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下)

“請問黃董,您有沒有參與李小梅被殺這件事?”這明顯是一個極其敏感的問題,也是大家最關心的。黃夫人聽了這話,並沒有什麼心虛,她微笑着回答道:“記者小姐,你覺得呢?我作爲李氏企業的董事長,你認爲我犯得着爲了那樣一個人而去觸犯神聖的法律嗎?”那記者被她問得無語,只好一個勁地點頭說是。

到了法院,一切按正常的程序進行着,並沒有因爲黃夫人的身份特殊而特殊關照她。當她被帶到被告席的那一剎那,心中有種從未有過的失落感,同時更感身心疲憊。站在原告席上的,是一家小型企業的董事,一家曾被李氏企業以不文明的手段吞併過,而後又艱難崛起的企業。看到這一切,她明白了這是再明顯不過的公報私仇。可如今攤上李小梅這事,正好讓對方抓住了把柄,也只好無奈地面對。

在審判長未宣佈開庭之前,原被告之間已經經過了一場殊死的眼神大戰。但雙方最後都以騎驢看唱本而收場,大概是各有所依吧!原告找到了人證,還找到了所謂的物證。被告則打通了人證,兩人各懷鬼胎地沉默着。

在一聲重重地垂擊之後,審判長終於宣佈開庭了。在原被告的律師一番激烈的辯論後,雙方各有所理,不相上下。無奈,原告只好申請證人上堂。這可以說是他們贏這場官司的依仗,相對於那些所謂的物證來講,這就顯得太重要了。可令人想不到的是,這些證人的證詞跟事情的真相截然不同,而且那些證詞對那原告極其不利。聽了這番話,黃夫人會心地笑了,她要的正是這種效果。可那原告卻面露憤怒而絕望的眼神,她明明知道這是對方搞的鬼,可就是不知道怎麼說。

搞了半天,事情變了這些人去醫院看一個朋友,結果看到了李小梅。幾人欲對其不軌,但遭到對方的強烈反抗,無奈之下,失手將其殺害。說白了,就是與黃夫人沒有一點關係。因此最後對其判決是:無罪釋放。在審判長即將敲下那重重一垂的前幾秒時,突然從法庭的後門傳出一句響亮的聲音:“等一下!”衆人齊齊地望向後面,包括審判長在內,整個會場頓時議論紛紛。“肅靜!肅靜!”說着重重地垂着。

待到衆人的議論聲平息後,終於看到了高喊等一下的人。這人不是別人,正是黃夫人的老部下小旬。黃夫人看到他,一個勁地給他使眼色。急道這事就快完了,你突然來這添什麼亂啊!面對黃夫人的顏色,小旬好像沒看到一樣,並沒有理會她。“審判長,請原諒我的無禮。我這裡還有位特殊的證人,他有話要對大夥說。”一聽這話,黃夫人感覺事情不妙,她焦急地看着律師。“審判長,我覺得這對我當事人不公平,如果對方想陷害我當事人,可以隨便拉個什麼所謂的人證來!”他這話說的好像於情於理,不過審判長沒有因爲他的這番說詞而阻止小旬帶上證人。

“被告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你的話我表示質疑。請問你這是在維護你的當事人,還是在懷疑法律的公正性?如果這個所謂的證人是假的話,法律自然會給她一個相應的處罰。但要是證人是真的,而且陳述的證詞全屬事實,這對法律和原告公平嗎?”“可是這不符合法庭的程序,我和我的當事人表示抗議!”“符不符合法律,得由審判長來決定。法律是人定的,遵循它自然是毋庸質疑,可要是一味死板地遵循它,你覺得它還有意義嗎?”“可……”

“肅靜!肅靜!正如被告說的,這確實不符合正常程序。但鑑於此案特殊,而且牽涉到的人物也不一般,本庭決定帶證人上堂,聽其證詞。”

“證人甲,請問你叫什麼名字?現任何職,家在何方?”“我叫左小旬,家在XX縣翠雲鄉,芭蕉村。原在陸翠芳公司任銷售部主管,現已退休回鄉。”“那你爲什麼會突然來這呢?你不是在鄉下嗎?”“是受陸老闆的邀請來的,說來開個股東大會。”“那你是怎麼遇到證人乙的呢!”“那天他在醫院沒有被警察發現,而後他找到了我,向我說明了事情的真相,我雖然是陸老闆的部下,但維護正義乃是我的使命,因此我把他帶到了這裡。”“那好,證人乙,說說你的證詞吧!”“我叫福大友,乃是陸老闆的一名手下,那天下午,她叫來了我們兄弟十人,要我們去殺李小梅小姐,我們迫於生計的需要,只好答應了她。也許我那些兄弟受了她的威脅而不敢承認。可我良心發現,覺得還是應該把真相說出來。“證人乙,既然你說知道真相,那請你把事情請的原因和結果原原本本陳述一遍。”“那天……”那人隨即把黃夫人怎樣找他們,怎樣安排他們去刺殺的事全盤說了出來。聽到這些證詞,在場之人無不驚訝,沒想到黃夫人這樣的企業家也會幹這樣狠毒的事。只有黃夫人的臉色蒼白,沒有一絲血色,她的律師也是滿頭大汗,無計可施。等到法院弄清楚那些證人之間的關係後,自然也查出了那些人根本就是在說謊,而眼前這個人的證詞纔是真的。

“叮嚀”隨着一聲沉重而響亮的垂擊後,審判長終於開始了審判,黃夫人因私仇而派人將李小梅毆打致死,行爲極其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X項第Y條規定,將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聽完這個宣判後,黃夫人腦袋裡嗡的一聲悶響,久久不能回過氣來,她後悔把這個自己認爲最優秀最忠實的下屬叫來。有時候人真的會變的,當年對自己那麼忠實的人竟然會違背自己的意思,甚至暗地裡擺了自己一道。真是千算萬算,卻算漏了身邊最信的人,想想真是個天大的笑話啊!似乎老天爺都在笑話自己。她腦子唯一的概念就是上訴,雖然此時證據確鑿,形式對自己很不利。但她相信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句俗語,自己家財萬貫,現在正好可以派上用場了。

交代完上訴之事後,黃夫人安心地進了監獄。其律師片刻也不敢耽擱,立即開始着手上訴的事。按照上訴程序,下一步自然是去省級人民法院。律師隨即找到了省級人民法院的審判長和和其下手,花費了一個億買通他們,同時又派人進行威脅,真可謂鋼柔並進。在他們的恐嚇及利誘下,省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和其下手份份答應在宣判黃夫人這點上盡力幫上她,但即使這樣,也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對於這樣的結果,律師也無話可說,畢竟自己的當事人犯的不是一般的法,那可是殺人罪!能挽回到不死,已經算是不錯的了。畢竟現在法院的審判長不是皇帝,不能說赦免誰就赦免誰的。

時間就這樣悄悄地流逝着,黃夫人在監獄吃着公家飯。好在她身份特殊,監獄裡的人對她還是蠻客氣的。這樣的監獄生活簡直就是一種煎熬,就像你無心讀書卻還得待在學校,待在管的嚴格的班上一樣,讓你生不如死,甚至有種求死的。唯一能支持她求生的是,家裡還有孩子,她不能讓孩子失去母親,那種傷害是永遠也無法彌補的。

七天後,省級人民法院又一次開庭。程序和過程基本上和原來差不多,只是檢查在原來宣判或者採證的過程中,有沒有漏洞或不足的地方。然後審判長等人一起進行協商決定。這次黃夫人的律師顯得很輕鬆,他清楚自己已經打通了所有的關係,就算再不濟也能給自己當事人爭個無期徒刑來。不過他想錯了,那個審判長以及他的部下,都是些吃軟怕硬,拿錢不辦事的人。因此最後的審判非但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在原來的基礎上加了一條沒收其名下所有財產。

聽了這條宣判,對黃夫人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她此刻終於體驗到那種絕望的感受,那是她從來沒有感覺過的。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無助、無奈。她仰天悶吼,質問蒼天。爲什麼別人偷情,勾引自己的丈夫,而自己用非常的手段來解決這件事,竟會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其實她早應該想明白,這是中國,是一個完完全全的法制社會。一個人哪怕他能力再大,勢力再強,要想駕御在法律之上,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