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道:“修道也不給我文憑,誰會在意那些啊?你是修道的,那你來吧!”
何半仙苦笑道:“剛纔衝出來的時候已經是破釜沉舟了,我現在已經元氣大傷,意念已經虛弱的連自己的魂魄都無法控制了。”
“說了半天,那怎麼辦啊?”我問道。
“我再教你一句口訣,在關鍵時刻用意念發動劍氣,消滅這個妖孽。”何半仙說完教我念了一句口訣,我跟着唸了幾遍後,他才放下心來。
忽然何半仙沉聲說道:“小心了!”
周圍的景物慢慢模糊了起來,光線也黯淡下來,不一會眼前的世界籠罩在一片黑暗中,我的眼睛就像失明瞭一樣。
“何半仙!”我大聲喊道,結果沒有任何的迴應。
就在這時,眼前漸漸清晰了起來,周圍的景物也讓我感到異常的親切,我正坐在客廳的沙發上,一個人發呆。
“阿健!”我聽到有人喊我,趕緊回過頭去,原來是小開。
“小開,何半仙呢?”我問道。
“我把他送去醫院了。”小開看着我說道。
我望着小開,懷疑這又是夢境。不管怎樣,先念動口訣,這口訣不會對真人產生傷害吧?
我看到他要在我旁邊坐下,趕忙說道:“等一下,我有句話跟你說。”
說完我就要念動口訣,這時小開把衣袖一捲,小臂上露出了一個明顯的傷疤,悠悠道:“這個傷疤你還記得嗎?”
我內疚道:“是因爲救我才搞成這樣的。”
小開冷笑一聲道:“我以爲你早就忘了,去年在校外和一羣地痞因爲點小事起了衝突,有人在你背後用酒瓶偷襲你,被我伸胳膊擋下了,當時立刻就骨折了,事後還留下這麼個傷疤!”
“你真的是小開嗎?”我半信半疑道。
小開繼續冰冷地說道:“大學前兩年,你經常翹課出去送快遞,還不是我替你上的課?這麼快就不認賬了?”
“你真的是小開!”我高興道。
小開眼中閃着興奮的光芒,“不是我還能是誰!”
我欣慰道:“我認識你已經有三年了吧!咱們在一起的時候真的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可以說就像親兄弟一樣,但我還是有句話要告訴你——”說完我默唸了那段口訣。
那把桃木劍伴着嗡嗡地輕鳴聲破空出現在我眼前,它醞釀着凌厲的劍氣,指向小開,輕輕地顫動,蓄勢待發!
小開漸漸露出了驚恐的表情,然後瘋狂笑道:“阿健,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竟然恩將仇報,虧我把你當成了兄弟!”
“小開,咱倆的友情我一輩子也忘不了,但是我真的不敢用我們的友誼去換取三個人的性命,我真的不敢相信你!如果今天你因爲我發生了不測,兄弟我大不了下去陪你,下輩子繼續做兄弟!”
我慢慢閉上了眼睛,感應到劍氣所蘊藏的強大威力已經到了頂點,大喝一聲:“破!”
隨着一陣氣流急速旋轉的聲音,瞬間爆發出一陣耀眼的金光,劇烈的碰撞所產生的強烈氣浪把我掀翻在地,我的腦中不斷產生了失重感。等氣血稍微平靜下來,我看到桃木劍所幻化的劍氣牢牢的刺穿了小開的身體。
小開努力地伸出手想把桃木劍拔出來,可是被劍氣散發的光芒灼痛了雙手,於是放棄了抵抗,眼神充滿怨恨的盯着我。
這時整個屋子被劍氣映成了金黃色,熠熠生輝。我在一個角落裡看到何半仙模糊的身影,他衝我笑道:“阿健,我們成功了!”
我沒好氣的說道:“剛纔你都幹嘛去了?我差點被騙了!”
何半仙嘿嘿笑道:“剛纔我夢到了陪憶雪的母親遊山玩水呢!看來你已經把它給解決掉了!”
話音剛落,何半仙驚呼道:“你看!它失去力量,恢復本來面目了!”
我轉過頭去一看,頓時驚呆了!面前的小開不知道何時變成了一位容貌悽美的絕世佳人!只見她素顏略施粉黛,神色楚楚,面龐猶見淚痕,眉宇間似乎隱藏許多哀愁。不過她的容貌始終看的不太真切,就像蒙上了一層水織的薄紗。再一看她頭上戴着玉簪,鳳釵,身着鮮豔華麗的宮廷服飾,整個一副古代妃子的打扮。
只聽到她似乎一聲輕嘆,聲音隨之空洞起來,問道:“如今是光緒何年?”
我說道:“你別再故弄玄虛了,我不會再上當的。”
她繼續問道:“光緒皇帝他可還安好?”
我說道:“光緒皇帝早就駕崩了,你要想見他只能去歷史博物館了。”
“——他是怎麼死的?”她又問道。
“應該是讓慈禧太后用砒霜給毒死的。”我答道。奇怪,這女鬼問這麼多幹什麼?
她情緒明顯低落了許多,恨道:“慈禧這賤人果然下此毒手!罷了,我等了這麼多年,只是想再見他一面,沒想到最終還是癡夢一場。”
良久,她緩緩吟道:“佳人曼舞亭臺上,幾縷青綾隨弦起。金戈驚起乾坤變,狼煙卷席銅雀臺。鳶離紫禁歸期遠,香榭流水空纏綿。消盡此生凌雲志,白首霜鬢待紅顏。”
話音剛落,她的身體就像被硫酸腐蝕的花朵一樣,摧枯拉朽般地霧化,妖異的身形漸漸地消散在我眼前,空氣中也不留一點痕跡。
我感到極度疲憊,眼前的景象也漸漸失去了色彩,慢慢的我失去了意識。當我再次睜開眼的時候,發現小開和小雪焦急地站在我的牀前。
“阿健,你終於醒了!”小開如釋重負道。
我茫然地答應一聲,看着四周,雪白的牀單和牆壁,周圍窗明几淨。
當我把目光轉向小雪的時候,她扭過頭去偷偷的擦着眼淚。這時我才感覺到四肢無力,頭還在眩暈當中。
我問道:“我是在醫院嗎?”
“是啊,我早上發現你昏迷不醒,趕緊和何叔一起把你送到醫院去了,醫生一檢查說是酒精中毒了。”小開說道。戰慄的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