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

第四條 黨組織應當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黨外羣衆對黨的認識,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第五條 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六條 入黨申請人應當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工作、學習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流動人員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也可以向流動黨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第七條 黨組織收到入黨申請書後,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瞭解基本情況。

第八條 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應當採取黨員推薦、羣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研究決定,並報上級黨委備案。

第九條 黨組織應當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培養聯繫人的主要任務是:

(一)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

(二)瞭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

(三)及時向黨支部彙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

(四)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爲發展對象的意見。

第十條 黨組織應當採取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集中培訓等方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的歷史和優良傳統、作風教育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爲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第十一條 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基層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改進措施。

第十二條 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生變動,應當及時報告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及時將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轉交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並接續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本章完)

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2013—2017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三章 動 議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共青團中央改革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