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向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負責並報告工作。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爲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工作的領導。

第六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一)貫徹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同級黨的委員會有關決議、決定;

(二)研究提出巡視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安排;

(三)聽取巡視工作彙報;

(四)研究巡視成果的運用,分類處置,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五)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巡視工作情況;

(六)對巡視組進行管理和監督;

(七)研究處理巡視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七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爲其日常辦事機構。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爲黨委工作部門,設在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八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

(一)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傳達貫徹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

(二)統籌、協調、指導巡視組開展工作;

(三)承擔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四)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

(五)配合有關部門對巡視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覈、監督和管理;

(六)辦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設立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巡視組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十條 巡視組設組長、副組長、巡視專員和其他職位。巡視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

巡視組組長根據每次巡視任務確定並授權。

第十一條 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理想信念堅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堅持原則,敢於擔當,依法辦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

(三)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

(四)熟悉黨務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文字綜合等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條 選配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標準條件,對不適合從事巡視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調整。

巡視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輪崗交流。

巡視工作人員實行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公務迴避。

(本章完)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八章 依法推薦、提名和民主協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一章 總則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全面清理整治奢華浪費建設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