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雷狙擊步槍,被我藏在山洞附近,這把武器除了我自己,誰都不能有觸摸的機會。假如武器出現故障,或被人做了手腳,不等趕到索馬里,恐怕在馬達加斯加島,我就會喪命。
根據懸鴉的預測,我倆將在那裡第一次聯手,做掉與我同時趕往索馬里的第二發殺手。這樣,海魔號上的傑森約迪,就得把希望全寄託在我一人身上,蘆雅她們的安全係數纔會因此而增大。即使真如懸鴉擔心的那樣,海魔號還預留有八大殺手裡面的兩名悍將,但傑森約迪一時半刻也來不及調度了。
因爲我正處於上風帶,西北方向的獅羣,可能嗅覺到人的氣味兒。大片的羚羊和斑馬羣,正集結在地雷區東面,動物們似乎也感應到了爆炸物的死亡氣息,以此劃出了漢界楚河。
我身上的狙擊步槍,有效射程在八百米,我是不願意擊殺獅子的,除非它們主動攻擊。但我又必須小心,一旦這種草原之王潛伏到近前,絕不比對付一名八大殺手安全到哪去。
迎着熱辣辣的日頭,我揹着狙擊步槍,不斷朝高處走,希望在附近的草原上,看到落單的大型食草動物。沿着丘陵坡腳,越往高處攀登,越是悶熱難耐,彷彿太陽就在山頂,而我在向它靠近着。
茫茫白草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乾,我也砍了一片棕櫚樹葉子,像小傘似的舉在頭頂。那些斑馬和羚羊,仍在遠遠的雷區盡頭,每一隻都嚴格遵守着生存法則。
它們彷彿知道,呆在一萬隻同伴組成的族羣裡,每逢遭受獅子、花豹的捕殺,喪命的概率僅有萬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羣,一旦遭受攻擊,被獵殺到的概率就很大。
太陽掛到了中天,猶如一團燃燒起來的火球,我汗流浹背,佇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雖然挎着狙擊步槍,但此刻,類似的困難又出現了,就像當初在荒島河央的甲板上,子彈可以輕易射殺掉目標,關鍵是如何安全取回獵物。
我乾澀地吞嚥了嚥唾液,潤潤枯燥的喉結,漸漸感覺出上帝又在凝視了。
沿着丘陵的半腰,我開始朝雷區後面繞去。若想獵到一隻羚羊,也只能長途跋涉。本來我與這羣食草動物離得不遠,大概五百米的樣子,但直線間隔着雷區,我不會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標杆兒,更不會沒身在草海,讓獅子像鯊魚那樣,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擰開揹着的水壺,啐一小口淡水含在嘴裡,緩和喉嚨中的燥熱。狙擊步槍幾乎是泡在背部的汗水裡,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塗擦藥水這些萬不得已的行爲,我不會讓她光着上身。畢竟,她是個女人。懸鴉若能多給件衣服就好了。
我胸膛
和臂膀上的肌肉,彷彿給太陽曬鼓了似的,滋出着油油光澤。在丘陵半腰行走,腳下坑坑窪窪,時不時會蹬散一溜碎石,石塊兒沿傾斜的山體滾跑下去。
我小心着往前走,保持住身心重心。在山體的斜面上,每走一步都很費力。攥在右手裡的匕首,在雙腳登空或踩滑的瞬間,會猛扎一下山壁縫隙,拉住下墜的身體。
差不多走了兩個小時,用來遮陽的棕櫚樹葉早已烤得蔫吧,如同一隻死雞,怎麼抖落也挺不起來。我丟掉多餘的重物,繼續加緊腳力往前趕。
最後,遇到一塊兒酷似屋檐的岩石,從山壁上突兀出來,我總算可以坐下來歇會兒。那片黑白條紋的斑馬羣就在眼前,我向右側推移望遠鏡,大羣褐色的羚羊,在悠閒地啃草散步,每一隻眼睛裡沉澱着驚恐,令它們時刻警覺着四周。
我在四百米開外的丘陵半腰,步槍就在背上,面對眼前大片鮮活的獸肉,感覺就像在超市購買時那樣,肥瘦任意挑選。
想要射殺一隻很容易,問題是打死獵物後,我還得爬下山腰,跑到獵物跟前撿回來。這個過程需要三分鐘,可四周潛伏的鬣狗,足夠搶了這種現成的便宜,把獵物拖得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須先走下去,貓腰在草叢裡,一點點地靠近羚羊羣,保證射擊距離在百米以內,才能及時守衛起自己射中的獵物,阻止鬣狗羣的哄搶。
又歇息五分鐘,我喝了點淡水,便揹着狙擊步槍下了山腰。左手握着手槍,右手攥着鋒利匕首,蹲隱在雜亂的蒿草之中,帶着殺機朝目標尋去。
草原上熱浪翻滾,底層的泥草味兒,夾雜着動物羣的糞便味兒,騷臭陣陣撲鼻,令人不情願呼吸。如果擊殺一頭斑馬,我一人恐怕很難拖拽回去,而且我們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頭野味兒。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時候,貪婪和浪費是一種危險。
因爲,假如獵殺一隻大體型的斑馬,宰剖獸肉耗費的時間就會延長;掏出的動物內臟裡的雜物也較多,這些行爲都很容易引來猛獸的襲擊。而且,揹着過多鮮肉回山洞,路上是累贅。所以,我決定射殺一隻體積中等的年輕羚羊。
再次窺察一下四周,並無潛伏的猛獸靠近,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狙擊步槍。這個距離狩獵,就像叉子杵起瓷盤裡的牛排,再簡單不過。
狙擊準鏡中,一頭剛剛擺脫母親守護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着草莖,它頭頂沒有犄角,一雙水潤漆黑的大眼睛,不時朝我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預感到死亡,但又不確定。最後,它彷彿不想自己嚇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了一下白毛尖尖的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
好像預先警覺到了我的存在。這些傢伙預警似的發出嗚嗷嗚嗷地呻叫,彼此聯絡招呼,似乎準備哄搶我擊中的羚羊。
“砰!”一聲脆響,打破草原上枯燥的沉悶,呼嘯直飛的子彈,在無數蒿草的上層,衝開一條直線,直奔小羚羊的眉心,在它頭骨上炸出一個肉孔。傷口周圍的皮肉,猶如起開一半的啤酒蓋兒。
大片的斑馬羣和羚羊羣,先是驚得一愣,隨即朝身後那片稀稀拉拉的樹林雲涌竄去。原本祥和的草原,危險的暗流像從突然破裂的管道噴出,整片大地黃土飛揚,沸騰了起來。
我火速起身,挎好狙擊步槍朝獵物奔去,其餘鬣狗追隨着獸羣,一顛一簸地跑着,意圖趁亂扯咬住一頭斑馬幼崽。
枯黃的蒿草,磨得我腰肋難受,也撣掉不少汗水。我不由得舔舔乾裂的嘴脣,給自己膚表補些水分。雖然這隻能是心理作用。
跑到近前,小羚羊額前壓倒的枯草已浸染血紅,白糊狀的腦漿混跡在獸血中,其間帶有崩碎的顱骨渣滓。我一把抄起小羚羊,扛在肩頭轉身飛跑,往剛纔歇息的山腰上奔。
那羣追趕斑馬羣的鬣狗,忽然掉頭朝我追來,彷彿是我搶了它們的獵物。我左手揪住肩頭的羚羊耳朵,右手拽出屁股後面的FN57手槍,準備讓這些難纏的傢伙吃點苦頭兒。
追過來的鬣狗羣,大概有十一二條,它們分佈在我兩側,邊一瘸一拐地跑,邊歪頭淌着口水,癡迷斜視我肩頭的羚羊。
“叭叭,叭”眼瞅着到了山腳,馬上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卻有三條鬣狗猛然加速,竄到我前面。
我明白,它們這是調整隊形,準備撲上來了。“嗷嗷嗷……”三隻屯着肚子的鬣狗,沒來得及攔到我前面調頭,便給子彈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着奔跑的慣性,咕嚕嚕翻滾起來。刺耳的慘叫聲,震得耳膜我收縮。
其餘鬣狗見同伴慘死,立刻剎住腳步,嗷嚎一聲往回跑,再沒一隻敢遛着我跑。
我挺聳了一下肩頭,讓扛着的羚羊搭穩些。獸血順着我的胸膛滑滴,左側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鮮紅,乾燥的皮靴頭兒,把墜落的血點綻成梅花狀。
只要上到山腰歇息的位置,我就可以抽出匕首屠宰這隻獵物了。等放乾淨了獸血,再掏空羚羊的內臟,獵物重量會減輕很多,扛回去的路上好走些。
僅用了四分鐘,我便攀登上那塊兒屋檐似的石層,拔出亮閃閃的匕首,噌一下抹斷小羚羊的咽喉,使它身子斜控向下。粘稠的血漿順着青黑石壁溜滑,沒多遠就給強烈的太陽蒸發,變得果凍一般凝固,彷彿一條蚯蚓,沒爬幾步便乾死在暴曬的岩石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