即一想倒也正常,苦澀一笑,什麼也沒說便掛了電話,撐着虛弱的身子下樓開門。
門口,洛秀早等的不耐煩了,要是齊歌再不出來,他都要找人撬鎖了。
就在他眼底的暴躁越積越深,忍不住要踹門的時候,大門忽然從裡邊拉開,洛秀冷冷的擡眸,當看到站在門口的那道瘦長身影時,震驚的瞪大了雙眼。
上位多年,他早已養成了喜怒不形於色的性子,此刻如此失態可知入目的人帶給他的震撼有多深。
記得上一次見到齊歌還是在雲南,雖說那時他受了重傷,但依舊挺拔俊朗,鐵骨崢嶸,以洛秀挑剔的眼光來說,也不得不承認齊歌是個非常優秀的人,容貌、氣質、能力都是一等一的,也怪不得京都各家的名媛都心繫與他,他自是有那個資本的。
更何況,能讓宋錦心心念唸的男人,能和自己爭奪同一個女人的人,能差到哪兒去,可以說齊歌是個可以和他平分秋色的男人,也是最讓他咬牙切齒的地方。
可是才短短十幾天的時間,那個驕矜風華的男人已經變成面前這副樣子,讓他如何不驚訝。
瘦骨嶙峋,衣服穿在身上空蕩蕩的,就跟撐衣服的竹竿似的,頗有幾分心驚肉跳的恐怖,那張臉也迅速消瘦下來,顴骨高凸,輪廓分明,臉色蒼白的過分,要不是那雙漆黑眼珠未埋沒他的風采,就真像個死人了,渾身透着一股陰沉消寂的暮氣。
雖然早有心裡準備,可哪兒來親眼所見帶來的震撼來的深刻。
不過帥哥無論什麼時候都是帥哥,都這副樣子了,瞧着更是別有一番風骨,越發顯得眉目清秀雋永,氣質乾淨純粹,與他記憶中的齊歌截然不同。
兩人目光相對,氣氛瞬間一觸即發,都說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情敵相見也毫不遜色,兩人因宋錦早生芥蒂,又有之前那一次大打出手,這一眼可以說是兩個男人的較量。
齊歌雖說瞧着虛弱蒼白的厲害,但他在軍營多年也不是白磨練的,只是一個眼神已足夠和洛秀抗衡,只是很快他就收回了視線,淡漠的側身讓開。
“進來吧。”他的聲音亦是嘶啞暗沉的厲害,帶着一絲詭異的涼氣。
洛秀亦收回視線,邁步踏進了門檻,目光落在鞋櫃上一雙淡紫色的居家拖鞋,目光一凝,那是小錦的拖鞋,洛秀腦子裡瞬間腦補了很多畫面,把心底的狂躁深深壓下,冷哼了一聲朝客廳走去。
一邊走一邊打量着四周,企圖找出宋錦生活過的痕跡,越看臉色越黑,心想自己幹嘛給自己找氣受,收回目光坐在沙發上,翹着二郎腿看起來瀟灑不羈,斜着目光看了眼慢悠悠走過來的齊歌,心底說不清什麼滋味。
按他的性格不幸災樂禍雪上加霜就不錯了,但他發現自己竟然同情對方,呵呵,洛秀你夠了,同情他的功夫不如怎麼想想挽回小錦的心。
齊歌在對面的沙發上坐下,即使虛弱至此,背脊依舊挺的筆直,讓人絲毫不敢小瞧他,看了眼對面的男子,齊歌抿脣道:“你即使不來,我也會找你的。”
洛秀挑了挑眉,笑道:“如今我先找上門來了,倒是省了你的功夫。”他最近一直有派人留意宋錦和齊歌的動靜,他不敢貿貿然找上宋錦,只能等齊歌落單的時候來找他,今天早上屬下來報宋錦一大早就和孟祁出了門,他一面派人盯着兩人,一面趕緊來這兒找齊歌。
這樣瞧着他倒有些緊巴了,就跟迫不及待想要看齊歌的狼狽樣似的,想到這裡洛秀趕忙端坐好身子,這番動作他做來流暢自然,又行雲流水,再配上那張天怒人怨的臉,賞心悅目的很。
齊歌瞳孔驟然緊縮,放在膝上的手不自覺握緊。
這樣的洛秀,才配得上小錦吧。
掩飾去眸底的黯然,齊歌淡聲道:“客套話就不多說了,我知道你也不愛聽,現如今我的情況想必你也瞭解了,再想要信誓旦旦的給小錦幸福,也只是奢望了。”
擡眸看了眼洛秀,見對方一臉認真的聽着,壓下心底的痛,齊歌突然冷厲道:“愛情裡沒有先來後到,雖然是你先遇上小錦,甚至給了她孩子,但你不懂得珍惜,把她弄丟了,她是我真心愛慕的女子,我不想說我有多愛她,什麼樣的詞語此刻都顯得蒼白,我只怨老天給我開了個大玩笑,讓我遇上了她,卻沒有給我廝守的時間,現在再想來當初和你的承諾也不過是個笑話。”
洛秀靜靜聽着,心底說不上什麼滋味,以前他嫉妒齊歌嫉妒的要發瘋,現在想來,自己實則幼稚的可笑,和齊歌相比,他對宋錦的那點愛就顯得有幾分諷刺了。
當然,這只是他內心的想法,不是說他對宋錦的愛沒有齊歌來的深,而是在齊歌這種乾淨純粹的愛面前,他就顯得有幾分卑劣了。
不過洛秀是絕對不會承認的,他看上的人,絕對不會放手,這種想法也只是在腦海裡一閃而過,很快就被他拋之腦後。
齊歌身子虛的厲害,說了這麼一大段話整個人累的不行,額頭上冷汗沁出,脣色也越加烏紫,深深的呼吸一番,齊歌目光緊盯着洛秀:“雖然很不甘心,但這是我此刻最真實的請求,我不在了,請你照顧小錦。”
洛秀冷嗤一聲,他的驕傲讓他放不下自尊和齊歌虛與尾蛇,“爺的女人自有爺疼,用不着你的請求。”
齊歌現在沒工夫和他計較這些口舌之爭,已經沒什麼意義了,他虛弱的笑了笑,目光望向虛空,好似他喜愛的姑娘就站在那裡。
“她是個很沒有安全感的人,看着溫婉柔順,實則冷心冷情,我把她的心焐熱,讓她接受我花了不少心思,雖然她一步步的接受我,甚至答應我的求婚,但我知道,她對我只是因爲太孤獨而產生的依賴,雖然我們在外人眼前很恩愛,很般配,只有我內心最清楚,她對我,從未有過愛情。”
洛秀愣了愣,實在想不到齊歌會對他說出這樣一番話,小錦從未愛過他嗎?
這一刻,他倒是有些可憐面前的男人了。
齊歌何嘗沒有看到他眼底的憐憫,笑着搖搖頭,洛秀這種在愛情面前尤其幼稚的人怎會了解他的想法,他愛小錦,但不會強制要求她給予同等份量的愛情,只要小錦能陪在他身邊,經年累月,當依賴變成割捨不斷的親情,廝守一生已足矣,至於是不是愛情又有什麼呢?
他只要知道,他是愛她的,就夠了。
當他知道洛秀的存在的時候,當他在雲南小診所見到那個驕傲飛揚的少年時,他就知道,這個少年,在她的心底必定是不同的。
只是錯過了就是錯過,他也想牢牢抓住自己想要的溫暖,纔會刻意忽略心底的那點酸澀,他也想自私霸道一次,畢竟小錦對他,也是有情分在的。
“洛秀,你從小就是個非常聰明驕傲的孩子,這是優點,也是缺點,在愛情裡你太驕傲只能把愛人越推越遠,小錦無疑也是驕傲的,只是埋藏的很深,遇強則強,你要想和她好好過下去,就要記得這點,在她面前,不要在乎你那點可笑的自尊。”
聽齊歌這副說教的口吻,彷彿有多瞭解小錦似的,洛秀心底一陣陣不舒服,很想開口諷刺幾句,但最終忍了下來,因爲他心底清楚,齊歌說的很對,故此只能氣悶的把頭扭到一邊去。
這副孩子氣的模樣令齊歌苦笑着搖了搖頭,洛秀雖然強大,可內裡到底只是個二十歲的年輕人,在外人面前再厲害,他內裡依舊脫不了稚氣,這樣子他怎麼放心把小錦託付給他,但洛秀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這個世界上也只有他了!
“我給不了的婚禮,我希望你能給她,雖然你才二十歲,根本不是結婚的好年齡,可小錦等不了,孩子更等不了,你是男人,應該擔負起肩上的責任,雖然丈夫和父親這樣的角色對你來說是個很大的挑戰,但既然你口口聲聲說愛她,你敢給她一個名分嗎?”齊歌目光灼灼的盯着洛秀,頗有壓迫性。
洛秀愣了愣,結婚?責任?名分?
說實話,結婚這個事情他還從未想過,不是他不愛小錦,而是他對結婚根本沒概念,他甚至想過一輩子都不結婚,他自己不想做的事從沒人敢逼迫他,知道小錦將要和齊歌結婚時,他腦海裡的第一反應就是把人搶回來,他的女人和孩子怎麼可以成爲別的男人的人。
他想要把宋錦牢牢拴在身邊,人是他的,心也只能是他的,對深度潔癖更有感情潔癖的他來說,絲毫沒覺得這想法有什麼不正常,自己的女人當然要極盡寵愛了,她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他也會想盡辦法的給她摘下來。
原來真心愛一個人,是要給她名分嗎?一本結婚證,一場婚禮就可以證明他的愛嗎?洛秀有些不解的蹙眉。
這是什麼邏輯,他愛她,不拘泥於任何形式,不會因爲兩人是不是夫妻而有任何改變,不過想到兩人如果結婚的話,她就永遠和自己綁在了一起,這種感覺讓他有些熱血沸騰。
一看洛秀的表情,齊歌就知道他什麼想法了,心底無奈的同時更多的是憤怒,這個男人,他果然太高看他了,小錦都懷了他的孩子,他竟然從未想過娶她,難道他口口聲聲的愛就是讓小錦未婚先孕,讓他們的孩子背上讓人唾棄的私生子名聲嗎?
這一刻,齊歌有些後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