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

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

(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國資委,2014年7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規範經濟責任審計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辦發〔2010〕32號,以下簡稱兩辦《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幹部管理監督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法依規對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評價和鑑證的行爲。

第三條 經濟責任審計應當以促進領導幹部推動本地區、本部門(系統)、本單位科學發展爲目標,以領導幹部任職期間本地區、本部門(系統)、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爲基礎,重點檢查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加強對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四條 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應當依法依規接受審計監督。經濟責任審計應當堅持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對重點地區(部門、單位)、關鍵崗位的領導幹部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三章 動 議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六章 公文辦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三章 動 議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羣衆制度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責任追究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三章 動 議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九章 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