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幾乎所有人都認爲,中國能夠成爲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最大贏家,與中國海軍的正確發展方向有最大的關係。可以說,中國海軍藉助技術革命引發的軍事革命,用最少的投入與最短的時間,打造出了世界上最強大的艦隊,從而奠定了奪取全球制海權的基礎,也就爲打贏這場戰爭打下了基礎。
中國海軍在大戰期間建造的戰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不是艦隊航母,而是防空戰艦。
要知道,在建造艦隊航母的不僅僅是中國,而且世界上第一艘航母、第一艘艦隊航母都與中國沒有關係。至於在戰爭後期出現的那些“超級航母”,也不是中國獨有,比如英國皇家海軍第三百七十七章 好與壞早就萌生了建造斜角飛行甲板的艦隊航母,而美國海軍在“埃塞克斯”級之後的“中途島”級航母的排水量更是超過了六萬噸。
可以說,由中國海軍發起,而且只有中國海軍大規模建造的,只有防空戰艦。
在很多人看來,中國海軍建造防空巡洋艦,與主力艦欠缺有很大的關係。換句話說,如果中國海軍有足夠多的主力艦,或者說是能夠建造足夠多的主力艦,那麼就不大可能建造太多的防空巡洋艦。
顯然,這種看法有一些道理,但是並不全面。
雖然在大戰爆發前,中國受造船能力影響,確實無法建造主力艦,但是以中德的密切關係,加上日本的戰爭賠款,中國海軍在大戰爆發前應該有足夠的資金去德意志第二帝國訂購幾艘主力艦。更重要的是。德意志第二帝國的造船廠肯定有足夠的建造能力來第三百七十七章 好與壞滿足中國海軍的需求。
要知道,在一九三七年,德意志第二帝國就把重點轉向了陸軍。
當時。爲了打造歐洲最強大的陸軍,並且跟上技術前進的步伐,德意志第二帝國花了很大的力氣來打造其裝甲部隊。也正是如此,德軍才能夠在戰爭初期以驚人的速度擊敗了曾經的夙敵。
受此影響,從一九三七年開始,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的造艦速度就放慢了。
當時,德意志第二帝國的造船廠甚至主動找到中國海軍,提出以極低的價格幫助中國海軍建造主力艦。
爲了維持本國的造船工業,德意志第二帝國當局甚至願意爲此提供貿易優惠。
只是。馮承乾並沒有動心。
說白了,在戰爭爆發前,中國海軍不是不能獲得更多的主力艦,而是做爲海軍司令的馮承乾壓根就沒有想過獲得更多的主力艦。
要知道,在一九三三年之後,中國海軍就堅定不移的走上了發展艦隊航母的道路。
至於在大戰爆發之後。就更加不是這種情況了。
別忘了,做爲讓中國參戰的條件。德意志第二帝國以援建的方式,幫助中國建起了數座大型船臺。事實上,就在中國參戰之前。第一批大型船臺就已經動工。到一九四一年,中國已經能夠自行建造主力艦了。也正是如此,中國海軍纔在一九四一年啓動了建造排水量超過四萬噸的大型航母的設計工作。可以說,在大戰後期出現的大型航母,在噸位上已經超過了主力艦。而且建造難度遠高於主力艦。
顯然,只要中國海軍願意,在一九四一年就能自行建造主力艦。
問題是,中國海軍沒有建造主力艦,大型船臺全部用於建造艦隊航母。
原因很簡單,對日作戰已經證明,中國海軍不需要太多的主力艦,在未來主宰海洋的將是航母。
由此可見,中國海軍大力建造防空巡洋艦,與缺乏主力艦沒有直接關係。
真正的動因,是中國海軍缺乏大型防空平臺,即除了僅有的幾艘主力艦之外,其他戰艦的防空能力都不夠強。
當然,建造主力艦也是解決辦法之一。
只是,這個辦法的成本太高了。
要知道,即便是大型巡洋艦,其造價都比防空巡洋艦高得多,而其防空作戰效率並不比防空巡洋艦高多少。
說得簡單一些,美軍建造一艘“依阿華”級戰列艦的費用,足夠中國海軍建造四艘“南京”級防空巡洋艦,而“依阿華”級的防空作戰能力,僅比“南京”級高了百分之五十,而兩艘“南京”級協同作戰的話,作戰效率是一艘“依阿華”級的兩倍,而且能夠爲航母提供全方位掩護。
由此可見,選擇較爲廉價的防空巡洋艦,是明智之舉。
當然,這也造成了一個問題,即防空巡洋艦側重於防空,在其他方面,都無法與主力艦相提並論。
說白了,防空巡洋艦依然是巡洋艦,而不是戰列艦。
當然,對中國海軍來說,這個代價是可以承受的,畢竟中國海軍最需要的是能夠爲航母提供直接掩護,而且造價低廉的戰艦。至於這種戰艦有多強的制海作戰能力,根本就不是關鍵問題。甚至可以說,戰艦的防護也不是關鍵問題,因爲中國海軍並不打算用這種戰艦去對抗敵人的主力艦。
問題是,這並不表示防空巡洋艦除了防空之外就一無是處了。
要知道,論火力,防空巡洋艦僅次於戰列艦與大型巡洋艦,而且具備與大型巡洋艦對抗的基礎,在某些時候甚至能夠對付戰列巡洋艦,與其他任何一種巡洋艦相比,防空巡洋艦都要強大得多。
與重巡洋艦相比,防空巡洋艦的火力優勢就非常突出。
要知道,這不僅僅是主炮口徑的問題,還與主炮的射程有關。在依靠雷達火控系統的情況下,防空巡洋艦的主炮能夠對二十四公里之外的敵艦開火,而重巡洋艦上的八英寸主炮連對付二十公里外的敵艦都很困難。可見,依靠主炮射程上的優勢,防空巡洋艦能在炮戰中壓制住重巡洋艦。
也正是如此,戰後很多人都認爲,中國海軍浪費了防空巡洋艦的戰鬥力。
要知道,在絕大部分時候,中國海軍的防空巡洋艦隻用於防空作戰,參加炮戰的次數少之又少。
在一九四三年底之前,中國海軍的防空巡洋艦僅在第二次新喬治亞海峽海戰中發揮過一些作用。除此之外,中國海軍甚至沒有用防空巡洋艦去執行巡邏任務,更別說參加夜間的炮戰了。
戰後,很多人都認爲,如果中國海軍能夠合理利用防空巡洋艦,那麼所遭受的損失就會減少百分之五十以上。
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中途島海戰,也就是這場海戰。
當時,如果羅成剛安排防空巡洋艦與輕巡洋艦組成偵察編隊,讓防空巡洋艦爲輕巡洋艦提供火力支援,那麼優勢就肯定不在美軍艦隊手裡。甚至可以說,羅成剛完全可以憑此掌握主動權。
要知道,在夜間戰鬥中,雙方指揮官能夠依靠的只有偵察艦。
也就是說,誰的偵察力量更加強大,誰就有更大的把握首先發現對手,從而獲得海戰的主動權。
可惜的是,羅成剛沒有這麼做。
後來,羅成剛並沒有因此而承擔責任。主要就是,不是他在指揮上犯了錯,而是海軍有明文規定。
這條針對防空巡洋艦作戰使用的規定在大戰初期制訂,而且制訂者就是馮承乾。
按照規定,只要艦隊的主力還在,那麼防空巡洋艦的首要職責就是掩護主力,而不是參與其他形式的海戰。
當然,通常情況下,“艦隊主力”指的是艦隊航母。
馮承乾制訂這條規定,有很強的時代背景,即在大戰初期,中國海軍不但嚴重缺乏艦隊航母,也沒有多少防空戰艦,因此在作戰使用的時候,不但要盡力保住航母,還要儘量保住防空戰艦。
如此一來,自然沒有理由讓防空戰艦參加所不擅長的作戰行動。
問題是,到了一九四四年初,中國海軍的陣容已經十分強大了,就算艦隊航母的數量還遠算不上充足,也擁有絕對的兵力優勢。此外,防空戰艦的數量也增加了不少,在按照戰前規定配備給航母戰鬥羣之後,還有一些剩餘。此外,防空戰艦的在役率也高於航母,因此實際可用數量更多。
事實上,也正是在中途島海戰之後,馮承乾廢除了這條規定。
可惜的是,大部分艦隊指揮官已經習慣了之前的規定,並且下意識的把防空巡洋艦當成主力艦,在使用防空巡洋艦的時候依然較爲保守。可以說,如果中國海軍的艦隊指揮官能夠像使用重巡洋艦那樣使用防空巡洋艦,那麼在這場戰爭中,中國海軍的防空巡洋艦能夠做出更大的貢獻。
當然,這都是後話了。
雙方還沒有遭遇,羅成剛就犯了一個十分關鍵的錯誤,而在他對面,萊特抓住了這場海戰中的第一個機會。
所幸的是,這也是萊特抓住的唯一的機會。
雖然在大部分時候,誰掌握了先機,誰就能取得最後的勝利,但是並不排除某些時候會出現完全相反的情況。也就是說,一個好的開始,並不意味着一定有一個好的結果。如果開始很糟糕,只要能夠及時糾正錯誤,抓住接下來的機會,那麼依然有機會在最後關頭反敗爲勝。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