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宗恪的一系列古怪舉動,幾乎把阮沅弄昏了頭。
他先是把針工局的馮德川叫來,一時興起要給阮沅做新衣裳,阮沅說用不着,宗恪就說她進宮來一年了,每天就那兩件衣裳換着穿,寒磣死人了,別人看見還以爲他這個CEO虐待手下員工。宗恪說得很熱鬧,阮沅在旁聽着,卻一點精神都打不起來,她不知道宗恪發哪門子瘋,無端端的,偏偏想起給她做衣裳,而且事實也不像宗恪說的那樣,她的衣裳其實有很多,過年下來,新襖新裙都做了四五件了,連素馨她們都看着眼饞。
但是既然宗恪想要,阮沅也只好依他,陪着馮德川看那些紅的粉的綠的藍的。
針工局的好東西自然不少,皇帝一說要挑料子,馮德川趕緊把最新的十幾樣擺了出來。柔軟的絲綢在日光下反射着流動的光芒,炫目繽紛,像嬰兒細嫩的皮膚,令人不忍撫摸。
“喜歡哪一種自己挑,花樣什麼的讓馮德川記下來給你做,如果有自己想要的樣子那更好,畫下來,讓他們也跟着嚐個鮮。”
宗恪說得好似興高采烈,阮沅默默看着眼前這些衣料,半晌,才低聲說:“都可以的。”
“什麼叫都可以?”宗恪不悅,“叫你挑,爲什麼不撿自己喜歡的?難道這些你都不喜歡?”
阮沅默然,良久才說:“這些都很好,是我沒什麼特別想要的。”
馮德川很會來事兒,眼看着皇帝的臉色陰沉下來,趕緊笑道:“這幅湖藍的最襯尚儀了,尚儀膚色白,這料子做了穿上身,人也顯得精神。這是素州冰絲,纏銀的百蝶牡丹繡得最最精緻……”
馮德川說得舌燦蓮花,阮沅卻沒顯出一點熱忱來,到最後,好像是爲了慰勞馮德川“廣告”這麼久,她點點頭:“您說這個好,那就做這個吧。”
她這麼一說,旁邊的宗恪忽然無名火起
“是他穿是你穿?”他一拍桌子,“真不喜歡就別做了”
他這一下,那兩個都被嚇着了。
馮德川捧着料子,咧着嘴,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
阮沅勉強打起精神,笑着對馮德川道:“馮爺爺,您就拿這個給我做一身吧,花樣什麼的我也不懂,我看着都挺好看的,您就趕着如今宮裡時興的樣子來,讓沉櫻她們都眼饞着。”
馮德川年近古稀,阮沅尊稱他一聲“爺爺”是應該的。老太監聽他這麼說,趕緊點頭道:“好,好阿榴手最巧了,時下她給太子做的那件坎肩也差不多得了,那就讓她給尚儀做這件衣裳——陛下意下如何?”
馮德川這最後半句是請示宗恪,豈料宗恪忽地站起身,丟下個“隨便”,就快步奔出屋子。
剩下倆人面面相覷,阮沅安慰馮德川說,宗恪這兩天心情不好,他不用太放在心上。
謝過了馮德川,送他回針工局,阮沅出屋子想看看宗恪去了哪裡,卻不巧撞見不遠處,他正和一個小太監發火,大概是那孩子端着東西,沒留神皇帝突然從屋裡跑出來,一時躲閃不及,擋了他的路。
“滾開”他用力一搡,那小太監被他推得倒退了兩步,瓷碗也砸在地上,嚇得撲通就跪下,磕頭如搗米。
阮沅很想跟過去罵他:“你***發什麼邪火啊?”
但是話到嘴邊,她又生生嚥了下去。阮沅清楚,宗恪這邪火是衝着自己來的,是剛纔自己那不鹹不淡的態度激怒了他。可那又讓她怎麼做?歡天喜地挑着新衣服,就當什麼都不知道麼?……
她想到這兒,又在廊檐下站了一會兒,看着宗恪怒氣衝衝越走越遠的背影,終究還是垂下頭,轉身回屋去了。
做衣服的風波並不代表着一切結束,接下來宗恪的表現更讓阮沅奇怪,他甚至要求阮沅陪着他吃飯。
這段時間,阮沅的胃口變得很糟,青菡送去的飯菜,一多半都吃不下,後來她和青菡說,每樣飯菜都得減半,不然送去了也是浪費。阮沅沒有食慾,青菡跟着着急,暗中想着法的變花樣,想讓阮沅吃得更可口,但是效果都不太明顯。她最後把這事兒告訴了泉子,泉子就告訴了宗恪,宗恪想了一夜,就想出讓阮沅陪着他吃飯這麼個餿主意。當然,他和阮沅說的藉口是他一個人吃飯,沒胃口。
宗恪既然要求,阮沅自然不敢不從,但是每次她都得央求添飯的太監少給她添一點,小半碗就夠了。本來胃口就差,再讓她對着宗恪吃飯,胃口只會更差。
兩個人的飯桌,總是沒有絲毫聲響,宗恪自己吃得心不在焉,眼睛卻盯着阮沅的碗。
“爲什麼不動筷子?”他突然指了指那碗冰糖肘子,“你不是最愛吃這個麼?”
被他這麼說了,阮沅才默默伸過筷子,揀了點肉到自己碗裡。
食不語,本來是宮裡的規矩,阮沅來之前,宗恪一向是守着這規矩的,可是自從阮沅進宮,這規矩就被她給“破壞”了,因爲每次他吃飯,只要阮沅在旁邊,必定得大呼小叫一番。
“哇塞口蘑仔雞”她總會這麼一驚一乍,“我最愛吃這個啦我舅**拿手菜啊”
然後宗恪就會嫌棄地拿筷子作勢開趕:“走開走開口水都滴到菜裡了”
而且,越是阮沅中意的菜,宗恪就越是吃得得意洋洋,他就喜歡看阮沅在旁邊吞口水、被氣煞的樣子。
可是阮沅通常是不會走開的,她會一直在旁邊磨磨蹭蹭,然後趁着宗恪不注意,伸手揀塊肉,或者揀塊蝦仁飛速塞進嘴裡,還得邊吃邊說:“好吃好吃比我燒得強”
每次阮沅偷吃,宗恪都會很憤怒:“喂髒死了你怎麼拿手抓啊你這還叫我怎麼吃啊?”
儘管被罵了,阮沅還是笑嘻嘻不以爲意,她舔了舔手指頭:“我洗過手的,用胰子洗了三遍你找吧找到一個大腸桿菌,就罰我三倍工資”
“我怎麼可能看得見大腸桿菌你以爲我的眼睛是顯微鏡?”
就是如此,每次吃飯,倆人都熱鬧得活像茶館裡的相聲劇場。
當然,那是在宗恪中毒之前。
此刻,依然是兩個人吃飯,阮沅卻再也不肯說話,她甚至都很少動那些菜,只頭也不擡,把米飯往嘴裡劃拉,那樣子就好像對着宗恪,她一點食慾都沒有。
一餐飯悄無聲息吃下來,宗恪簡直胃都痛起來了,他終於忍不住扔下筷子
“這也不吃那也不吃,你到底想吃什麼?”他瞪着阮沅,“你說啊說了我叫御膳房給你做啊”
阮沅彷彿完全沒料到他會發火,只端着碗,張着嘴看着他
良久,她才放下筷子:“……我吃飽了。”
“嘩啦”宗恪把碗砸在了桌上,白米飯灑了一地
泉子聽見響動趕緊進來,一看這場面,也不好往前湊了。
屋裡的氣氛,好像火藥廠爆炸之前的那種緊張
阮沅低着頭拿來抹布,把砸翻的米飯和摔破的碗仔細收撿起來,宗恪就一臉鐵青坐在桌前,看着她收拾。
他忽然開口:“阮沅,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想呆在我身邊?”
阮沅低着頭,擦着桌上的米,良久,才淡淡道:“你叫我走,我就走。”
宗恪微微點頭:“東西擱着,你出去吧。”
阮沅的手臂僵住,嘴脣微微哆嗦了一下。過了兩秒,她放下手裡的抹布,悄悄退了出去。
泉子趕緊上前來,把殘渣剩飯收拾乾淨。
屋裡只剩了宗恪一個人,對着一桌子菜,胃口全無。
他知道是他不對,他控制不住又發火了,可是宗恪覺得自己這些火,就好像拳頭打在了棉花上,毫無力道。他知道他是在和老天爺作對,是對着一堵牆跳腳,朝着一口枯井喊話,他在逼着一個已經沒有感情的人對他產生情緒,他根本就是在做無用功。
最近這一次次發火,也讓宗恪覺察到了自身的變化:事關阮沅,他越來越沉不住氣了。
原來,他竟是如此受不了她不理他,哪怕一個眼神都好,他需要她的關注,而且非得是百分之百的關注。他想不出別的辦法來,就只好朝她發火,妄圖激起她一點點帶有感情的反應,哪怕是死水微瀾,那也好。
直到現在,宗恪才發覺,自己早就習慣了阮沅把全心都放在他身上,習慣了她時時刻刻跟在自己身邊,每一句話都爲了討自己開心,每一個舉動都爲了讓自己高興,每一個眼神都圍着自己轉。
如今她突然抽空,收回了原有的關注度,他竟然覺得不堪忍受了……
他已經離不開她了,宗恪突然想,只可惜,這領悟,來得太遲了。
宗恪的脾氣越來越暴躁。
最近,只要一言不合,他就衝着身邊的人發火。宗恪喜歡和人拌嘴這是個老習慣,但是以前,拌嘴只是拌嘴而已,從沒有更深層的含義,拌嘴完了,別人也不會放在心上。
可是近一段時間,拌嘴開始升級。泉子叮囑身邊幾個,最近宗恪心情很不好,所以別再像以前那樣和他“對掐”。當然,沒人敢真的和皇帝吵架,所以事情往往演變成宗恪一個人跳腳,對方跪地呈面癱狀。
如今他看什麼都不順眼,別人做什麼都是錯的,動不動就招惹到他。
就連他從不放在心上的那羣嬪妃,也跟着倒了黴:前兩天*光明媚,溫婕妤和麗嬪叫手下的太監宮女捉了好些蝴蝶,放在玻璃瓶子裡,掛在廊檐下賞玩,兩個女性都很年輕,還不到二十歲,捉蝴蝶本來是孩子氣十足的事,只是一時好玩。結果偏偏讓宗恪撞見了,惹得他發了很大一通火。
宗恪的意思是,蝴蝶自己飛得好好的,你們倆犯了哪門子的邪,非要把它們抓起來塞玻璃瓶裡?把你們放在玻璃瓶子裡展覽,你們覺得身上舒服麼?
皇帝竟然爲了這點小事發怒,兩個嬪妃全都懵了,一時嚇得瑟瑟發抖,伏在地上哭得不敢出聲。
阮沅聽說這事,恨得牙根癢,她知道宗恪這是找茬,他自己不痛快,就要讓身邊所有人都跟着不痛快,這簡直是有病要換了從前,她肯定不管不顧衝到宗恪面前,狠狠把他數落一番。
但是現在,她不會了。
嬪妃們的事情和她有什麼關係? 後宮又豈是她多嘴的地方?宗恪甚至都下旨不準晉封她了,那就是要徹底和她撇清關係,她又何必自討沒趣,主動往這裡頭鑽呢?
她已經厭棄那個時時圍着宗恪轉、事事都要與他相關的自己了。
傍晚,阮沅心緒煩躁,她在屋子裡呆不下,一個人順着牆根往前溜達。不知不覺,走到泉子住的小院附近,她看見有淡淡的煙火從黑暗裡升起,一個人正蹲在牆角。
阮沅往前走了幾步,看見是泉子。
他在燒紙。
阮沅一直走到他身邊,站住,然後,也蹲下身來。
“泉子……”
她話沒說完,心裡酸楚,話也哽住了。
“今天是阿蓴的七七。”他說,“最後了,送他一程。”
阿蓴人已經死了,屋裡的東西卻還留着,阮沅聽說,阿茶時不時就會去那屋裡呆着,和那一屋子沒了主人的舊東西坐在一塊兒,一整夜,男孩誰也不理。
整個世界都沉浸在這悽愴的寂靜中,偶爾一陣風來,燒掉的紙錢隨風飄揚,像死去的黑色蝴蝶,斷了翅膀,無魂無魄。
“他死是因爲我。我做了陷阱等他跳。你看,人死真快,就像這紙錢。”泉子喃喃道,“火一吞,就沒了。”
阮沅只覺得喉頭哽得難受,淚水慢慢充盈了眼眶,快要漫過堤壩。
她忽然想奪路而逃
她不想再留在這兒了,她受不了這些,這宮裡,平靜緩慢的日子底下,埋藏了太多糾纏的愛恨,太多痛苦的回憶,有別人的也有她的,每一樁都沉重得叫她喘不過氣來。
她不想要這擺脫不了的負擔,她想立即拔腿逃掉,逃回她來的那個現代社會,就和其他人一樣朝九晚五的上班,領薪,找個普普通通的男人戀愛,結婚生子,平淡打發掉這一生。
那樣的愛,不用給很多,一般般就好,那樣的生活也不用投入太多,平平常常就行。沒有愛得入骨,也沒有失得痛徹心扉。她想念斑馬線上匆忙的人羣,來來去去的工薪族,每天上班,購物,晚上看看電視,陪着孩子做功課,沒有大喜,也沒有大悲。可是這就足夠。
也許那樣的生活,才更適合她。
……她真的該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