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

第二十三條 黨組議事決策應當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重大決策應當充分協商,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黨組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在其工作規則中明確議事內容目錄,實行清單管理。議事內容目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 黨組作出重大決策,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過集體討論決定。

黨組討論決定人事任免事項,應當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執行。

第二十五條 黨組議事決策一般採用黨組會議形式。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遇有重要情況可以隨時召開。

黨組會議議題由黨組書記提出,或者由其他黨組成員提出建議、黨組書記綜合考慮後確定。

第二十六條 黨組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黨組成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到會。黨組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應當在會前請假,對會議議題的重要意見可以用書面形式表達。黨組會議議題涉及本人或者其親屬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關黨組成員應當迴避。

根據工作需要,召開黨組會議可以請不是黨組成員的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列席。會議召集人可以根據議題指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批准其設立的黨組織可以派員列席黨組會議。

第二十七條 黨組會議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進行充分討論。

表決可以採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組成員半數爲通過。未到會黨組成員的書面意見不得計入票數。表決實行主持人末位表態制。會議研究決定多個事項的,應當逐項進行表決。

黨組會議由專門人員如實記錄,並按照規定存檔備查。

第二十八條 黨組決策一經作出,應當堅決執行。黨組成員對黨組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黨組決策改變前應當堅決執行。黨組應當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饋機制,確保黨組決策落實。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六章 公文辦理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六章 公文辦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