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季節的變換是悄然而不著痕跡的,不像山間,大好河山隨着季節改變而舊貌換新顏,四季的景象特色鮮明,有規律可循。
城市的一切改變,只能從女人們的身上來體現,夏天一到,雲貴的美女就穿上了五顏六色輕薄的裙衫。如果你是個外鄉人,如果你在初夏去了這個高原上的盆地城市,遠隔幾十公里就聽聞亞洲第一瀑布的轟然水聲,你同時會驚訝:爲什麼城裡有那麼多美女啊?她們睜着鹿一般的大眼睛,全是那個著名女演員寧靜的孿生妹妹一般,爲什麼她們沒事可做?爲什麼她們每天都打扮得那麼漂亮,好像天天在過節一樣?
的確,這個城市就是這樣的,美女除了陪男人打打麻將,餘下的事情就是痛快吃東西,好好留意她的妝容,她們的一張臉和一身的穿戴,那就是俘獲男人的重要武器。男人一滿意,就得繳械,財權交出來,乖乖地聽話,她叫幹啥就幹啥。這也是雲貴美女除了寧靜之外,都不願出門闖天下的重要原因,也是這個城市淺薄的地方。
阿哈和這些大眼睛的美女有所不同。不同之處,在於她的異族文明,她漂泊的心。在這樣的市民城市中,她同樣消除不了身邊的孤獨,只能是在夢裡生活的人。除非回到金竹大寨,否則在任何地方她都感覺到自己是異鄉人,無法和周圍的人和事產生千絲萬縷的聯繫。
她唯一擁有的,是她的夢想和歌唱,這樣的夢想只能是在遠方。時光如流水,而歌唱也如同流水,永遠要去更遠的遠方。
她看到夜晚的玫瑰越來越多,那都是從昆明空運過來的,據說是加拿大種。紅玫瑰和黑玫瑰總會給她眩暈的感覺,粉玫瑰是柔弱乏力的,她不喜歡。藍玫瑰據說都是用特殊顏料用特殊方法濡染而成的,那造假的過程,就已經將花的美毀損殆盡。只有黃玫瑰,新鮮飽滿的黃玫瑰,無論是在酒吧的紫光裡,或是如夢的夜色裡,都好像籠罩着光芒,格外令人振奮。
每個晚上,無論是在貴州飯店、新月酒吧,或是廣寒宮,火宮殿的老闆李遙都會安排人送上十八枝紅玫瑰或是黑玫瑰、黃玫瑰、粉玫瑰、白玫瑰,然後在遙遠的卡座上向阿哈微笑致意。
阿哈其實是看不見他的笑容的,但知道他在笑,在優雅的做出某一個輕微的手勢,扮演着紳士。
紳士或者淑女,是扮不出來的,那與天性有關,否則,遲早是要露餡的——阿哈每回看李遙,其實下意識是在看他有沒有露餡的地方。
“貓兒鑽出了口袋——露餡,哈哈哈!”
在貴州大學讀書的美國留學生Jam,一有時間就泡吧,阿哈去到哪他就跟到哪。他最拿手的是,一看阿哈有空就給她講他祖國的各種俚語,這個“露餡”的俚語,也是他講給她聽的。他用中國話講,顯得十分的笨拙,每個字吐音都一樣的重。但他很認真努力的講,每講一個就自己大笑一陣,像那些單純而笨拙的大男孩。
Jam阿哈,看王鷹和阿哈形影不離,就去和王鷹一塊琢磨薩克斯管,原來他也吹得不錯,尤其是降B的低音薩克斯管,他抱着它,可以吹出地獄的呻吟,也可以吹出天堂的風聲。他只要有空,就從位於花溪的學校趕到雲貴,整夜跟他們泡在一起。許多時候,酒吧客人喜歡聽王鷹用高音薩吹奏,每到這時,Jam就可以用降B調的低音薩給王鷹伴奏,效果出奇的好。
阿哈十分喜歡Jam的個性,他透明、陽光。
他們三個人成了好朋友。
Jam一高興,就要對阿哈唱崔健的歌,那首《花房姑娘》——我獨自走過你身旁,並沒有話要對你講,我不敢擡頭看你臉龐;
你問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的驚奇象是給我讚揚;
你問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問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帶我走進你的花房,我無法逃脫花的迷香,我不知不覺忘記了方向;
你要我留在這地方,我要我和它們一樣,我看你默默地說不能這樣;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我明知我已離不開你姑娘。
阿哈總是微笑着欣賞Jam快樂的歌唱,然後纔對他說:“Jam,你已經唱了不止十遍了,每次見面你都唱這歌。”
“是啊,這是我專門爲你去學的,學了就爲了唱給你聽。好聽嗎?”
“你也這樣問我N次了。”
“可是,阿哈……”
“怎麼聽起來,你叫我哈哈?我不是,我是阿哈。你知道阿哈湖嗎?在你學校附近。”
“真的?什麼樣的湖?像你這麼美嗎?”
Jam糾纏着阿哈,要她帶他去阿哈湖。如果沒有王鷹解圍,阿哈真不知如何是好。王鷹拿起薩克斯管,衝着Jam吹出幾個音符,像說暗語似的,Jam立刻蹦跳到他身邊去了。王鷹對阿哈眨一下眼睛示意。
“謝謝!”她說。
王鷹讓她感到踏實和有所依靠,Jam讓她感到快樂。李遙,就不是一個透明的人了。
阿哈對李遙看不準也吃不透,他越笑得殷勤,她心裡越發慌。
誰不知道火宮殿?在城市的東邊,那裡奏響的音樂,整個城市都可以聽見。那些本城市第一批擁有轎車的,都買的紅旗,一輛輛黑色的紅旗轎車,一到傍晚就向火宮殿駛去。
在掘平生第一桶金時做了不少見不得人的事情的李遙,在阿哈面前一直是拘謹和含蓄的。
李遙有時候會研究一下玄學,讀讀古書。古人說了,不能只正衣冠不正心。李遙每晚去見阿哈之前,都要回到火宮殿自己的休息室打扮一番,襯衣一定要穿新熨燙妥貼的,皮鞋也一定要新擦過。對着鏡子梳頭的時候,他在心裡重複着古人的話,並反覆的對自己說:“瞧,比年輕娃兒有錢,比有錢人有風度,比知識分子瀟灑,比藝術家雄,比時髦先生有內容,比留學生……”
經過反覆的自我暗示和鼓勵之後,他像地道的城市獵手那樣吹起口哨,開動在小城裡足夠炫耀的紅旗轎車,駛上了追逐獵物的高速公路。
阿哈愛上了這城市夜晚的生活,開始像王鷹那樣晝伏夜出了。她如一隻貓,穿行在黑夜各個霓虹燦爛的處所。夜晚是虛無的,夜裡的一切都變得輕盈,夜裡的人們有着鬆弛和茫然的表情,似乎誰也不想支配自己而只想被人支配。夜和音樂更是有着天然的聯繫,她的歌喉能夠穿透重重黑夜,到達神的府第。
夜是她變輕和渴望歌唱的時刻,是一切戲劇的開始。
而李遙,火宮殿的那個怪物李遙,也想出了新的招——他安排了酒宴,請來蘇總和別的一些商界朋友,要拜王鷹爲師,學吹薩克斯管。拜師宴上,他賣弄自己吹竹笛的技藝,那麼個精瘦骨感的人,一吐氣就把音吹破,讓大家哈哈大笑。
自從他跟王鷹學吹薩克斯管以後,就時常往王鷹和阿哈身邊湊了。
李遙對阿哈的渴念,已經越來越按捺不住。
因爲迷戀阿哈,他對自己身邊的女性態度變得粗暴,特別是那些粗俗乏味的女歌手,他稍有不滿就罵罵咧咧。她們見了他就如同老鼠見了貓,能躲就躲。
有個叫麥黃的女歌手,阿哈曾經聽到她唱《往事如昨》,“往事難忘溫馨如昨,依然盪漾心頭……”她聲音沙啞,風塵味特重。
麥黃在火宮殿已經演唱近十年了,可以說,一有火宮殿就有了她,當初的火宮殿完全靠她撐起檯面。大家都十分尊敬她,算是火宮殿的元老、大姐大,李遙對她也十分感激,有時表現在大家的眼裡,活脫脫就是情人關係,所以誰要想討好老闆,就先討好麥黃得了。
但最近,李遙對麥黃也有些壓抑不住的厭棄會流露出來。比如過去,她唱完後休息的間隙,見有重要的客人,或是李遙的朋友之類,會主動來打招呼,陪坐一會,儼然老闆娘一般,如此“識相”,也是李遙十分滿意的,客人也覺得很有面子,偶爾還可以對他倆開點帶色的玩笑。李遙會粗口不斷,麥黃就扮出賢淑的樣子,越發讓人覺得他們男主外女主內了。
最近一次,聽說老闆晚上開紅旗車接了個歌星來火宮殿,麥黃急得唱歌老走調。演唱完後要上露臺去,看李遙到底接了個什麼人來,被諮客將她攔住了。
那兩個穿紅色長旗袍的女孩子平時看夠了她的趾高氣揚,她們每天站在門口對客人也對她說“歡迎光臨”時,她總是乜斜着眼睛,抽抽鼻子算是對她們的不屑迴應。所以,現在她們不但將她攔在樓下,還轉過身故意說給她聽:“她還不知道,老闆都叫她是‘夜光’了!”
麥黃當即楞住,腿是跨進大門裡了,但半天才回過神,心裡一陣疼,差點氣上不來。
“夜光”是雲貴人罵長年混跡歌舞廳的女子,說她們只有晚上化妝後漂亮,白天一卸妝立刻現出人老色衰的可怕原形。
聽着樓上陌生的脆嫩的聲音、李遙殷勤的討好應酬聲,她心裡陡然膨脹着對李遙的萬千怨恨。真是歷來猶見新人笑,有誰知道舊人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