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通過他倆的對話,我瞭解到,他們班二十多個女生能分成四、五夥,很不團結,基本上每天都有交火。女人是那麼愛嫉妒的動物,同時也是小氣而不好惹的,於是有了“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由此我想到了吳曉和王思夢,這兩個女人怎麼還能融洽地相處在一起呢?這也太反人類啊。

我推推姜恆,問他今天握着王思夢的手有什麼感覺,沒想到姜恆竟然哭着撲向了我,這突發事件把在場的每個人弄得都有些吃驚,姜恆“嗚嗚”的說他只喜歡吳曉一個人,真的真的很想她,他還說他知道王思夢喜歡他,但是他沒有辦法,有些事,我們必須自私。那晚姜恆給吳曉打了電話,但他酒量真的很差,電話撥通後他就很難控制自己說出些什麼了,只是嗚嗚的哭,然後我搶過了電話告訴吳曉:“你該給姜恆一個解釋吧。”

電話那邊沒有動靜,然後幾秒鐘之後就掛斷了,當我再打過去想像一個潑婦一樣臭罵她一頓的時候,吳曉就已經關機了。後來我知道,當時電話那邊的吳曉也哭了。

一夜爛醉後,第二天我們踏上了回城的路,在經過一天休假的調整後,我們就開始上課了,隨即迎來了一年兩度的期中考試。

對於我們班這些藝術生來說,及格這東西就像是西遊記中的人蔘果,從來都只是聽說,現實中的我們誰也沒聞過,沒吃過,沒見過。那時的我們都不是很重視文化課的成績,所以大部分同學活得都很滋潤,而對於韓絮來說只有學好文化課才能考上大學,於是我決定上課的時候不給她發短信,讓她安心上課,中午陪她到食堂或者“海碗”飯店吃飯,吃飽了纔有精神學習嘛。就這樣過了幾天,韓絮突然問我:“你是不是喜歡上別人了?”我對這個問題很是吃驚,問她爲什麼會問出這樣的問題。韓絮說:“你上課也不給我發短信了,中午不到球場踢球竟然陪我吃飯,你是不是做什麼對不起我的事了,感覺愧疚,所以用陪伴來補償我?”我頓時無法反駁,心想:女人啊,你不能對她太好,她們是如此的多疑。可這種多疑說明一個問題,就是她在乎你。

我說:“你快吃吧,傻丫頭……”說完夾了一個煎蛋放進了她的餐盤中。

下午上物理課,正無聊的時候,突然收到張陽哥的短信,問我借高一的理科書,我問:“要那幹什麼?”

他回:“教育改革了,從我們這屆開始分文理班,需要參加反向綜合考試,所以高二下學期就要參加理科綜合的考試,考試範圍就有一部分高一課本中的內容,我高一時候的書早都賣了。”

我回:“哦……有,下課你來拿吧。”心想教育的改革真是勤啊。

作爲美術生,我們大部分都被定爲文科生,所以高二十一班這個美術班也就理所當然的成了文科班,反向綜合考試的時候考理科知識,高考的時候答文科試卷。兩者不同的地方在於反向綜合考試不是很重要,只和畢業證掛鉤,只要最後成績不是“D”級就可以拿到畢業證,比起高考它的分量不是很重。

下課的時候張陽哥來到我們班級拿書,我告訴他有一冊化學書找不到了,可能在家裡,回家給他找找去,他說,行,謝了。然後他問我走廊上趴在窗臺邊的第二個女生認識麼?

我一看,那是小暴他們班的張珂瑩,有些冷豔的女孩,長髮披肩。

我點點頭說:“認識,但不熟。”

在我們學校女生的頭髮是不允許散開的,必須要用頭繩紮起來,但張珂瑩卻一直不屑學校的規定,不管學校怎麼處理她,她都堅持不扎頭繩。他們班的班主任爲了這件事找她談了好幾次,甚至曾把她的家長請到了學校。爲什麼這麼點事就把家長請到學校了?因爲學校爲這事兒每個月都要扣她們班老師的獎金。

張陽顯然對這個長髮的女生很感興趣,他對我說:“有她電話嗎?”

我說沒有。

“那幫我要個電話吧。”

我說沒問題。

然後我就去小暴他們班找小暴,問小暴要張珂瑩的手機號碼。小暴吃驚的看着我說:“你要她手機號幹什麼?”

我說:“不是我要,是高二的一個學哥要。”

小暴眉頭擠成一堆,從牙縫裡咬出一句:“誰啊!”

我一看這表情,再一聽這語氣,就知道這差事攬錯了。小暴也喜歡上張珂瑩了,看來高一抗霸子要和高二混混頭子搶東西了。地盤不用搶,高一高二不在一個教學樓,屬於井水不犯河水;兄弟不用搶,也搶不了,都是曾經和自己從甩棍木凳中走過來的;而唯獨這女人出現在了大家都可以搶的範圍內。

我說:“是高二美術班的小狼。”

小暴聽完我說的話後半天憋出了兩個字:“我操……” 那語氣既憤怒,又震驚。

上課鈴響了,我回到班級上自習課,那節課我很忙,和三個人發短信,小暴問我小狼都和我說了些什麼;小狼問我張珂瑩的手機號要到沒有;韓絮問我爲什麼這一天都沒給她發短信。結果很不巧的是,我把發給小狼的短信發給了韓絮,內容是:“張珂瑩的電話號下節課我再去要。”

韓絮回:“誰是張珂瑩?!”

我下課就跑到了十一班找韓絮,把這件事從頭到尾和韓絮說了個明白,雖然我說的很明白,但韓絮卻不依不饒,就是要聽我的真話,而我的真話已經實說了,她不信,偏要把事情逼向一個扭曲的地步。我說讓她冷靜點,放學再和她詳細清楚的講明白。

我知道,韓絮確實只是在裝糊塗而已,事情她已經很明白了,她相信我,只是想和我鬧鬧彆扭增加一下感情而已。“男女朋友之間要常常小吵小鬧戀愛才會長久。”——也不知道是哪個缺德的發明了這種真理。

最後她終於不再裝糊塗了,但我還是受到了懲罰,期中考完試後要陪她逛街。陪女生逛街,在我看來算是女生對男生的極刑了,尤其是陪韓絮逛街,每次她買東西我的腦門後背都會冒出一層冷汗。她太能砍價了,如果看上一件衣服,價錢就算合理也要繼續往低了要,直到攤主要發瘋了她纔會定下一個價碼,對這種女孩我只想說四個字:“會過日子。”但也許她們其實只是以殺價作爲一種消遣,一種娛樂,從中得到快樂和成就感,簡稱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