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我分明看到他在說話的時候,眼睛中都冒出了紅光,那是嗜血的光芒。
他絕對不是再開玩笑。
“很吃驚,是不是?難道張雲瀟沒有告訴過你,他的老對手天生就是個侏儒嗎?”這話是他笑着說出來的,但嘴角卻分明帶着一絲苦澀。
侏儒,一輩子都長不高,註定了要在周圍人的嘲笑中長大,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不容易接受的,更何況是一個男人。
不過我並沒有時間去同情他的遭遇,更沒有時間思考他爲什麼能夠死而復生,因爲薛麗是死在了我的手上,說起來我們已經有不共戴天之仇了,這時候說什麼都是廢話,我更加不可能用金錢去買通他。
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制服薛鵬,但是他並不傻,甚至比其他人還要聰明很多,他早就料到了我的想法,因此始終跟我保持着一段距離,只要我有動手的徵兆,他就會第一時間隱藏到人羣之中。
自從我第一眼見到張雲瀟開始,便把他當成我以後奮鬥的目標,他雖然狂妄,但卻從來不說大話,可是他明明說過親手殺掉了薛鵬,那他爲何又好端端的站在了我的面前?
我當然不會像許佳那樣,天真的以爲世界上真的有鬼魂,更不相信真的有人能夠死而復生,這其中一定有重大的干係。
似乎是看出來了我臉上的疑問,薛鵬冷哼一聲,說道:“算起來你也算是我的學弟了,既然這樣的話,我就讓你做個明白鬼。”
說着,他目視遠方,似乎陷入了深深的回憶。
十幾年前,b市比現在還要混亂,那時候還沒有北華技校,b市所有的混子基本上都出自北華中學,能夠在學校中混出名堂的人,一旦走上社會,同樣可以混的風生水起,於是這第一把交椅的位置就變得炙手可熱了。
當時薛鵬還不到二十歲,正是氣血方剛的年紀,而且他向來有大志,再加上身體上的殘疾,他一直被別人瞧不起,因此迫切的需要一個機會來證明自己,所以自然對扛把子的位置十分在意,可是有一個人卻處處跟他作對,那個人就是張雲瀟。
同樣作爲北華中學的風雲人物,兩個人的身上有很多的共同點,他們都來自小地方,都曾經受人欺負,都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長起來,讓任何人都不敢小覷。
爲了那扛把子的位置,兩股勢力你來我往不知道交手了多少次,再最後一次的拼殺之中,薛鵬失蹤了,道上都傳言是被張雲瀟幹掉了,而且他自己也承認了,但是誰都沒有見到薛鵬的屍首。
這事兒我聽張雲瀟說過,而且他也明明白白的告訴我,他親手在薛鵬的身上捅了十幾刀,除非是大羅金仙轉世,否則任何人受了這傷都得死。
“是啊,普通人受了這麼重的傷都會死,可惜我不是普通人,我是一個侏儒。”薛鵬苦笑一聲說道:“就是因爲我的身材比普通人矮小的多,再加上那是張雲瀟第一次下殺手,所以他那十幾刀都沒有砍到我的要害,只是砍壞了我的一個腎而已。”
難怪我每次見他都是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原來他不僅是個矮小的男人,還是一個不完整的男人,真不知道經歷了這麼多,他是怎麼活到現在的。
薛鵬說像我們這種人,生不如官門,死不進醫院,當時我雖然僥倖活了下來,但受傷太重了,只能靠毒品來減輕疼痛,我也想過要死,但沒有死成,後來纔想明白,老天爺之所以不讓我死,就是再給我報仇的機會,所以我又回來了,你放心去吧,用不了多久,你的瀟哥就會下去陪你的。
說罷,他隨意揮了揮手,便退到了外邊。
果然是親兄妹,連做事風格都一模一樣,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不會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
他剛剛走出防塵布,就有一羣大漢衝了進來,這些人都是二十歲出頭的年紀,而且人人都穿着北華技校的校服。
北華技校早已經不復存在,如今還仍然穿着那裡的校服的人這有一種,短訓班的學生!
這些人其實已經不算是學生了,他們早就有了工作,只是偶來學校上課,混個畢業證,難怪當初我查遍了整個北華技校都沒有找到他們的下落,原來他們根本就不是學生。
如果是一對一單挑的話,我誰都不會怕,可是眼前這麼多人,恐怕一人一口吐沫都能把我淹沒,即便是我也不禁有些害怕。
害怕歸害怕,我可不是坐以待斃的人,還沒等他們動手,我已經看準一個方向衝了出去
防塵布將我圍在了中央,既可以防止我逃跑,也不用擔心外人看到這裡的爭鬥,薛鵬爲了對付我,真可謂是煞費苦心。
我雖然不知道外邊到底有多少人,但通過防塵布上的影子也可以判斷出哪邊的人多,哪邊的少,我選擇了人影最少南面,這也是我唯一的機會。
先下手爲強,後下手遭殃,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我剛剛跑到防塵布的前邊,正要撕開一條通道,防塵布已經自行裂開了一道口子,我下意識的偏了偏頭,幾乎是在同時,便有一把砍刀從外邊劈了進來,刀鋒幾乎是順着我的鼻子尖砍下來的,只要我反應再慢上半分,說不定就被砍成兩半了。
我定了定神,只見一個馬臉男子從外邊走了進來,雖然現在已經是十一月份,天色已經很冷了,但他卻仍然赤裸着上身。
一看到我,他的嘴角都快咧到後腦勺了,他雙目帶着血絲,顯然是個嗜血如命的傢伙。
在他身後還有很多人,但並沒有跟隨他一起進來,而是站在外邊饒有興致的看着我們,顯然對他很有信心。
這人身材極其高大,總有兩米掛零的樣子,他沒有穿上衣,露出了一身黑黝黝的肌肉,那高高隆起的胸肌,更是讓人連戰鬥的慾望都沒有了,在他的面前,我真的就跟一個孩子沒有什麼兩樣。
更令人驚奇的是他手上的砍刀。這刀總有兩米多長,跟他的身高差不多,說它是砍刀,其實就是農村所用的鍘刀,這一刀下來,斷金碎石。
此時,他正盯着我,就像是大灰狼在盯着一隻小白兔,我這絕對不是誇張,從他的眼中,我分明看到了嗜血的慾望。
這人我曾經在薛麗的身邊見過,而且還在他手下吃過虧,時隔半年,我們終於又再次見面了,當真是仇人見面,分外眼紅。
他也不廢話,掄起鍘刀就向我砍了過來,人借刀勢,刀借人威,每一刀都似有千鈞之力。
當初我見到他的聲勢,就被嚇的腿軟了,可是今時已經不同往日,我經歷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
眼看鍘刀已經到了我的眼前,我突然快跑兩步,虛幻一腳,待他躲避的時候,已經一拳打在了他的下巴上。
上天是公平的,他的力量大的異乎尋常,反應自然會慢上很多,我正是看中了這點,心中才有了必勝的決心,然而防塵布外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我絕對不能夠在他身上浪費太多的時間和體力,下巴是神經最爲密集的地方之一,普通人受到我這一拳,即便不昏過去,也會暫時的失去戰鬥力。
可是這個馬臉男子只是晃了晃,身體就又站穩了,只是嘴角都滲出了鮮血,一張嘴,便吐出了兩顆槽牙。
他似乎並不在意,甚至嘴角都掛起了微笑,雖說是笑,但在我看來卻比哭還要難看。
“你是在替我搔癢嗎?”說着,他竟然又將手中的兩顆槽牙又扔進了嘴裡,一口吞進了肚子。
小時候我聽說過《三國演義》中的一個故事,夏侯惇眼睛被人刺瞎,說了一句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便將眼睛又吞了回去,直把敵人嚇的肝膽俱裂,這馬臉男子固然不如夏侯惇生猛,但也委實把我嚇了一跳。
我知道自己碰上了硬茬子,因此一點都不敢大意,順手撿起了一節鋼筋,掂量了一下正好趁手,工地上向來就不缺少這玩意兒,只要捱上一下,就算是銅皮鐵骨,也非得皮開肉綻不可。
我們之間根本就沒有什麼話題可聊,我也不揶揄,拿着鋼筋就衝了過去。
他手中的鍘刀既寬且長,掄圓了半徑至少有兩米,我根本就無法近身,無奈之下,只好跟他周旋,偶爾鋼筋與鍘刀在半空中相撞,都會迸濺出陣陣火花,我不敢跟他硬拼,當他攻勢凌厲的時候,我就退後兩步,暫避其鋒芒,當他收刀的時候,我就抓住機會給他兩下。
敵進我退,敵退我進,敵疲我打,小小的一次爭端,我卻把毛主席的論持久戰精神發揮的淋漓盡致。
不過幾分鐘的時間,馬臉男子的右手就被我打的皮開肉綻了,鮮血流到了鍘刀上,又順着刀尖滴到了地上。
以前我也有很多次陷入重圍的經歷,採用最多的辦法就是拖延時間,但是這次卻不能在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